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吏凌駕司法之上 台灣稅務人權恐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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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小內閣名單備受關注,因攸關民生經濟議題,且民意對政府財經表現最為介意,話題延燒到5月13日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當日財政部長李述德率領賦稅署長許虞哲、五區國稅局局長等列席備詢。立委質詢議題包括,欠稅移送強制執行是否有漏洞、延長欠稅追繳期限是否必要、鼓勵檢舉之社會風險、不合時宜的法規命令、以及合法合理的課稅依據等,透過立委質詢過程,暴露台灣稅捐稽徵品質不佳、缺乏納稅人權利保護觀念,造成諸多人權侵害慘劇。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葛克昌曾於納稅人權利保護研討會中指出,台灣從立法單位、稅捐機關到負責行政判決的法官,普遍都缺乏納稅人權利保護的基本概念。相較於大陸、韓國積極修法,台灣近十年來,已經成為納稅人保護進步最慢的國家。許多國家早已制訂「納稅人權利憲章」,美國、日本都有「納稅人保護官」,大陸也全面推行納稅人「無過失推定」原則,保護納稅人的觀念都比台灣先進。
      13日立院財委會會議,立法委員田秋堇以台灣「司法與稅務」最大人權冤案「太極門案」為例,就「刑案判決確定無罪無稅,國稅局應依法撤銷稅單」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
      田秋堇委員幽默表示財政部最近非常忙,因為在追欠稅將近1300多億。同時她也接到許多投訴,有關財政部萬年不死稅單。田秋堇提到連陳長文律師非常感慨的寫文章表達對這不死的萬年稅單感到痛心不已,她提醒李述德部長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說我們的欠稅問題是從刑事案件來,那這刑事案件經過一審、二審、三審無罪,三審確定已經都沒有問題,既沒有逃漏稅,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法官的判決書寫得非常清楚,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沒有逃漏稅,那我們這個是根據刑事案件來的稅務欠稅,是不是應該把它撤銷?」田秋堇問。
      「基本上刑事與行政稅務案件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東西,沒有刑事責任並不代表沒有納稅的義務,兩個不同依據。」李述德的回覆,田秋堇認為部長沒聽清楚問題,她再問:「刑案判決經過10年7個月,一審、二審、三審都是無罪,而且判決書裡面講明了白紙黑字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我們的國稅局開單,包括我們的訴願委員會五次駁回,而我們的國稅局還是繼續開單,到底是怎麼回事啊?!」李述德回答:「這個案當然我們可以就事實方面來了解,就您陳述來了解,基本上講起來說我們課稅也是依據相關事證,也是白紙黑字。」
      針對李述德一再重述國稅局一定按照基本事證來的,一定白紙黑字,有證據才能課的。田秋堇再次強調「司法體系三審判決確定,你們的訴願委員會也五次撤銷處分,那太極門稅務這個冤案嘛!」田秋堇以POWERPOINT說明侯寬仁檢察官於偵辦太極門案件之違法濫權,包括監察院調查報告,侯寬仁的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依法不得提起公訴;太極門刑事案件經過國稅局人員在內近200名證人作證及12大箱之證物逐一提示訊問,並就4,645份贈與見證書、5,525人贈與陳述書,以及206份國稅局所調查之函查表進行詳細調查審理,以及14名法官、8名公訴檢察官之交互詰問、調查審理,歷經10年7個月,一、二、三審均判決無罪,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決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田秋堇反問李述德,既然法院判決沒有逃漏稅、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那還要重核什麼?
      近日因追稅讓檢舉獎金成為發燒話題,田秋堇問:稅務調查人員的獎金已經取消,但這檢舉人還是有獎金,所以你們的人是不是有可能,叫他認識的人做檢舉人,然後這個案子就沒完沒了的?田秋堇再以中國時報社論『訴願制度難道只是擺著好看』質詢財政部長。如果訴願五次都撤銷處分,但是撤銷處分又留個尾巴『另為適法處分』,然後又回到國稅局;問題就是從國稅局開始跑出來,然後又回到國稅局、不換承辦人,然後這個承辦人這麼多年來不斷不斷的犯錯,一、二、三審司法判決都說他不對,訴願委員會也說處分該撤銷,就這樣沒完沒了,好像佛家講的輪迴,永世輪迴,萬世不死的稅單。
      田秋堇反問李述德,如果公務員應作為而不作為,或者是有故意刁難故意陷害那是不是應該受處分?李述德回答:那是當然,那是另外行政責任歸責的問題。田秋堇再針對「國稅局隱匿、偽造重要證據函查表」詢問李述德,訴願委員會命令國稅局調查太極門弟子敬師禮的性質,國稅局終於在發單五年後開始做出函查表,結果函查表他竟然還把最重要的那個部份隱匿,蓄意登載不實的調查結果,知法犯法,瀆職瀆權是不是應該要處分?李部長表示:如果同仁有不法不當當然我們要做處理,這是沒有錯的。
      太極門司法與稅務人權冤案,禍起於侯寬仁檢察官,起訴書自始違法,司法判決還沒走完他們就發現起訴的資料互相矛盾,然後呢提起公訴是不符合證據法則,但是最後司法體系也證明監察院當時的調查都符實,所以三審判決都無罪,太極門都無罪;田秋堇認為國稅局苦苦糾纏一個司法判決、監察院、最高行政法院都說沒問題、沒事情的案件。她以反諷口吻問部長,稅單一再復活,這真是世界奇觀啊!田秋堇痛批國稅局斷人生死,稅務人權,幾乎是蕩然無存,「稅捐人員是凌駕於司法之上」!
      據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本身也是太極門弟子蔣瑞琴表示,85年12月19日侯寬仁檢察官搜索太極門道館,當日二帳戶餘額共為61萬餘元,侯檢察官卻捏造為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事實上太極門並非補習班,二帳戶亦無任何一筆補習班學費收入。在太極門練功修養心性十多年,蔣瑞琴表示,敬師禮是太極門弟子為表達感恩心意,以個人稅後所得,依優良傳統禮俗贈與掌門人。弟子自由行使支配個人財產之權利,乃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真諦。而民法第406條規定:「贈與,因當事人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為無償給與於他方之意思表示,經他方允受而生效力」太極門弟子基於贈與的意思,與掌門人同意受贈之意思,雙方意思表示合致,成立贈與的法律關係。此贈與事實亦於刑事案件判決認定。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故徵贈與稅的對象是太極門弟子(贈與人),並非掌門人(受贈人)。
      就財政部長李述德回覆立委質詢,表示國稅局一定按照基本事證來的,一定白紙黑字,有證據才能課的。蔣瑞琴指出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共24次函詢國稅局,其所稱之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之法理、證據為何?如何計算?國稅局從無依法明確答覆,違反經立法院新修正通過之稅捐稽徵法中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專章第11-7條規定。且國稅局剝奪太極門弟子與掌門人自由意識表示之權利,擅自扭曲私人間的合法行為,捏造不實的權利義務關係,違反上述法律規定,逕對掌門人及對掌門人夫人違法課徵無中生有、不應課徵之補習班學費之所得稅,涉嫌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更嚴重侵害人權,浪費無數公帑及社會成本,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之租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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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珍

