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2010-06-17 下午兩點 敬邀採訪:「呼籲內政部營建署依法辦理『南港輪胎案』記者會」

文字-A A +A

敬邀採訪:「呼籲內政部營建署依法辦理『南港輪胎案』記者會」

 採訪時間:2010/ 06/ 17(四) 下午14:00~14:20

採訪地點:營建署一樓(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記者會預計發言代表:無殼蝸牛聯盟發起人李幸長、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林三加、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等

 備註:現場將有抗議布條及標語,記者會後即為營建署所召開會議(14:30,歡迎各位媒體一併採訪。

新聞聯絡人:都市改革組織OURs-- 邱克豪0958-957-649、陳依雯 0987-639-321

江宜樺沒在管?南港輪胎案遭質疑護航財團

   

據查「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擬將位於臺北市南港區的工廠土地申請變更為「特定專用區」,並在內政部法定之容積上限之外,再依內政部頒布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及台北市政府公告實施之「台北市好好看」方案,向臺北市政府額外申請「策略再開發地區」及「台北市好好看」之容積獎勵,使南港輪胎案之容積上限由390%提高為449。營建署將於今日下午召開會議說明此案相關疑義,民間團體則在場外高舉標語,呼籲政府應依法辦理,為人民把關;勿曲解法令,為財團護航。

 

無殼蝸牛聯盟發起人李幸長表示:那麼多老百姓買不起房子、住不起市區,營建署卻還是繼續大送各類容積給財團炒地皮,內政部長是不是睡著了?為什麼不好好管一管帶頭作亂的營建署?江宜樺部長曾說內政部會努力解決高房價的民怨,言猶在耳,如今卻只見他放任營建署為財團服務,根本是「助長高房價」、「做賊的喊抓賊」,而被財團竊盜的社會永遠是人民買單!

 

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林三加表示:依照都市計畫法,主要計畫書上既然載明總容積上限(含基準容積、各項法規規定之獎勵容積、移轉容積及其他名目容積等),則該容積上限即為主要計畫內容,任何違反主要計畫內容之開發行為應屬違法。南港輪胎案除非再經由法定程序申請變更主要計畫,獲得額外之可建容積,任何超過主要計畫所載明容積上限之建築行為都不容許。此於法理至為明顯,何來疑義?故盼內政部營建署今日依法辦理,莫曲解法令、「用專業操弄良知」,以召社會公信。

 

臺灣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此案在法訂總容積上限之外,將可能再多送出5568的容積,市值至少27億,很明顯有圖利財團之嫌!內政部長江宜樺若放任不管,更難逃行政怠惰、用人不當之責!且營建署今日勞動32個政府單位大動作為單一個案釋疑,不僅勞師動眾耗費公帑,更不見任何府外專家學者參與,公正性令人質疑外,亦懷疑背後有高層人士在運作施壓,呼籲相關檢調單位應該注意!

 

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表示:現今臺灣都市亂象很大原因來自都市計畫制度被操弄、扭曲,使得原本應受計畫規範的都市更新反過來綁架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無法有效規範細部計畫、個案變更凌駕通盤檢討、各類建築容積可以巧立名目大方送等。內政部營建署身為主管機關,遇有疑義個案,應秉持專業良知為人民把關、依法辦理,否則便是帶頭加速毀壞都市計畫體系和法令機制。且本案為全台引用「策略性再開發地區建築容積獎勵」之個案首例,內政部所謂「策略性再開發地區」目前毫無認定標準與審查規範,全由地方政府自行認定、各自解讀,完全是推倭、卸責、毫無專業的作法!營建署應該儘速釐清相關法令,並發佈行政命令予以規範,否則今後全台「有疑義個案」恐將層出不窮!

 

以上團體代表再次呼籲內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YU

再忙 也要與你分享機會

http://vemmasoho.com/vbg

2

加入時間: 2007.10.20

好奇寶寶

加入時間: 2007.10.20
5,690則報導
289則影音
6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快訊 2010-06-17 下午兩點 敬邀採訪:「呼籲內政部營建署依法辦理『南港輪胎案』記者會」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7,059篇報導,共12,813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7,059篇報導

12,813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