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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挺青年穩定就業 勞動部鼓勵新鮮人前進職場

2021/07/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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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青年可透過預約,至就業中心進行相關諮詢,亦可透過網站申請本獎勵計畫

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配合勞動部推動「一百十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畢業的15至29歲青年,在9月30日前就業,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滿90日,提供2萬元就業獎勵金,若持續滿180日可再多領1萬,獎勵金合計最多可領3萬元,藉此鼓勵15至29歲的本國籍青年積極尋職與穩定就業。

高屏澎東分署長程泰運表示,為協助應屆畢業青年儘速投入就業市場,勞動部今(110)年續推「一百十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作為青年積極對接就業市場的催化劑,強化其求職動機、並能度過就業初期磨合階段,青年就業獎勵計畫自109年開辦至今,分署已協助6100位青年順利獲取就業獎勵。

去年甫自台東專科畢業的賴品耘分享,畢業時因疫情影響,找工作不易,幸好有台東就業中心的輔導協助,並告知「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激勵她積極尋職,終讓她應徵進大型賣場任職至今,也順利獲得就業獎勵3萬元。另名於高科大應用外語畢業的蔡家雯,則在就學期間便向高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YS)尋求職涯諮詢,為畢業就職做準備,在YS協助下,她找到自身職涯目標,成功地進入科技公司任職,主要負責行政、外賓接待等事務,也經YS引導,申領到就業獎勵金,她表示除了推薦學弟妹來YS運用職涯諮詢等服務,也鼓勵應屆畢業生來申請這項資源,她說「這獎勵金給了新鮮人實質的幫助,還有穩定就業的動力。」

高屏澎東分署進一步說明,考量疫情期間,有部分青年於畢業前已陸續提前尋職就 業,今年再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目前仍持續受僱中的青年,納為該計畫適用對象,並自110年6月15日起算受僱期間。

欲申辦青年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於計畫專區(https://reurl.cc/bXVqeX)查看詳情及申辦。欲瞭解更多,亦可洽分署所屬就業中心或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屏東就業中心08-7559955,潮州就業中心08-7882214,台東就業中心089-357126,澎湖就業中心06-9271207,青年職涯發展中心07-8210170分機2302、2306、2327~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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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澎東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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