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眾顏姓男子自稱為南投縣白沙屯媽祖聖母文化協會副理事長案,經民眾透過霧峰社區組織協助發函,向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協請調查,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將來文函轉至南投縣白沙屯媽祖聖母文化協會處理。經南投縣白沙屯媽祖聖母文化協會110年4月23日南投聖母字第110423001號函(理事長林宥莉聯絡人)說明:「本協會章程依組織章程及人民團體法相關法定程序辦理,如有心人士隨意散播不實謠言,本協會將採取法律途徑,捍衛本會清白」。
陳情民眾表示,顏姓男子自稱為南投縣白沙屯媽祖聖母文化協會副理事長之事,南投縣白沙屯媽祖聖母文化協會理事長林宥莉之回文並未直接澄清,反而是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於1 0 9年4月1日之回應,直接答覆此位顏姓男子不是協會會員,也沒有所謂的副理事長職務。陳情民眾認為南投縣白沙屯媽祖聖母文化協會的態度消極,應該更直接針對顏姓男子隨意冒名介入他人糾紛之事,進行公開澄清及採取行動,這種任由他人冒名滋事,不僅侵害人民團體聲譽,亦影響民眾對地方白沙屯媽祖社團之觀感。
相關報導:南投縣白沙屯媽祖聖母文化協會爆糾紛,陳情縣府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