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檢討一下主管警政的內政部,看看他憑什麼可以天天派出大批警力、荷槍實彈到台中的特種場所站崗。
從金錢豹到ATM
六月十五日是警察節,民間發起另一波的支持警察活動,適時給警察鼓勵,此其時矣!
治安人人關心,警紀更是社會焦點。古早古早,政府推動過一個『警察之友』活動,只要捐一點點錢,就可以成為警察之友,還發一張卡片給你,我也有一張。最近警察士氣隨著警紀問題跌到谷底,生物多樣化是個必然,任何團體都有好人有壞人,我們也不該將警察一竿子打翻。
不過我們應該檢討一下主管警政的內政部,看看他憑什麼可以天天派出大批警力、荷槍實彈到台中的特種場所站崗。
既然是『特種』行業,只要他有執照,他就是特許經營,既然許可了,他就合法、就應該是依法有據獲得保障。警力天天站崗,和黑道討債派出黑衣人天天站在你的家門前向你『致意』有何不同?警察強力站崗難免有公報私仇的嫌疑,你讓我難看我就讓你沒好日子過,是這樣嗎?可以這樣嗎?站崗不僅妨害業者,也妨害了國人的隱私和休閒享受的權力。
政府是個不得已而存在的組織,因為人民不自愛,所以需要政府,人民卻不能將所有事情往政府推。『政府就像腸胃,當他運作正常的時候你就不會感覺到他的存在』,當政府無所不在,就是運作出了差錯,機能不良。台灣的問題則是『政府有病不看醫生』,『人民有病看錯醫生』。
內政部長江宜樺剛剛上台就搞過一齣ATM站崗鬧劇,如今,相似的思維又在台中重演。剛剛新聞報導,馬英九的黃金十年將花八百萬對外招標『黃金十年規劃方案』,看來內政部長不用為了警政傷腦筋,有樣學樣,花個幾億將治安BOT委外算了,中國公安廉價又有效率,應該也可列入ECFA談判的讓利項目。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0/6/14
ATM站崗是作秀還是亂搞 ( 謝明海 )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6225
一封給上帝的信 Letter to God ( 謝明海 )
https://www.peopo.org/news/7575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一個外國人,剛來台中市不久,有一天,他想出去理個頭髮,看到滿街都是漢文看板,要找間理髮廳有如大海撈針。當他想要放棄尋找時,忽然看到一個很親切的英文字「Barber」, 於是他大搖大擺的走了進去。
「請問林醫師在嗎? 我是二分局的警察。」
「本人就是。」自忖著,不知哪位狗主人又去警察局告我了?
「一個外國人,身上只帶著你的名片,麻煩你來分局指認一下。」
到了分局,看到滿頭大汗的「大箍美國仔」金斯基,「一箍垂垂」憨憨坐佇遮。
簽了「落山風」三個字,要把金斯基帶出警局時,員警把我叫住說: 先生,你的名簽錯了。
「大箍呆,你幹了什麼壞事被抓到警察局來? 」
「我好不容易找到一間Barber,一位先生帶我上二樓房間,一位沒穿衣服的小姐走過來幫我脫光衣服按摩。約三十分鐘後,警察就來了,我還沒理頭髮哩! ------」
大箍美國仔沒花一毛錢,卡了那麼多油才被被警察帶走,我很懷疑他可能和警察早就串通好了。那家店叫做「包你爽理容院」。
沒有白,哪有黑?
「遊戲」規則在是否守法? 不是好人、壞人之分?
政府核准營業,業者也繳了稅; 為何消費者和經營者不被保障?
嚴格說來,既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有合法執照的營業他們就是正正當當生意人,不該給他們戴上『特種營業』的帽子(台灣沒有紅燈區)。
特種兩字有歧視的意思。
我曾經寫過一篇『我支持日日春協會』,我不會有職業貴賤歧視的思想。
就像楊志良要檳榔西施推廣預防愛滋、賣保險套一樣。他在潛意識裡就是將檳榔西施直接和性行為掛勾。這都是官員白目,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歧視行為,他卻不知道人民是如何的瞧不起他。
楊志良應該規定每一位衛生署科長級以上的公務員,每星期要賣出一百個保險套、署長五百個,以做為他們推廣預防愛滋教育的證明,未達績效則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