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蕾:財政部違法違憲
5月13日立法院舉行第7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議,與會立法委員針對稅制改革、訴願制度、欠稅問題...等對財政部提出質詢,其中羅淑蕾立委對於李述德部長曾說的『政府扣稅要心安理得,人民繳稅要心甘情願』讓她很感動,「但是財政部下面很多單位並沒有做到。納稅義務人的權利保障並沒有很完整,很多稅務的稽徵、執行,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問政不分藍綠,率性直言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再度直指財政部在稅務稽徵上侵犯人權的 違法作為。
羅淑蕾說:「我們一再強調實質扣稅原則,用銀行存款作為逃漏稅依據,是有問題的,哪一筆錢存到戶頭若是講不清楚,就變成當年度所得」。與會立委有人提到檢舉獎金的問題,「要提供資料一定是假假真真,你們就把檢舉人提供的資料當作聖經、寶典,你們在查核時也不管,就要人走行政訴願、救濟,打了這麼久,速審法是說幾年沒有處理就勾銷,是不是也能這樣處理呢?」
羅淑蕾進一步指出,拖上十年的稅務案件就是有爭議,也有模糊空間,也不能斷定有罪無罪,沒有辦法解決,造成納稅義務人與稽徵人員的困擾。並建議財政部長李述德想辦法用法令來處理,比照速審法,幾年沒有處理就勾銷!李述德回答:「簡化是必要,事實的認定,如果有明確標準的規範,行政人員也有依據。」
會計師出身的羅淑蕾對於稅務非常熟悉,自從擔任國民黨不分區代表立法委員會後,在稅制的改革上不遺餘力,獨特的問政風格令人印象深刻,會後羅淑蕾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欠稅不等於逃稅,台灣是全球唯一因欠稅而限制出境,違法違憲。」她認為財政部「好像不食人間煙火」,有些公司的毛利率能夠賺到5%、10%就很不錯了,但是財政部國稅局卻可以同業利潤標準核課到30%、40%,「那都是3、40年前訂的,也不去檢討、不去改,公司明明已經虧損到要跑路了,結果被神筆一揮,變成賺很多錢,這些負責人當然沒有辦法去繳稅,因為他沒有這個錢嘛,他的命運很悽慘呀!」很多稅都是莫名奇妙來的,都跟實際差距很大。「公司做失敗已經很悲哀了,還要被限制出境,他以後去上班,薪水都要被查扣三分之一,而且他只要一去上班,財政部馬上就跟著來,害人家到處都找不到工作!」「萬一公司要派到國外出差,結果什麼都不行,就被辭職了。所以很多人是因為稅,而燒炭自殺的很多呀,這樣一個很不人道的情形案子很多。」羅淑蕾感慨的說。
羅淑蕾表示,「我知道那些稅不合理,所以我一直要財政部跟行政執行處,把這個最不人道的限制出境改掉,」他指出,「這個是違憲的,憲法規定人民有遷徙居住的自由,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對欠稅限制出境,為什麼只有台灣是這樣子?」行政執行處只要完成稅務追討,就有獎金可以拿,「一般來講他們收到稅,以前是說提撥10%,你看多可怕,所以每個人都拼命去追,拼命去拿,財政部他願意放,認為不應該限制出境,但是行政執行處不願意放,所以我很堅持行政執行處的獎金應該要拿掉,否則根本沒有是非、沒有公理。稅制沒有辦法提昇,台灣的人權是沒有辦法提昇的。」
羅淑蕾認為稅務人員應有懲處及退場機制,「今天最悲哀的就是司法人員跟稅務人員一樣,萬一稅務案件有判錯的話,他沒事呀,也沒有懲罰,那他就覺得說,我管你去死,跟我家無關,他隨便稅單給你核出去,以後是你家的事情!」「對他沒有懲罰,所以都亂核、亂弄!」她指出,今年5月1日財政部公布的欠稅大戶,有很多是被冤枉的,「財政部當然知道哪些是逃稅,哪些是被冤枉的,但他們不願意去處理!」羅淑蕾語重心長的說,「對納稅人權益的保護,是要由稅務人員的心態做起,心態沒有改的話,法再怎麼訂都沒有用!你明明是白的,他跟你講黑的,你能怎樣?現在主要是對這些稅務人員沒有懲罰,稅務人員沒有退場機制。」
羅淑蕾也指出了我國稅務罰鍰過重,「像以前營業稅罰鍰是5到20倍,比如說100萬的營業額,營業稅5%是5萬,罰20倍的話,就是100萬,這個就太高了。甚至貨物稅也很離譜,它也是要20倍,假如本金是1000萬,罰鍰要到2億,誰繳得起?」罰鍰愈高,但沒人繳得起,就沒有效果。所以羅淑蕾最近提出了幾個法令修改,例如貨物稅,本來是20倍,已降到一到三倍。「財政部也應該要重新檢討稅法的罰鍰,全部都要調降。」
羅淑蕾在立法院質詢時曾說過:「堂上的一點硃,是老百姓的千滴血。」對於國稅局的濫權課稅,他舉了宋楚瑜興票案的例子,「當年興票案隨便一弄,把他清白打成這樣子。很多的稅目都是憑空認定,不合乎法律依據,老百姓真的很悲哀!」2000年興票案發生時,宋楚瑜捐錢給『宋映潭基金會』,再由『宋映潭基金會』把它捐給美國宋楚瑜的母校。可是國稅局認為說,『宋映潭基金會』只是代收代付,是宋楚瑜捐給美國母校。按照我國贈與稅法,國內捐贈可以免稅,國外捐贈就要課稅,所以國稅局就扣他這一段的贈與稅,國稅局以自由心證,認定是代收代付,但是宋楚瑜認為他是捐給『宋映潭基金會』,所以在法律上見解不同,國稅局就硬要課他贈與稅。
羅淑蕾又舉了轟動一時的太極門稅務冤案,「那個根本都是莫名奇妙來的,14年前被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太極門弟子蒙受不白之冤,雖然司法還他清白,可是他的內心已經受害多深了。太極門明明是贈與敬師禮,卻被國稅局誣指為補習班學費,荒謬至極!」她憤慨的說,「那你去打官司,你去打行政救濟,不但官官相護,行政法院很多法官對稅法不了解,他當然都聽國稅局的,所以訴願案件或行政救濟案件,人民贏的比例低到極點!」「財政部當然知道,但不願意改,所以『稅』成為最大的民怨。」她最後沉痛的表示,「這些不適任的檢察官,隨便一點就害死人家,像這樣的檢察官或法官,真的要做一個處置,否則沒有公平、沒有正義!」
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行政訴訟六成以上是稅捐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人民獲得勝訴的比例平均不到1成,最低的一年勝訴率只有1.3%,可見一旦被國稅局開單,納稅人不服處分,要想打嬴官司是難上加難。前司法院長翁岳生曾指出,行政命令受大法官作違憲審查最多的就是稅務行政命令,再加上獎金制度的推波助瀾,讓浮濫開單的弊端更形嚴重與頻繁。從復查、訴願到行政訴訟,對納稅人而言是漫長折磨。再者,行政法院缺乏具稅法素養之法官,在審判時多會支持稅捐機關的核定,人民往往是輸家。行政訴訟若勝訴了,原處分被法院撤銷,但國稅局又重核復查決定,重新再加加減減開出很難看懂的錯誤稅單,就這樣一再循環,「萬年不死稅單」就永遠沒完沒了!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