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期盼的政見:買菸必須出示證件
國民健康署最新調查報告指出,若讓許多大學生穿著制服喬裝未成年的青少年,並測試買菸是否能成功,竟發現仍有高達三成的人買菸未被店家拒絕並成功買到菸!換言之,目前台灣有三成的店家居然默許賣菸給未成年人,這種惡行對於台灣未來主人翁的健康是一大隱憂!
賣菸要求看證件是先進國家行之多年的規範
台灣的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雖有明訂「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並祭出一萬以上五萬以下的罰款來嚇阻店家販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但對於實際執行細節卻並未有著墨,仍有灰色地帶。相比之下,英國、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多年以前便已強制要求販售菸品的店家必須要確保購買菸品者達到合法吸菸年齡才可販售。
舉例來說,英國自2011年開始實施「Challenge 25」方案,該方案要求店家對於所有看起來低於25歲年齡的買菸消費者索取身分證明,確認已達到合法吸菸年齡18歲才能夠賣菸給消費者。而在美國各州實施賣菸要求看證件的時間點各不相同,最早可追朔到上個世紀末,從那時就開始就有許多販菸櫃台擺上「We Card」小牌,意思是若消費者不提供身分證件證實已成年,商家就不會賣菸。至於日本則是對於穿著制服的消費者買菸十分警惕,曾有一中年大叔故意穿校服測試買菸是否成功,仍被店員要求先看身分證件。對於賣菸的嚴格程度便可見一班。
14年未修正內容的菸害防制法已過時
上一次菸害防制法內容的修正已經是2007年的事情,14年來科技日新月異、民眾生活習慣也變化不小、甚至連物價指數都提高不少,當時的修正內容與罰則早已不合時宜。除了本文所提到的販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者之行為應明確禁止並提高罰則外,包括菸包上警示圖文的大小、禁菸場所的限制與規範、還有其他各式罰則的提高,都應重新被審視檢討才對。
可惜衛福部去年就提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在行政院已討論一年多,至今仍無下文。網路上許多爆料平台都指向紙菸商利用龐大利益在背後影響決策者,導致一個保護國民尤其是未成年的優質法案就這樣被束之高閣!可政府實該再次客觀評估菸害防制法修法帶來的益處,畢竟臉書社團發起的『史上最嚴格菸害防制法』票選活動已有一萬多名網友支持,佔了總投票數的8成以上,若是政府繼續忽視民意不理會菸害防制法,恐怕菸商的利益再大也不值得了!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