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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DNA尋親 協助親人回家

2021/06/1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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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 呂佳蓁/雲林縣報導】

雲林啟動DNA尋親專案

雲林縣警察局自2020年9月25日起,啟動「DNA尋親專案」,嘗試聯繫列管失蹤人口的親友,與直系血親進行DNA採樣,協助失蹤者找到回家的路。雲林縣警察局鑑識科科長謝金霖表示,起初會規劃DNA尋親專案,是因為在局長朱宗泰上任時,雲林縣已有多達262位失蹤人口,他認為應該要重視這部分,以及是否涉及到其他刑案,因此決定使用DNA採樣技術,提供多一個管道讓失蹤的親人落葉歸根。

針對DNA採樣的執行方式,謝金霖說:「我們有失蹤人口名冊,DNA採樣需要找尋他們的家屬。首先我們會去調查哪些家屬有意願,而這種是屬於自願性,並非強制性,所以我們必須做宣導。當家屬願意後,我們便會採集家屬的唾液棉棒,完成後會送至刑事警察局做DNA鑑定,而後得到的資料,再送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與建檔的無名屍資料庫進行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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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科人員正在採集失蹤人口家屬的唾液棉棒。【圖片來源/雲林縣警察局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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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樣完後,送至刑事警察局鑑定出DNA型別並建檔。【圖片來源/雲林縣警察局 提供】

累積失蹤人口多 既定方式成效有限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每年臺灣累積未尋獲的失蹤人口大約有1萬多人,其中包含離家出走、意外災難、迷途走失、上下學未歸、智能障礙、精神疾病、失智症等原因。面對這些尚未找回的失蹤人口,相關單位自知一般應對方式效果有限,因此有了DNA採樣的出現。

雲林縣警察局鑑識科科長謝金霖表示,一般要找尋失蹤人口,會先由他們的健保卡或其他的資料,去找尋他們可能的活動路徑,確定在哪裡後再將他找出。像雲林縣去年9月統計的262位失蹤人口中,截止至今年6月1日,就已經找回145人,尋獲率約6成3。然而還是有一些人未找出,可能就會懷疑他是否已經死亡,因此才會動用到DNA鑑定的終極方式,去查看是否已成為無名屍,並協尋他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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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原因為上表所示,而每年約有1萬的失蹤人口尚未被尋獲。【記者 呂佳蓁/擷取自失蹤人口統計資料查詢網頁】

擴大採樣範圍 提升建檔意願

DNA採樣方式也不完全沒有缺點,雲林縣警察局鑑識科科長謝金霖表示,失蹤人口有時候可能已經失蹤10幾年了,因此他的家屬早已不在原先報案的處所,或者已經搬遷至其他縣市。縱使有這個專案,要家屬來到雲林縣做DNA採樣,其實是滿困難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雲林縣警察局也與各縣市協調,利用全國的合作機制,希望做到讓家屬可以就近到附近的警察局進行唾液採樣,或直接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做採樣。如此,期望能提高失蹤人口家屬,願意做DNA建檔的意願。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鄭瑞隆表示,就刑事鑑識或犯罪防治的角度而言,DNA採樣方式是好的科學做法,因為DNA是獨特的生物跡證,若能藉此比對出兩人為99.9%相似的親屬關係,那這便是最精確且最不易弄錯的做法。縱使可能與刑事案件有牽連,但依犯罪偵查、特殊的重大公共利益層面來看,這個方法即是合法且正確的,應加以鼓勵實施。

尋親專案成效大 盼親人早日回家

DNA尋親專案實施至今快一年了,雲林縣警察局表示預期效果已達成,鑑識科科長謝金霖說:「目前使用DNA採樣方式確認身分的縣民已有三位,分別於97年、102年及108年由家屬向雲林警方通報為失蹤人口後,個別在嘉義縣、基隆市、苗栗縣被尋獲。」除此,謝金霖也鼓勵雲林縣縣民,可多加利用DNA採樣,讓失蹤的家人早日落葉歸根,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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