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國道1號北向196公里彰化路段於昨(27)日深夜22時20分,發生3輛車連環撞重大事故,1輛自小客車在內側車道突然爆胎後停下,遭後方2部車反應不及接連追撞上,造成5人送醫,其中爆胎自小客車後座1男1女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車禍原因由國道警察第三大隊調查中。
國道1號彰化路段3車追撞 爆胎釀2死3傷重大車禍(畫面翻攝,以下皆同)
彰化縣消防第一大隊、國道警第三大隊中興分隊與刑事組獲報到場處理,國道警方表示,24歲謝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載著29歲張男、坐後座乘客的27歲梁女、25歲劉男等3名友人,行經196公里處彰化交流道路段突然爆胎,停在內側車道,遭後方28歲趙姓男駕駛反應不及高速追撞,緊接又遭42歲陳姓男駕駛追撞,現場為3車駕駛人實施酒測皆無酒精反應,事故於23時22分排除,詳細肇事原因有待釐清。
國道警方指出,爆胎自小客車駕駛謝女頸部受傷、副駕駛座張男頸椎受傷,2人意識清楚,分別送往烏日林新醫院、彰化秀傳醫院救治;後座梁女頭頸部骨折、腹部出血,以及後座劉男腦部受創出血性休克,2人傷勢嚴重,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至於後方追撞的兩部汽車駕駛,趙男駕駛臉部受傷送彰化秀傳,陳男駕駛輕傷不願就醫。
國道警察第三大隊提醒用路人,平時要做好車輛保養與維護,行前應檢查車輛胎紋及胎壓,遇有車輛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先啟亮方向燈,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再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若無法即時滑離車道時,除應依規定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外,應立即通知警方協助處理或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以避免二次事故。
●新聞報導同步發送至:https://www.changhuanews.com/2021/06/news-2812.html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