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該怎麼辦?藥處理簡單做
【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歲末年終大掃除,民眾除了清掃家中環境外,也可以趁此機會檢視家中存放的藥品,將過期或變質的廢棄藥品一併清理;一般來說,開立的藥品如果超過6個月,就建議不要再使用;如果藥品外觀有明顯變色、潮解或粉碎等變化,甚至包裝外膜有破損,即使還沒到6個月的時間,也應該要停止使用。
一些抗生素藥水是粉末泡製,通常從泡成藥水當天起可保存7-14天;而糖漿類藥水,例如止咳藥水或小朋友的退燒藥水,通常不會單次使用完畢,開封後不需冷藏,室溫下約可放1個月;處理廢棄藥品時,千萬別隨意丢棄或倒入洗手台或馬桶沖走,不僅可能會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生態,甚至可能進入食物鏈,進而危害人體健康。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黃紹宗院長提醒民眾,就醫後應依照醫囑按時服藥,不可隨意減量或停藥,才能有效控制病情,並避免「剩藥」造成藥品囤積過久,導致藥品過期或變質的情況發生;此外,回診時也可主動告知醫師家中還有哪些「剩藥」或帶「剩藥」來讓醫師檢視,醫師即可依病況適當調整用藥品項或數量,以節約健保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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