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學成了血汗工廠
第一課:被漠視的一群
大學過度聘用專案教師已不是新聞。早在民國87年,教育部公布了《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宛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成了壓榨年輕專案教師的源頭。而且專案教師沒有年齡限制,使年輕博士要與退休後的編制內專任教師競爭,他們成為了這場競爭中的弱者。
前專案助理教授:「一年一聘,你的工作權是沒有保障的,你開始工作幾個月後,人家可能就要開始來審核你,這個人適不適用、好不好用,我們接下來要不要聘他,所以你就很容易落入這種被要脅的狀態。」
年復一年,又一年,專案教師的年資無法累計,但他們卻與編制內的專任教師做一樣的工作。此外,他們還有更多不為人知的辛酸。
前專案助理教授:「最辛苦的不是上課的部分,而是會有很多,就是工作量的絕大部分其實是耗費在大量的申請計畫、投標、寫計畫,然後執行計畫,這種無意義的空耗上面。」
前專案助理教授:「除了教學之外,剩下的那些時間,你沒有辦法做你的學術研究,而是你必須要去,就是像廚餘桶一樣,做那些系裡頭、院裡頭,其他老師所不願意做,不願意把他們自己捲進去耗損時間的那些計畫。」
前專案助理教授:「其實在那個當下你是沒有可以選擇的權力的,因為如果你不接(計畫)的話,你可能明年的聘書就沒有了。」
第二課:非典型雇用成常態
根據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資料,公私立大專校院聘用編制外專任教師的平均比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國立中正大學人事室主任鄭夙珍表示,校內專案教師的支薪依照等級與專任教師相同,差別在於他們沒有受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的保障。此外,專案教師若轉任為專任教師,年資只採計擔任專任教師的時間。
國立中正大學人事室主任 鄭夙珍:「原則上,我們是一學年一聘,最長不得超過兩年,這個聘用的程序,由各系所他們自行評估一下,看看有沒有要聘專案教師。專案教師的聘任(程序)還是跟編制內的老師聘任(程序)是一樣的,三級三審,系教評會(系教師評審員會)、院教評會(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跟校教評會(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專案教師不受《教師法》的保障,也不適用《勞基法》,他們成了這個體制下的受害者。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周平:「(專案教師聘用制度)它不但影響了許多年輕博士的工作機會,或是最有創造力的年輕博士的理想教學環境,也大大的受影響,他們也間接地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
第三課:尋求法律的保護傘
教育部認為,不應該為了節省學校財務支出或取代編制內專任教師,而聘用專案教師,教育部也表示會研擬相關規範。然而從22年前到現在,教育部一直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
前專案助理教授:「這個制度根本就是一個萬惡的制度,我覺得不應該要有專案教師的存在,他必須是,你有這個(聘用教師的)需求,你就老老實實地開專任缺。」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周平:「在現況之下,在法律還沒有保障他們(專案教師)的情況之下,他們可以求助於教團(教育團體),為他們爭取權益。根本之道,還是要在制度面能夠保障他們的權益。」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 林柏儀:「我其實覺得,所有的教師,都應該還是要受到《教師法》的保障。編制外的專任教師,也應該能夠要適用《教師法》裡面,例如續聘保障,像《教師法》第13條,續聘保障原則,這是最基本的。」
第四課:高等教育的未來
前專案助理教授:「其實一個人的學術生涯是非常有限的,那你能夠在這件事情上耽誤多久,其實我也是因為仔細想了想這個問題之後,才決定說,那是不是,我給自己設一個停損點,所以,我可能做一陣子,就覺得,我也做夠久了,我這個一陣子也不是一陣子了,我覺得再等下去,沒意思了,我自己要懂得取捨。」
政府若不立即改善專案教師的處境,將會有越來越多教師離開,這不是未來式,是現在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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