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威卜 菸草減害網路媒體 VAPE Taiwan》報導, 澳洲 衛生部長格雷格·亨特(Greg Hunt)於去年6月份提議禁止進口尼古丁電子煙。如果擬議中的禁止進口含尼古丁電子煙液體的禁令生效,違反的人將受到22萬澳幣的罰款。
然而,在禁令生效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 澳洲 政府決定取消該禁令,並成立了菸草減害特設委員會,以調查電子煙並建立明確的電子煙法律。因為澳洲公眾和本黨成員大多持反對態度。
澳洲 參議員馬修·卡納萬(Matthew Canavan)和國會議員喬治·克里斯滕森(George Christensen)發起請願,要求推翻禁令,取而代之的是使尼古丁合法化和規範化。
為審查電子煙而建立的委員會向公眾徵詢了自己的意見,但是,此後提交窗口已經關閉。在窗戶關閉之前,國民黨議員邁克爾·約翰森(Michael Johnsen)代表新南威爾士州議會,向參議院詢問處提交了自己的陳述,他在講話中表示支持電子煙,因為他曾親自戒菸。經過數十年的失敗嘗試後開始使用電子煙。
約翰森在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中引用了「壓倒性證據」,即電子煙是「更安全」和「有效的戒菸方法」。
委員會主席霍莉·休斯(Hollie Hughes)最近表示,她認為電子煙是「一種非常強大的戒菸工具」,應作為減少澳洲香菸吸食率討論的一部分。
在 澳洲,海外電子煙公司已經為成年用戶提供了在當地商店無法獲得的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這使得該國的吸煙者可以通過向尼古丁電子煙液過渡為電子煙來擺脫吸煙。
根據澳洲治療藥物管理局(TGA)的個人進口計劃,將尼古丁霧化產品進口到澳洲以供個人使用的做法,已為全國范圍內的許多使用者所採用。
但是,TGA概述了一些要求和限制。例如,澳洲人一次合法進口供個人使用的尼古丁數量以及在特定年份可以進口多少尼古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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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報告 – 美國輝瑞基金會、台灣輝瑞藥廠、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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