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人能跟他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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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訪遊客鞋靴於溫泉博物館內遺失,對於當事者確實造成困擾,亦影響其遊憩雅興,針對此事當有反應與檢討必要,但相對於事件處理之時間與實務,是否應給予館 方多一點時間調查、通報、折衝協商?而不是以公告週知、窮追猛打的方式來給予眾多志願服務志工、熱心地方士紳、努力任事的行政人員迎頭痛擊!台語云:「有 功無賞,打破要賠。」正是目前服務於溫博館志工們面臨此事件的最佳寫照。

      對於來自各方的指正,北投溫泉博物館的行政人員、志工伙伴及委員諸君,皆有務實檢 討、追求進步之覺察與自醒,但做為長期關心北投溫泉博物館的在地非營利組織而言,我們不禁要大聲疾呼,除了指責之外,有沒有更多人願意和我們一起來北投溫 泉博物館為社會大眾服務?對於志願服務的志工同仁、勤勉任事的行政人員、出錢出力的經營委員們,是不是能有多一點的社會關懷與精神鼓勵?讓同仁們能夠在社 區服務的道路上繼續大步邁進,創造無限的公益可能?必須關懷鼓勵的原因無他,只因為,在北投一地的公益服務,誰人能跟他們比!

作者:台北市八頭里仁協會理事長  林冠宏  2010/5/17

    數日前,北投溫泉博物館發生了日籍遊客遺失鞋靴事件,因陪同友人投訴,一時之間:政黨、報紙、媒體、網友、民意代表,都為了一雙鞋靴而關切不已,或以大幅版面報導、來電關切,甚至書面質詢者皆有之。館方面對紛至沓來之指責,除表示虛心接受並道歉補償外,亦針對善後事宜加以檢討改進。

    在此事件之前,北投溫泉博物館是北投人的驕傲,台北市政府的金字招牌,民意代表眼中的模範生;只因為一雙鞋靴(亦有可能為鞋靴相似,其他遊客穿錯,迄今不知情),轉眼間一切的好,彷彿煙消雲散,是公部門的懷壁其罪?還是志願服務的感動還未發生?外人或許不解,單從「遺失=失竊=賠償」,或指責官員處置失當、志工服務態度不佳等角度看待此事。但從長期以來,參與呵護該館生存發展,爭取保存溫泉博物館並促成其公民合營,免費開放供各界參觀的地方士紳而言;面對如此巨大的責難,實為不可承受之重!而對於長期服務於北投溫泉博物館的志工伙伴士氣,更是一大打擊。
                                               
    北投溫泉博物館目前雖隸屬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但其經營係採用「公民合營」模式;亦即由地方公民爭取,政府察納雅言,全國首創唯一的「公私協力」經營方式。運作數年已來,遊客人數逼近300萬人次大關。學術、觀光參訪者、外縣市地方首長、NPO組織等慕名前來取經者,絡繹不絕。在這樣龐大的參觀人潮壓力之下,猶能堅持初衷,免費服務。一方面提供詳盡的導覽解說、另一方面兼顧整潔維護、提供遊客舒適、愉悅的遊憩體驗。而對於館舍的結構安全、動線規劃、活動、展覽舉辦,亦竭盡所能滿足社會大眾需求。這一切,實歸功於北投溫泉博物館志工隊、義務經營委員會、歷任館長、館員同仁們齊心協力,方有所成。               

    此次事件發生時,館方即刻援例辦理,先致贈拖鞋以解燃眉之急,或有不夠週延之處,但在吾人看來,此亦不失為適切之權宜措施;原因如下:

      1.    如以竊案為之,需先經報案、調查、筆錄等程序,公務員依法行政,豈可由不具司法警察身份之館長或館員率爾逕自判定賠償。

      2.    北投溫泉博物館係免費開放大眾參觀、自由進出之處所,設立鞋櫃乃予人方便之舉措,提供遊客服務並無對價關係,既無對價,何來賠償之義務?

      3.    志工隊對於客訴之應對,或有言詞不夠圓融之處,此係個人立場,不可將其視為官方立場之代言行為,甚或遊客誤解其意亦未可知。非當事者實難窺究當下言談何者為真。如欲裁量,應博採兩造雙方說詞方可初判,如無法問明兩者,他人豈可逕自妄斷?且該遊客為日籍人士,如經翻譯轉述,對於所謂:「志工對於客訴言詞應對不當」之指責,恐有斟酌之必要。                                                               
      4.    北投溫泉博物館既屬「公民合營」,則有關館務之標準作業程序,自應由義務經營委員會加以研擬制定,對於館所經營時所發生可受公評之議題,亦須交由委員會議商討改進。館長、館員、志工等如未經通報知會經營委員會,即擅自做出賠償決定,恐將造成越權逾矩之爭議,外人不得而知,而行政者卻不可不慎,此係行政部門必須遵守之原則。

      5.    北投溫泉博物館經營開辦費用,除行政人事、水電、清潔等必要維護費用外,其餘經費來自十方護持,如未明訂可動支經費做為補償遺失鞋靴之用,即便為館長之尊,亦不可任意決行,如主張由其自掏腰包,或由志工湊錢消災,更非常理所應為。
                 
      6.    因鞋靴遺失,主張不應要求脫鞋,應以開放遊客穿鞋入內為之。此建議或可於未來再行評議,但將其視為防止再次發生鞋靴遺失之解決良方,實有討論空間;一者,因穿鞋入內造成古蹟建物木質地板刮傷毀損與清潔負擔倍增,其比例原則應加以考量。二者,館內另有褟褟米納涼室,平日仍有開放遊客入內,如穿鞋入內之遊客欲進入褟褟米納涼室,仍舊須脫鞋,則鞋靴遺失問題依然可能發生,由此可證:開放穿鞋進入館所與鞋靴遺失應視為獨立討論議題,不宜稱其絕對關聯。

    參訪遊客鞋靴於溫泉博物館內遺失,對於當事者確實造成困擾,亦影響其遊憩雅興,針對此事當有反應與檢討必要,但相對於事件處理之時間與實務,是否應給予館 方多一點時間調查、通報、折衝協商?而不是以公告週知、窮追猛打的方式來給予眾多志願服務志工、熱心地方士紳、努力任事的行政人員迎頭痛擊!台語云:「有 功無賞,打破要賠。」正是目前服務於溫博館志工們面臨此事件的最佳寫照。對於來自各方的指正,北投溫泉博物館的行政人員、志工伙伴及委員諸君,皆有務實檢 討、追求進步之覺察與自醒,但做為長期關心北投溫泉博物館的在地非營利組織而言,我們不禁要大聲疾呼,除了指責之外,有沒有更多人願意和我們一起來北投溫 泉博物館為社會大眾服務?對於志願服務的志工同仁、勤勉任事的行政人員、出錢出力的經營委員們,是不是能有多一點的社會關懷與精神鼓勵?讓同仁們能夠在社 區服務的道路上繼續大步邁進,創造無限的公益可能?必須關懷鼓勵的原因無他,只因為,在北投一地的公益服務,誰人能跟他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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