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之涵-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專任助理、圖/胡梓筠、蘇之涵)
學會在六月三十日舉行【惡地花蕊】屏東重建見學論壇的活動,邀請持續投入重建工作的核心人員,我們也特地邀請了大社部落的田天財牧師以及好茶部落遷 建推動委員會陳會長再輝擔任與談人。兩個多小時的論壇雖不足以讓所有與會人員充分討論相關議題,但是我們相信,學會舉辦見學及論壇的初衷-建立災區與非災 區同理心的社會連結,已在活動過程中逐漸成形。
(上圖)學會在6月30日於Youth Hub舉辦的「惡地花蕊」屏東重建論壇,儘管風災過去已將近一年,台北都會區離屏東災區也有相當遙遠的空間距離,但是關心此議題而前來的與會的人仍相當踴躍。
(上圖)大社達瓦蘭的田天財牧師。學會非常榮幸能夠邀請到許多積極投入災後重建工作的重要人物,還有遠從屏東過來的朋友:大社達瓦蘭的田天財牧師與好茶部落遷建推動委員會陳再輝會長,因為他們的參與,我們的討論不是沒有意義的空談,討論的過程與結果都是建立在部落實際面臨的問題上。田牧師與陳大哥在過去一年來都是全力投入部落重建工作的運動者,因此,我們可以了解部落真正的聲音與訴求,旁人所提出來的解決方案與觀點都必須要環繞著最實際的需求。
(上圖)中研院民族所黃智慧老師,她認為風災過後一年,我們所看到的種種問題是因為層次混亂、「逆行倒施」的結果。部落沒有權力保持部落文化的整體性,對於自己家園重建的主張不但不被政府支持,政府還要用都市規劃的規則強加在永久屋空間的規劃,削弱部落的主體性,也抹滅了每一個部落特有的文化及獨特性。
(上圖)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林三加律師,他和他的團隊特地提供『天災與人權-培力受災民重實用手冊』給與會人員。林律師在過去的一年裡持續投入為部落發聲,爭取法律權益的工作,例如在阿里山鄉來吉部落撤銷劃定特定區域案。林三加律師表示,即使在同一個部落裡,也不是所有的居民都支持撤銷的決定,這也是因為政府倒行逆施的結果:跳過了中繼屋的階段,直接分配永久屋,在留下與搬去永久屋的不同決定之間,造成部落裡出現不同的聲音。林律師以提訴願及行政訴訟的方式延長劃定特定區域的時間,爭取再次調查與勘查部落的時間與機會,多一點時間讓部落思考他們的未來,讓部落的重建或遷村過程可以依照族人的步驟,有機的成長。
(上圖)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監事拔尚(蕭世暉)認為在這次的災後重建裡,不同於九二一的經驗,政府完全忽略了社區的概念,把災民當成個體戶來處理,持續性地透過種種資格審查辦法分化部落,因此他呼籲政府要回到災後重建條例與原住民基本法的規定,以部落會議為基礎,把決定權交回部落。
(上圖)台大城鄉所副教授康旻杰老師日前帶領學生在屏東縣隘寮營區進行大學陪小學的計畫,他在論壇中提出政府把中繼屋當成永久屋的態度,很多部落在講遷村,但是政府卻當成安置在處理,沒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不僅造成許多部落內部分裂的情況,也對部落文化教育等很大的傷害。康老師還提出了「離災住宅」的概念,在目前天災頻傳的時間空間裡,需要有一個適合人居住的暫時避難所,不管是軍營、學校禮堂或活動中心,讓災民可以有良好的身心安置條件,而不是像目前軍營的環境。此外,對於部落內部意見的分歧,以及部落與部落之間不同的看法,例如未來在瑪家農場的小學到底要不要蓋,瑪家農場裡的大社、好茶、瑪家可能都有不同的意見,這些都是康旻杰老師所擔憂的事。
(上圖)好茶村旅外族人代表阿螞樂.卡督在論壇的最後發表六點聲明:
一、不能用法令限制旅外族人回原鄉造屋申請,必須同樣賦予《永久屋》的申請資格。
二、政府必須承認在外族人的權益,在認定資格上應開放申請。
三、不能以遷村腹地不足為理由導致部落面臨分裂。
四、政府必須體認原住民族為求生存所面臨的困境,是因為原住民政策的種種限制而造成生存上的困難,其責任之歸屬政府無法避免必須勇於承擔負責,並且給予適當的權益補救措施,重視原住民人權還給原住民族公道。
五、永久屋政策是為了原住民族的生存延續,而不是造成滅族的危機。
六、為了代代相傳的族群生命,永續族群文化,我們不願意也不應該成為滅族政策所造成人災難民,永遠沈淪為「失根」流浪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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