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繳納期限展延8/31 彰化監理站籲線上繳費避群聚
〔記者林明佑/花壇鄉報導〕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自7月1日起開徵,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持續嚴峻,降低群聚風險,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由原定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彰化監理站表示,彰化縣79萬餘張汽機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已於6月底前完成寄發,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籲請車主多加利用線上繳費方式,以避免因繳費造成群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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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站表示,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及利用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蝦皮、元大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納,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帳戶繳納者,無需支付代收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儘量避免持紙本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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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監理站站長游明傳貼心提醒,原已寄發之汽燃費繳款通知書所載繳納期限為7月31日,將自動展延至8月31日。防疫期間為減少群聚,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線上繳納汽燃費,或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或電子繳款單,省時便利又安心,又可避免遺忘繳費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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