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商干預政策的手法
菸商干預政策的手法
文/台北榮民總醫院家醫部 賴志冠醫師
菸草產業無論從製造、貿易和販售都是極具爭議的,菸商為追求利潤,不僅積極行銷,更干預菸害防制政策制訂與執行,以維持菸品消耗量。根據1998年美國各州對菸商提起賠償吸菸者醫療費用的訴訟判決,基於維護社會公眾利益,要求菸商公佈內部相關文件,多年來,各方專家學者傾力鑽研這些被揭露的文件,以破解菸商干預菸害防制政策的作法與模式。
路透社曾指出跨國菸商慣用下列方式干預菸害防制政策(註[1]),包括:
一、設法將菸草議題挪出衛生部門:維護健康是菸害防制政策主軸,因此菸草公司便積極干預,弱化衛生部門影響力,運作財政、稅務、經濟、社福、環保等部門加入控菸決策,以非健康議題如提高菸稅導致產業衝擊、影響投資意願、減少財政收入、助長菸品走私等,模糊吸菸危害健康的焦點。
二、遊說國會議員與政府官員:跨國菸商針對個別政客進行政治遊說或活動捐贈,以協助菸商取得對其有利的表決或法案。
三、建立同盟和外圍組織:發動菸草栽種、菸品零售、吸菸者權益等團體進行倡議,對決策者施壓,同時部署虛擬組織在網路、社群媒體營造聲量。
四、利用媒體投書菸草議題並製造民意辯論以影響決策者:在公共媒體上以特定學者、專家、知名人士之名義投書,發表支持菸商產品的言論,批判菸害防制政策,而這些專業人士多半不曾接觸菸草議題。
(▲2012年WHO「531世界無菸日」發表報告指出菸商干預菸害防制政策的手法)
世界衛生組織(WHO)整理菸商內部文件後,將菸商干預菸害防制政策的手法彙整如下(註[2]):
手法 | 目的 |
情報收集 | 監控社會趨勢以及反菸團體或個人,以預判未來挑戰。 |
公共關係 | 捏造民意,利用媒體來提高對菸商有利的地位。 |
政治獻金 | 利用捐助以換取政客支持,贏得有利菸商的表決和法案。 |
遊說 | 進行交易,並影響政治上的程序。 |
諮詢、顧問 | 招攬重要、且被視為獨立公正的菸害防制專家。 |
贊助研究,包括大學 | 藉以對菸害證據提出質疑。 |
吸菸者權益團體 | 塑造一種自發性、基層民眾支持的印象。 |
建立同盟和外圍組織 | 動員菸農、零售商、廣告業、旅宿業、基層民眾與反稅團體,企圖影響立法。 |
恐嚇 | 使用法律與金錢優勢,從事騷擾、恫嚇支持菸害防制者。 |
慈善行為 | 捐助藝術、體育、人道、文化團體,買取友誼與社會尊敬。 |
企業社會責任 | 將企業的自願行動提升為菸害防制的有效途徑,塑造公司「改頭換面」的假象,試圖與健康產業建立夥伴關係。 |
預防青少年吸菸與零售商教育計畫 | 支持預防兒少吸菸,刻意將吸菸定義為一種成人的選擇。 |
訴訟 | 挑戰法律,並藉以恫嚇菸商的反對者。 |
走私 | 破壞菸稅政策以及營銷、交易限制,從而提高獲利。 |
國際協定或其他國際法規 | 以貿易協議對封閉市場施壓開放,對既有菸害防制法規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
與政府訂立合作生產及特許協議,與自願政策協議 | 與國營獨佔企業共組合資公司,爾後施壓政府將獨佔企業私有化。 |
先發制人 | 限制執法權力,以宰制地方或國家政府。 |
其中「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是菸商近年積極採用的政策干預手段,除率先公開承認傳統燃燒式紙菸的健康危害外,並強調青少年絕不可開始吸菸,已經吸菸者更應儘快戒菸,但無法戒菸或不想戒菸者,則必須轉換使用「減害」的電子煙或加熱菸等新型菸品。在缺乏科學證據下,菸商仍強力宣傳新型菸品的減害,試圖將菸商從製造、廣告、販售致命菸品的公司,洗白為維護民眾健康的產業,以提升社會形象與地位,並取得開放新型菸品的市場,對於新型菸品的尼古丁高度成癮性與長期健康危害則絕口不提。
菸商干預不會停歇,手法只會愈加高明,政府各個部門皆應熟悉菸商如何干預,嚴格規範與菸商的互動,高標準審視菸商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才能確保建立維護民眾健康的菸害防制政策。
註[1]: The secrets of the world’s biggest tobacco company-The Philip Morris Files,A REUTERS INVESTIGATION, https://www.reuters.com/investigates/section/pmi/。
註[2]: 《Tobacco Industry Interference-a Global Brief》,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2
*本文同步刊載於「大家健康雜誌」2021年3月號。
*為揭露菸商真面目,扭轉網路充斥菸商扭曲誤導的現況~由國內權威醫師組團隊開設「台灣拒菸聯盟」此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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