國稅局隨意開單已經嚴重侵犯小老百姓的人權,國稅局無法無天的行徑令人不齒,稅吏作威作福更甚毒蛇猛獸,我們不能在容忍這樣的稅政,人民要站起來,嚴厲譴責這樣的稅務單位。

Lucy

三審無罪確定.財政部長李述德確仍稱跟據事證持續開立萬年不死稅單擾民,不尊重司法判決,踐踏人民租稅人權還自以為是,真讓人氣憤.

裁判

稅務人員應依法,不得越權
財政部不能因下屬想"增加稅收"事實卻已擾民,違法...而財政部卻護短~~財政部罪加一等

小胖

唉...政府這樣做事
如何能讓人民信服呢?
無中生有的稅款與罪狀
實在是人民最大的痛苦!

志凌

公務員是人民公僕,國稅局或是侯檢察官都是領百姓的薪水!但卻無法無天恣意妄為,絲毫不將人民與公義放在心上~如此猖狂的官員,真教人心寒啊!

tony

「稅捐人員是凌駕於司法之上」!自以為是!縱使證件齊全,稅捐人員仍可以自由心證認定納稅人逃漏稅,末了回你一句:你可以申訴阿!

小貞貞

事實擺在眼前,還不認錯,依法行政人民才能有所保障,錯了就應該要把它撤銷,還人民清白,不要在執迷不悟

lisa

司法沒用,
稅務員較有用

英雄

勇敢的稅務員們,您是我的英雄,不過英雄要做對得起國家社會的事,若民怨不斷一定就是稅制出了問題,只是你們也無法改變對吧!
我有個法子,讓你們的頭頭也收一張類似的稅單吧! 再說依法行政,就是拿出你們搞別人的本事來就對了,這樣你們的頭頭就會感同身受,稅法改革才有希望,助人又助己,也避免你的親人也同樣受害,不是嗎? 英雄!

小宇

國稅局目前檢舉制度仍有爭議,不免官員與檢舉者勾結的情況才會造成萬年不死稅單,應從稅單於訴願委員會決議後撤銷即應執行,才不會造成沒完沒了稅單復回。

安安

國稅局違法開單而不加以反省,還繼續侵害人權,政府應該拿出魄力,徹底改革才能重拾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安保山

太扯了吧檢察官可以憑空捏造從61萬變成32億,三審無罪確定了,還一直開單要人家繳稅,這麼離譜的事也做的出來,李部長認錯吧!不要再掰了趕快還人家一個公道吧

鴨頭

國稅局任意違法開單本來就是公開的秘密,我的會計師朋友說只要碰到被開單,算你倒楣,唯一的方法就是跟國稅局討價還價,喊一個可以接受的價格,如果財政部仍不願正視問題,徹底改革稅務歪風,那麼國家無法取信於民,如何富強安樂?

