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檢察官違反程序正義 違反比例原則 法務部能挽回損傷檢察官形象?
最新「2010年度司法民怨」網路民調於5月8日出爐,不滿司法單位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與檢察官沒有淘汰機制,高居第榜首。司法被列入十大民怨,近期立法院不分藍綠立委包括呂學樟、謝國樑、羅淑蕾、邱毅、賴坤成、田秋堇、蔡正元、陳明文、林滄敏、陳亭妃、黃志雄等紛紛提出多項急須改革的司法問題,尤其是檢察官濫權起訴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等,讓法務部長曾勇夫第一次赴司法法治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就歷經一場震撼教育,並答應委員要在1個月內檢討改善。
立委黃昭順以「侯寬仁檢察官與太極門」一案纏訟十多年,最後檢察官卻因行政程序法早已過了十年的行政責任追究期,而未受懲處提出書面質詢,認定此舉已造成社會資源與司法正義耗損,並涉及公務員懲戒法修正案的精神,強烈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能端正社會視聽,以導正回歸社會正義的司法初衷,挽回人民對我國司法的信心。
85年曾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侯寬仁檢察官以養小鬼、詐欺等罪名起訴,全案歷經14名法官、8名公訴檢察官的交互詰問、傳喚包括國稅局近200人作證,一審、二審均獲判無罪,最高法院在96年7月13日判決三審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創下台灣矚目性案件無更審紀錄的前例。監察院早於91年就調查出侯寬仁犯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八大缺失,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侯檢察官仍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且將此案選列於「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例,同時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
日前太極門弟子於台北地院按鈴控告侯寬仁涉嫌違法羈押、妨害名譽等;面對各方輿論聲浪,侯寬仁透過媒體表示,過去十幾年來,為此案已接受過多次調查,包括到監察院接受約談等,也寫過多次報告,強調當初是接獲幾千名受害者的檢舉才查,且一切依法執行,包括要求地方政府斷水斷電等,也是當時法務部的政策;並表示當初監察院只由一名監委對太極門案進行調查。
然而事實經查為91年間監察院是由廖健男、李伸一與趙榮耀等3位委員申請自動調查,並經13位監委聯席會議決議,詳列侯寬仁八大缺失,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而侯檢察官卻聲稱只有一位監委調查。侯寬仁當初在媒體公開呼籲成立自救會的舉動,已經遭監察院調查為嚴重錯誤不當,後來法院查明被害登記根本是嚴重瑕疵不足採,甚至法官還當庭拆穿曾姓女子偽填受害名單、蔡姓男子謊稱被受騙三千萬,許多謊稱受害者還根本不是太極門弟子,顯見根本沒有所謂受害人;且監院調查報告亦指出「檢察官之偵查作為草率且謬誤之處甚多,應嚴予檢討改進。」針對侯寬仁直接發函要求各縣巿政府斷水斷電之僭越職權行為,侯寬仁到監察院說明時承認自己的錯誤,未事先報簽長官核准即自行發佈行政命令封館與斷水、斷電。而法界人士也認為:檢察官偵辦過程即命各縣市政府對太極門進行斷水斷電,如果真是法務部的政策,那就是法務部僭越職權,更應加以追究檢討!
太極門冤案中,檢察官的濫權濫訴,造成許多太極門弟子原本幸福溫暖的家庭一夕間被摧毀,有些小朋友也被迫在一夕間成長,不得不面對現實殘酷的考驗。一位二十多歲的社會新鮮人林千羽,回憶當時還是國小四年級時,某一天放學回家,卻看不到父親林世明的蹤影:「我後來聽阿嬤說才知道,爸爸被抓去調查局問話,而且對方超兇,一群人把爸爸關起來圍著問話,好像犯了滔天大錯,還用家人威脅他,說要監視我們家,要脅說要把他抓去關,原來侯寬仁檢察官認定,爸爸和太極門師父有養小鬼來詐財,聽到時真的很傻眼,哪來的小鬼?哪來的詐財?爸爸每天就是工作和家庭,怎麼會有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出現?侯寬仁說他一切依法,但像他這樣的搜索與押人逼供,是合法的嗎?」林千羽的爸爸林世明後來雖然平安回家了,但這個無中生有的罪名一直扣在他身上,林世明一生做人清白,莫名的被冤枉,讓全家名譽掃地,他怕家人擔心,一直藏在自己心裡面,就這樣家裡快樂的來源不見了,最後林世明悶出病來驟逝。林千羽表示:人死不能復生,但是一位被監察院調查認定違法辦案的檢察官,侵害人權造成我的家庭刻骨銘心的傷痛,他應該要負責任。
以過去的案例來看,從未有一個檢察官因濫權被起訴,遑論定罪;更沒有一個檢察官因其造成的冤獄而被求償,司法官官相護的心態與習性,影響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信賴。就像羅淑蕾委員於立法院國是論壇時表示,侯寬仁檢察官不當的起訴,遭受監察院調查,法務部若不予追究,將無法使人民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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