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稅單錯誤率17.74%
根據司法院統計,從民國89年7月台北、台中及高雄等全國3個高等行政法院設立,到今年4月底止,近10年來,其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共判決稅務案件3,556件,人民勝訴631件,平均勝訴率17.74%。這個數據代表了中區國稅局開單草率,未深入實質查核稅單,造成納稅人必需透過行政救濟程序才得以保障個人權益。
人民報稅後若不服國稅局核課之稅單,可透過申請複查、訴願與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一般而言,老百姓能夠打贏官司的機會是微乎其微,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歷年來在稅務案件中,裁判當事人(即納稅義務人)勝訴比率平均達17.74%。也就是說,台灣中區國稅局處理100件人民稅務事件中,就有將近18件是「有問題」而被一審法官判決撤銷,這種稅務行政的錯誤率高得離譜。
在日本,稅務案件行政訴訟的人民勝訴率平均約在10%至12%之間,如果這是合理的水平,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人民勝訴率如此之高,稅捐機關被法院撤銷的案件如此多,政府財稅單位恐怕有被檢討必要。司法院行政訴訟與懲戒廳長許金釵指出,「稅捐機關代表政府,政府課稅行政不應出錯,能夠找出一件出錯,都不容易。」
據不願具名的企業主表示,副總統蕭萬長日前帶著多位首長和台中工業區的廠商舉行座談會,在一片不景氣下,企業界紛紛向副總統大吐苦水,其中有廠商表示「這麼不景氣,中區國稅局卻還打電話來募『愛心捐』,而且說得很明白,只要捐個10幾萬,就不會來查帳」,其實國稅局強徵『愛心捐』已是公開的秘密,只是企業主深怕被國稅局「修理」,一直以來只能息事寧人,不敢具實攤在檯面上談。這位企業主說,「拼經濟都來不及了,那一家企業還有時間應付查稅,稅務亂象與國稅局官員威權時代的心態不改變的話,真的會動搖國本,老百姓都要喝西北風了,哪裡還有錢繳稅去養這些反過來找老百姓麻煩的國稅局官員!」
稅務官員於開單課稅時,本來就應負起舉證責任,先查清事實,證明納稅人符合法令所規定的課稅要件,才能依法開單課稅。但現況卻通常是國稅局未經實質查核就草率開單,當人民申請行政訴訟時,納稅人反而成為告訴人,並要自行舉證,證明自己不用納稅。
台灣要拼經濟的同時,也需要有合乎民主法治的環境,才能與國際競爭,稅務人員更要本著「公僕」心態來服務人民,「以民為主,依法行政」。多一分完整實質查核,就不需造成人民反覆的行政救濟程序,除了增加稅務人員繁重的業務外,也造成納稅人不信任政府、與政府對立,更會降低外國企業投資意願,影響我國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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