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稅民 脫離稅務無間道 立委羅淑蕾等人推動稅務速審法
「你認為一個國家的整體稅收,百分之七十來自領死薪水的上班族,公平嗎?」日前,一份來自天下雜誌的報導,讓無數上班族「怨」很大!「養」國家的重責大任,落在這900萬個受薪階級身上,但是,許多民眾認為:身為「為國家買單」的老闆,卻經常在各方面飽受「公僕」的人權迫害;尤其是萬年不死的稅單,更如附骨之蛆一樣,可說是民怨之首!6月17日,就在立委康世儒針對國稅局違法濫權課稅迫害所舉辦的【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中,與會的立法委員羅淑蕾、涂醒哲、羅明才、楊瓊瓔,以及中華人權學會賦稅人權委員會的林天財律師,紛紛就萬年稅單部份,一來要求國稅局正視此問題,不要苦苦糾纏納稅義務人;二來提出修法建議,解決問題。擔任立委以來一直推動稅務人權的羅淑蕾、羅明才,更建議若是稅務案件久懸不決,應該比照「刑事妥速審判法」修法,拯救稅民,脫離這無間地獄。
四月份,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希望解決刑事訴訟長年久懸不決的積弊;同樣陳年已久的稅務案件,立委們也希望能夠比照速審法,只要稅務案件幾年沒有解決,就一筆勾銷。「大多都在談司法人權的那一塊,可大家都忽略到還有稅務的人權,那多少就因為稅的處理不當,還有稅制規定的不合理,造成很多稅民欲哭無淚,」羅淑蕾表示,司法審判,大不了判個幾年坐個牢,但很多稅卻是遙遙無期,從年輕盼到老,不知何時能了。「那難道稅就不能夠有速審法嗎?一個案子拖了幾十年,都沒有結論,就代表它有問題嘛!」「站在人民至上,保護人權這一塊,既然沒有足夠的證據來判斷的話,那就應該趕快還人家清白。」 立委楊瓊瓔表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不應當一個案子十幾年沒有辦法為人民來解決,我覺得站在民意代表監督的立場上,行政部門必須去負全責。立委楊瓊瓔特別呼籲行政部門做行政裁量權的時候,應當要以保障人民的租稅人權為最大的宗旨跟目標;立委羅明才也表示,一個稅務案件拖了十幾年,人不過數十寒暑,太離譜了,更浪費社會的資源,更何況對一個家庭的和諧,或是說身心的影響,衝擊都很大。
羅淑蕾以太極門稅務冤案為例,該案經過10年7個月,最高法院已在96年三審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也是內政部登記有案的氣功武術團體,並非營利機構或補習班,法律更判定弟子尊重古禮及傳統習俗贈與師父的敬師禮金並非學費,「司法已經給他公正了,那為什麼稅務還要跟人家糾纏不清呢?」林天財律師也以此通案發表看法:法院判決撤銷行政處分,國稅局又重新核課,核課以後人民又永無止境去訴願及行政訴訟的程序,訴願機制是希望讓行政機關有一個自我反省的機會,但是現在卻讓人民無止無境的忍受稅法人權被漠視的痛苦。 立委涂醒哲同時也提醒國稅局,我們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要製造問題,我們已經走到一個真正法治的時代,而不是找法條來辦人民的時代。林天財認為,所有的國家都有一個時效的規定,包括刑法上也有一個追訴權跟形成權的時效規定,難道這些納稅人不應該比那些殺人放火的更受到保護嗎?財政部、行政院因追稅不利竟通過草案,要把整個追稅的期限,再往後挪五年。林天財希望立法院將這個案擋下來,不要讓人民受到無窮無盡的一個稅捐跟稽徵的苦痛。 台大教授王兆鵬曾直言「人民有受迅速審判的權利,不要空談」,刑事案件的「速審法」,主要是讓重大刑案在8年內審完,解決現行重罪無限期羈押的問題,保障被告能於合理時間內接受審判的權利,如果檢察官歷經漫長時間仍無法將被告定罪,不應由被告承受煎熬。如果檢察官或律師惡意導致遲延情形時,可予處罰;如法官怠惰,被告可聲請迴避,更換法官審案;當案子未在法定期限內審判,最嚴重者可予免訴,不再追究被告的刑責。有了上述究責制度,才能約束執法人員,建立良好的退場機制。同樣的,立委與業界人士也表示:稅務的速審法,也可比照刑事速審法的原則,尤其在「檢察官退場機制」,早已是全民共識的時候,透過速審法的規範,同步建立「稅務人員退場機制」,終結「萬年稅單萬萬歲」的悲哀,也讓租稅人權,不再被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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