止不住的民怨

這位剛被留任的部長思考邏輯真的給它很奇怪勒!田秋堇立委的問題是:「刑案判決經過10年7個月,一審、二審、三審都是無罪,而且判決書裡面講明了白紙黑字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我們的國稅局開單,包括我們的訴願委員會五次駁回,而我們的國稅局還是繼續開單,到底是怎麼回事啊?!」部長您應該回答胡亂開單是怎麼一回事才對啊!怎麼老是打官腔啊!「基本上講起來說我們課稅也是依據相關事證,也是白紙黑字。」那就拿出來部長所說的白紙黑字的事証啊!部長您還當真把一、二、三審的法官當傻瓜嗎?這些法官可是查得比財政部/國稅局還清楚勒!該撤銷的稅單就該立即撤銷,做錯是該道歉就該道歉,難道沒聽過一句話---知恥近乎勇,承認錯誤百姓還有原諒的可能與機會,硬是亂ㄠ,還要強搶民產只會招來民怨,屆時排山倒海的民怨四起,恐非李部長您所能承擔,快快將戕害人權的稅單撤銷吧!

大明

國稅局要依法才可以,
司法判決確定無逃漏稅,
就不該開單了,
快還人家清白啊!

覺醒

小民我從來都不知道在國稅局眼裏,法官的判決是不算數的.看起來司法對太極門一案的審理,包括監察院的調查是很詳細審慎的,但在國稅局眼裏卻當成是廢紙一張,好可怕的心態.政府各部門應是環環相扣,怎能各自為政,既是最高法院都判決無罪,國稅局怎可再強辯欺民.

紅泥

太扯了吧檢察官可以憑空捏造從61萬變成32億,三審無罪確定了,還一直開單要人家繳稅,這麼離譜的事也做的出來,公家機關死不認錯!不要再撐了趕快還人家一個公道吧

Yeshumanrights

國家政府主要負責的事,就是訂好國家政策,讓人民可以有所依歸. 如今,政府漠視違法濫權的稅單滿天飛、多如牛毛的稅則無人懂,反而處處官官相護,完全不顧自己是人民的保母的身分,反而藉著權力及訊息不對等,讓人民受害且投訴無門,政府真的要再多努力! 趕快立法讓司法與行政(稅政)能制衡,還諸人民賦稅人權!

糖糖

真真是太可怕了,我們台灣的稅法到底有誰能清楚?
不清不楚官員說得是.
無憑無據官員寫得是.
功夫高來四兩撥.
一切只為拼業績.
看破來去隱居去.

文心

判決書都寫那麼清楚了,也是白紙黑字啊!國稅局為什麼不依照判決書的判決來處理?更何況,如果傳統禮俗的贈與要課稅,是不是去喝喜酒的時候會看到稅官來課稅?過年包紅包的時候,稅官也來課稅?稅單無所不在,恐怖喔~~~

doitright

司法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調查後以無罪定讞的案子,稅捐單位還可以繼續開單,恣意而為,真的讓我想起民間非法討債集團的黑衣人部隊,稅捐單位=非法討債,也難怪連"飯糰"都要繳稅了,國稅局真的是要官逼民反阿!

小軍

國稅局不要再侵害人權了!違法課徵不僅浪費公帑及社會成本,又造成無數民怨,對國家、社會造成莫大傷害,請國稅局多站在人民的立場思考吧!

mail

「既然法院判決沒有逃漏稅、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那還要重核什麼?」田委員的質詢真是一針見血.真是百姓的救星

滔滔

公平與正義,權利與義務
應取得平衡
國稅局為國家機器應苦民所苦,站在納稅人的角度來想想

cats

官字兩個口真的是隨便國稅局愛怎麼稿就怎麼搞嗎?法律都以判決無罪無稅了國稅局還一來再來真像吸血鬼那我們老百姓不就沒有安寧日子過了嗎

小花

國稅局請摸著良心做事救救老百姓

小民

國稅局為什麼要一直欺負老百姓呢??難道要一直拿著違法的起訴書來課稅嗎? 難道國稅局還可以知法犯法隱匿證據?? 太可怕了!! 能不能讓老百姓有安寧的日子阿~

吸血蟲

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也要讓百姓繳的心甘情願,而不是隨便亂搞,像是吸血蟲一樣,看到血就吸,看到錢就要向人民徵收!

