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豈好訟哉吾不得已也─上告父親在天之靈 系列報導七十八
你在 PEOPO 公民新聞平台的文章有人迴響。
長虹 在 忍無可忍告上官府,廣慈博愛院BOT案違法動工房舍幾乎拆除殆盡 系列報導七十 留下:
?不孤.必有鄰.當善用法.加油.
@@@@@@@@
一位陌生人在凌晨1點給寶寶加油,看到這樣的回信,讓寶寶大受感動,眼淚不止的留下。。。
@@@@@@@
這篇報導是關心廣慈議題的伙伴幫忙草擬的狀稿,似乎是現在唯一能讓對廣慈環境破壞慢下來的方法,再多的文章,再多的1999市民熱線,再多的總統信箱,都是枉然!到現在已經有75篇文章了!還要說多久?做多久?鄉親說寶寶犬吠火車!小蝦米鬥大鯨魚!沒有用處!
這不是真的!看看當初廣慈博愛院BOT案申請須知2.7.1條主辦機關承諾事項中第4款,白紙黑字上寫著:本基地內除5株依法達受保護樹木標準應原地保留之數目外,其餘樹木之移植工作由主辦機關負責。現在已經增加8棵老樹,且環境評估說明會提到121棵原地保留,開發單位的景觀公司在環境評估說明會上,也答應再努力,保留最多的樹木。
寶寶的願景是全數保留,為社區民眾有一個可以倘佯在樹海的環境,老人家可以出門透透氣看看藍天,和街坊鄰居說說話,青壯年人可以有活動的自然環境,小孩子可以奔跑玩耍,大家聽蟲鳴鳥叫,看藍天白雲,清風徐來,這樣一個響望在都市裡是很可貴的,全台北市各行政區都有主題公園,我們信義區集中在信義計畫區內,在信義區東邊是沒有的,都是稠密的住宅區。如果全數保留6.4公頃,也不過是排名13的公園,如果開發剩下1.6公頃,排名到36之後,我們需要大型主題平地公園,要有像樣的圖書館,區民活動中心。將社福用地拱手讓財團開發,絕對不是一件公益的事。
辭世十載的先父,曾告訴我一個故事,告誡我興訟的不當:
一位在朝為官之文人收到家鄉的信,請他為鄰居侵佔家裡土地主持公道,他覆信指示家人『讓他一尺又何妨』?結果對方看到他家後退一尺,也退後一尺,鄉里為了多出寬敞的巷道稱頌不已,傳為美談!
寶寶很遺憾的上秉已列仙般的先父,子孫不肖,為了社區老人、中壯年、孩童的生活環境,還有這活生生756株已經在此生長了40年以上的樹木,有他的生存權。我們依賴樹木給我們新鮮的空氣,涼爽的徐風,寬闊的活動空間。。。。希望在天之靈可以保佑寶寶能保住這每一株大樹,為我們及下一代子孫留住森林般的公園。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