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滿天飛民調直直掉 財政部訴願會無效能

文字-A A +A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聽取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所提「98年度訴願業務檢討報告」後指示:「掌握訴願案件之品質及決定期限,以減少民怨,落實訴願制度保障人民權利、提升行政效能之功能。」然而了解稅務訴願運作的資深會計師卻認為吳揆這番談話是「德政滿天飛民調卻直直掉」,財政部訴願會被人譏為「無牙老虎」早就不是一兩天的事,居高位者頻頻「對空畫大餅、打嘴砲」,不肖官僚卻在下面「隻手遮天、上下其手」,給吳揆拆後台、扯後腿,訴願委員會完全無法發揮對行政機關濫權的把關作用。

 

媒體曾經報導:台北縣民陳先生幾年前將名下房產過戶給妻子,因為不諳需要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程序,遭稅捐處改依一般住宅用地課徵了五倍以上的地價稅。陳先生訴願要求回溯補辦優惠稅率,訴願會決議撤銷原處分。然稅捐處在財政部指示下,竟然仍依原處分率課稅。陳先生第二次訴願,訴願會重申前次撤銷原處分的決定,誰料稅捐處仍然再次依原處分率課稅。陳先生提到在第二次訴願時,稅捐處以「類似的情況很多,擔心撤銷改課處分將成為通例,引發連鎖效應,一概依照優惠稅率課稅」為理由,不願更正錯誤。亦即稅捐處明明適用稅率錯誤,但是卻仍可以運用其職權「自行裁量、積非成是、就地合法」,罔顧民眾權益,做法令人匪夷所思!

6月17號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人康世儒委員召開一場「保障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受害太極門弟子亦同聲控訴國稅局罔顧訴願委員會撤銷意旨,不斷依原處分重複開單。太極門辯護律師蔡富強指出,太極門違法稅單起因於侯寬仁檢察官於86年違法起訴太極門,並將未經法院審理、不實之逃漏資料函送國稅局,國稅局未經實質查核,就以此不實資料,依無中生有之補習班名義核課巨額逃漏稅捐及罰鍰。事實上太極門為內政部所屬中華武術協會等團體會員,不是補習班,依法應予免稅;而太極門弟子更提出上萬份贈與具結書、陳述書證明贈與師父之敬師禮非為補習班學費。由侯寬仁而起的刑案已於96年7月13日三審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及「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

訴願法第96條:「原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原行政處分機關須重為處分者,應依訴願決定意旨為之。」財政部訴願委員五次撤銷國稅局處分,要求國稅局查明敬師禮性質,但國稅局竟違反訴願決定,只將金額稍做修改後,再次用補習班名義開立稅單,全案往返於訴願委員會達六次之多,最後訴願委員會因國稅局隱匿函查表而被蒙蔽,將訴願駁回。太極門弟子、環工博士劉明哲教授本身也是行政院環保署跟消防署的審查委員,他表示:「我們在審查每個案件,都會看前次案件做成記錄有沒有改善,這是一個簡單的PDCA原則。第六次的那些訴願委員都沒有負責任,連問都不問就把案件駁回了,駁回給苦難的人民。太極門稅務案件打行政訴訟,我每一庭都去參與旁聽,我真的要懇切請訴願委員們為人民主持正義。正如田秋堇立委所說的:一個上萬人的團體都可以被搞成這種慘不忍睹的局面,一般民眾絕對必死無疑。」

民眾在訴願委員會中不但無法得到人權保障,甚且在訴願委員會「配合稅捐單位演出」下,受到百般凌遲。立委康世儒表示,他最煩惱民眾陳情案跑到訴願委員會去,因為訴願委員會成員「攏是自己人,自己人當然是挺自己人」人民要贏的機會很小。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亦提到他曾收到一張莫名其妙金額為3000元的稅單,循訴願行政救濟程序非但沒有獲得解決,反而到最後連補帶罰總共繳了15000元。連專業的法律教授都贏不了,顯然政府空有訴願制度的美意,但實務上卻對違法的稅務單位無實際之約束力,而使藉行政救濟以保障人權之效果大打折扣。有關當局或可藉此諸多訴願民怨中,找到「德政滿天飛、民調直直掉」之原因。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1

加入時間: 2010.01.26

儀儀

加入時間: 2010.01.26
403則報導
0則影音
0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德政滿天飛民調直直掉 財政部訴願會無效能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520篇報導,共12,754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520篇報導

12,754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