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2020年12月17日的撤除公告,但國內新聞媒體均無報導: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1192-020-03818-6
另一篇發布於2017年8月3日的撤除公告,雖然國內新聞媒體知悉此事件,卻無報導公告細節: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1192-017-2487-7
二篇文章都是由同一人、畢業自台灣大學財金系的博士學者檢舉,檢舉過程是先在國際學術論壇發布疑似的舞弊細節,然後將檢舉文以「致主編信件」Letters to the Editors的途徑投遞至期刊主編。
審查程序如下:首先,執行主編審閱檢舉報告。若的確言之有物,則詢問檢舉人是否願意具名於檢舉報告?然後請涉嫌學術舞弊者答辯。對於已經發布於學術論壇的檢舉文,則是直接請嫌疑人答辯。最後,組成調查委員會,同時評估檢舉文與答辯文,做成之決議通常有四種情形。
記者將「教授論文」比擬為「學生畢業證書」,說明期刊對「教授論文」涉及舞弊的處理決議。最嚴重者是發布撤除公告(Retraction Note),相當於撤除一個學位證書。次嚴重者是發布警示公告(Expression of Concerns),相當於向社會致歉與警告:這位畢業生的品質不佳。第三種是發布勘誤(Erratum)公告,相當於向社會說明某個畢業生原來的畢業成績是90分,訂正為60分。第四種是小瑕疵,或是檢舉文出自誤會,而不進行任何措施。
前述北大財經幫成員的第一個撤除案例,檢舉人在2017年8月28日投遞檢舉文,經過上述調查程序後,在2017年11月6日發布警示公告: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1192-017-2575-8
後續調查仍在進行,主因是等候嫌疑人提出針對檢舉文的答辯,最終於2020年12月17日發布撤除該論文。
至於第二個案例,檢舉人在2017年5月24日投遞檢舉文,而在2017年8月3日就公告撤除。
2017/8/28檢舉Lin, Hsu & Chiang畫面
2017/5/24檢舉Hsu & Chiang畫面
前一個(作者Lin, Hsu, Chiang三人2016年著作)撤除決議耗時超過三年,後一個(作者Hsu, Chiang二人2015年著作)卻耗時不到三個月,原因是抄襲情形嚴重,包含盜用二幅他人論文的圖形,完全沒有引用、沒有條列於參考文獻,且聲稱是自己的研究結論。
國際論文被撤除,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件,這不僅涉及國際學術聲譽,更涉及當事人過去的薪資、國家獎助款涉及詐欺、當事人審閱的計畫案失去正當性,甚至可能貪瀆。我們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都是台大畢業的,至於財政部則是北大財經幫領軍,記者故意在標題強調「北大財經幫」,目的是為誘發高層「劃清界線」的動機,而願意徹查當事人掌權期間的可能涉及的不法行為。
檢舉人在國際學術論壇公告的檢舉文如下: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19448971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18967391
參考2018年5月23日新聞「國際期刊公告:二位財政部官員論文涉及嚴重爭議」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