道交條例限縮違規舉發可減少檢舉魔人? 交安會:恐讓道路安全不進反退
11月1日,社團法人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交通工程技師公會、社團法人台灣高齡化政策暨產業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公民幫推協會、立法委員葉毓蘭、立法委員邱臣遠以及交通、警政界專家召開「終止交通違規舉發爭議 建構道路空間設計規範記者會」。專家表示,日前立法院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行為樣態將予以限縮,試圖減少所謂的「檢舉魔人」爭議,然而許多違規行為背後的真實原因其實是不當的道路設計與落後法規,民眾自發檢舉以及警方取締行為也不應被污名化。台灣應仿照先進國家經驗,儘速訂定我國「道路空間安全設計規範」立法,完善道路空間安全設計法規系統。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林志學表示,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有其必要性。過去警方執法受到重點項目的制約,並不一定能貼合民眾感受,直到檢舉制度出現,讓民眾有辦法透過檢舉制度,真實反應自身對交通秩序的期待。然而10月7日立法院通過大幅限縮違規舉發的修法案,封閉了原本民眾反應的渠道,甚至部分項目對於交通安全有嚴重的影響,此次修法恐讓台灣道路的安全程度不進反退化。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林志學表示此次道交條例修法恐讓台灣道路的安全程度不進反退化。
交通安全專欄作家林柏勛也認為,民眾檢舉違規行為,對於道路交通安全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然而在少數個案情節被誇大的情況下,在社會上造成一種「虛幻的檢舉魔人」假象。事實上,民眾自救的交通檢舉,在現行法規中並無任何獎金收入,送件給地方政府之後,還要面對每位承辦員警並不一致的行政裁量權,成案機率並非百分之百。民眾追求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還得面對挫折感。事實上檢舉魔人根本是被虛構出來的形象,真實的檢舉人,就是你我身邊的人,就是像臉書社團「天母好好行」的行人,或是被國家諭令慢車要靠右邊機車騎士,或是同為汽車駕駛,但希望能有一個大家都守規則、有秩序、顧安全的馬路風景駕駛人。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蔡中志直言,社會將交通違規取締的責任全部歸於警方是不公平的,尤其許多道路的設計本身就存在爭議,導致駕駛人經常「被動性違規」,這在地方警員的執法裁量上也非常無奈。蔡中志說,許多道路受限地形,路型與道路設計其實必須改善,即便改善不易,相關單位也應做好「提前告示」,包括路標、路牌等指引,也可在車道上畫設指引箭頭,以利用路人遵循;若原設計易混淆,也可在車道畫上不同顏色,採用「橘黃色」視覺效果特別好。
台灣高齡化政策暨產業發展協會執行長吳春來指出,台灣是全世界高齡化速度最快的國家,未來會有更多的高齡駕駛人、更多的高齡行人。道路設計必須考量這些用路人。目前我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高齡者佔4成且人數逐年升高;行人的交通意外死亡人數中,高齡者就佔了70%,我們不得不予以重視。目前政府採取的政策方向,無非是將高齡者的交通安全歸責於高齡者本身,認為對高齡駕駛人進行更多教育、對高齡行人進行更多宣導,就能解決問題。台灣過去以「以車為本」的道路設計思維,導致人行道欠缺完善規劃,路口交通號誌設計與管理也沒有考量到高齡者的需求。我們必須反思,是不是我們的道路設計本身就不夠友善?
公民幫推協會理事長暨逢甲大學智慧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表示,台灣的交通檢舉之所以頻繁的根本原因,源於台灣目前缺乏良好的道路安全設計準則。反觀其他先進國家,如美國,聯邦法規直接載明道路設計必須遵守由聯邦公路管理局(FHWA)發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標誌統一手冊(MUTCD),貫串公私部門都必須遵守;日本則是從道路法授權訂定了行政規則層級的道路構造令,開宗明義即宣告了道路應有的各部位構造,以法律規劃出明確的道路構造系統性;英國則有交通標誌規定及一般指引法(TSGRD),以及隨附訂定的八大冊交通號誌手冊(Traffic Sign Manual),明確規定各項標誌標線,以及其使用規則。鍾慧諭認為,社會必須正視台灣交通高傷亡問題,政府應修訂完善道路構造及安全設計相關法令,建立道路設計的法制架構,讓修法能直指問題核心,根除國政病灶。相形之下,此次針對交通檢舉修法顯得只是文過飾非,迴避根本性的改革,如此向下遞迴,車禍死傷永無反轉之日。當務之急應是參照聯合國以及主要先進國家制度,訂定全國統一的道路構造法令,俾使破碎的行政權責能上下一心,共創文明安全的未來交通。
立委葉毓蘭委員表示,我國交通面臨交通教育、交通工程到交通執法都各自為政,苦果則由全民承擔,對此葉毓蘭委員認為需要儘速訂立交通安全根本大法「交通安全基本法」,明定國家交通安全的整體架構。而對於交通工程問題,最迫切的就是需要統合交通部、內政部等道路建設主管機關,訂立統合的「道路空間安全設計法」,藉此整合不同部會間對道路設計的差異,更要引進國際發達國家經驗,與民間參與力量,從中央落實到地方,為我國交通工程跨出安全改革的一大步。
立委邱臣遠委員感嘆,普悠瑪號46條人命是國殤,每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數3,000人,代表每一週都是一次國殤,顯見政府必須正視道路交通對國人安全的影響。道路交通工程設計是引導用路人安全行車的根本,執法則是維持用路環境品質的配套,交通部每每要求各地方政府警察局與交通局要降低交通肇事,然中央政府主責、建立安全用路環境的道路交通工程設計規範卻仍維持車本位思維,未能與時俱進,從友善行人空間、建構安全行車環境的角度,思考道路交通工程設計的精進,降低違規,減少肇事。全世界都面對交通肇事議題,也持續改善交通工程設計,並提升「道路安全空間設計法令」位階,此值得政府借鏡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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