笑笑羊

國稅局如果自認一切依法行事,何不傚法國外的稅務機制,將一切的資訊都公開透明化,不只國稅局,納稅人,能查閱所有的相關資料,在不違反個資法的範圍內,將一切課稅來源之依據依法,都公開資訊資料,以示課稅課的有憑有據,否則空口說白話,要人民如何信服課稅的公平公正。

阿田

萬年稅單不死,會害死人也害人家破人亡,國稅局要摸摸自己的良心吧!不要黑白講了,不要在欺壓善良老百姓。

唉~~~

欠稅問題是從刑事案件來,刑事案件經過一、二、三審均判決無罪,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
財政部李部長您是否最近常被點名要被撤換,心神不定啊!不然怎麼讓人感覺您聽不懂田立委詢您的內容,完全是搪塞之詞呢?

老趙

政府抽稅要取之有道,稅務人員要善盡公職,為人民公僕。為防止不肖檢察及稅務人員濫權圖利,本人支持公務員考績制,少數不適任者須淘汰。另外,呼籲民眾支持擴大監察院職權,扮演包青天的角色。

alai

執法人源不守法的侵害人權.百姓怎麼辦難怪許多人得不到公平正義而自殺想想這些對待以後自己的子孫都可能受到這樣對待趕快懸癌勒馬吧

阿華田

最近看到新聞中的飯糰先生要課稅~請財政部要有道德良知課稅~我們百姓才會心甘情願繳稅!

daicy

國稅局欺壓百姓的國會紀錄 可要好好留著 將來拍成電影電視劇供後人吐痰

見微

幾千份的贈與陳述書及見證書都是白紙黑字,也都是心聲,想想如何才能心安理得與心甘情願啊!

芒

萬年不死的稅單加上睜眼說瞎話的部長,我們的財政何時才有青天?

阿秋

國稅局知法犯法,缺乏納稅人保護觀念,白紙黑字,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趕快把錢還給人家

袂爽啦

民與官鬥必敗,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因為當官得有公權力,老百信可是手無寸鐵,無法與國家的打手力敵,這是老百姓的悲哀與無助!到底誰可以替可憐的人民伸冤啊!蒼天憐見!

阿美

落實法治精神
稅務人員不應有威權心態,凌駕司法之上,讓萬年不死稅單一再糾纏人民,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之租稅人權,並浪費無數公帑及社會成本。

凱凱

人死不能復生,台灣的國稅局卻有辦法讓稅單一再復活,變成萬年不死的稅單,還真是世界奇觀!勞民又傷財

吳禮

法院都三審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表示當初調查局的證據是錯誤的,而國稅局依憑的就是調查局的資料,可見證據錯誤,怎可一再開單,李部長法院的判決書也是白紙黑紙,請告訴你的部署,別再違法開單。

甘翠

不對就承認不對,國稅局不要再映ㄠ了,趕快把人家的稅單撤銷吧!

圓大頭

夠了,無罪還要這樣追,是不是有很多人可以把一部分的錢放在口袋啊,不然這麼明顯無罪,還要繼續追,怎麼會這樣,台灣怎麼了?

小武

該撤銷快給人家撤銷請承認自己錯誤

奈安ㄋㄟ

看完整個事件之後,深深感覺到整個國家包括司法.稅法機關整個都生病了,檢察官可以憑空捏造從61萬變成32億,稅法機關明明三審過確定都沒有需要繳稅,還一直開單要人家繳稅,怎麼會這樣?台灣的老百姓真的好可憐喔!整個國家重要維持秩序的體系都病的這麼重,這麼離譜的事也做的出來,而且是公家機關的人耶!我真的不敢想像,也不知道台灣有多少這樣無辜的老百姓正受著國家加害於他們身上的苦,就是因為這些失職瀆職自私沒道德沒良心的公務人員,政府有心要改革的話,最好就是先把這些發霉的葡萄先一個一個剪掉,還給人民清新安全的生活環境,社會才會進步有希望啦!

老百

部長!人民的苦你聽到了嗎?看到了嗎?
請您終結錯誤,留下美名。
社會祥和,國家才能富強康樂,稅收自然滾滾而來啊。

小草

財政部長請拿出迫力改革國稅局 人民才能心服

飛雲

國稅局堪稱是無法無天,膽大包天,目中無人,目無法紀,一、二、三審司法判決皆無罪,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而國稅局仍咬著不放硬要課稅,不襟令人懷疑國稅局是何居心,如此蠻橫無理鴨霸的作為簡直是土匪行為呀!期盼本案當事人千萬不要妥協,否則不知將來會有多少手無寸鐵的人民繼續受冤啊!

mslee

李部長之前說的「人民繳稅要繳得心甘情願,政府課稅要課得心安理得」,原來只是場面話,好聽而已,因為李部長的答詢自始至終都是一副你講你的,我還是課我的。有這樣的官員,我們的下一代還有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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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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