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守護正義院慶特展(29)日起至4月30日止
公民記者:朱水文
監察院院長陳菊於2021年01月29日上午主持「守護正義 傳承90—監察院90周年院慶特展」開幕儀式時強調,此次特展重點不僅在回顧過去,更在策勵將來,上任以來監察院為加強與社會大眾溝通,積極進行「監察服務多元化」數位轉型計畫,期突破疫情及空間藩籬限制,持續與民眾積極溝通。特展2021年01月29日起至4月30日止,靜態的監察職權案例展覽,展出內容包括「監察成果」、「院景寫生畫展」及「時光軌跡—傳承90」三部分,院景寫生比賽、畫展、音樂饗宴、愛心義賣等系列小型活動。
開幕式中特別安排,院長與委員共同進行開幕插牌儀式,揭示監察院職權與組織演變4個重要時間點:
一、1931年2月2日(重要性:監察院院慶日)
依1928年10月8日修正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明文規定國民政府以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組織之,迨1930年11月選任于右任先生擔任監察院院長,並於1931年2月2日宣誓就職,訓政時期之監察院乃宣告成立。經2013年8月13日監察院第4屆第62次會議決議,確定2月2日為監察院院慶日。
二、1948年6月5日(重要性:監察院行憲開院紀念日)
中華民國憲法於1947年12月25日施行,行憲後監察院正式成立,經監察委員選舉于右任先生為行憲第一屆監察院院長。1951年4月5日監察院行憲第一屆第124次會議通過,確定1948年6月5日為監察院行憲開院紀念日。
三、1993年2月1日(重要性:監察院轉型為非民意機關)
1992年5月第1屆國民大會集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由中央民意機關性質轉型為非民意機關,第二屆監察委員亦於1993年2月1日就職,由陳履安先生擔任第二屆監察院院長。
四、2020年8月1日(重要性: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成立)
立法院於201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並經109年1月8日總統令制定公布,於監察院設立符合《巴黎原則》之國家人權委員會。2020年8月1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成立,同時亦為第六屆監察委員就職日,由陳菊女士擔任第六屆監察院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院長指出,監察院數位轉型計畫內容包括:去年年底試辦視訊陳情新制,達到「陳情零距離、溝通無障礙」;2021年1月1日起,彈劾案件改以「懲戒案件線上移送系統」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提升懲戒訴訟案件E化,效率皆大幅提升,深具指標性意義;接續在1月27日起為受刑人開辦遠距視訊陳情,為監察史與獄政史上創舉;另外監察院也在2021年1月起首次試辦「陽光法令視訊宣導說明會」,以「live互動式視訊宣導」,突破疫情、離島、偏鄉的限制,建立靈活、彈性、即時有效的面對面宣導替代方式。監察院未來亦將全面更新會議系統,以會議自動化、數位化、即時化為目標,納入視訊、直播功能,期能增進議事效率與公開透明。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在推動無障礙網站建置計畫,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原則進行設計,建立符合最高等級3A的無障礙人權資訊網站,打造「人權聽你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蒐集民眾對於特定議題的看法及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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