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動物應該死在路上
(本篇為讀者投書;作者:鳥哥)
#沒有動物應該死在路上
應該區分為
1、馬路不應該出現在那裡
2、動物不該出現在那裡
兩年半前的一個失眠夜,我開著車在北宜上晃來晃去,突然見到馬路中間站兩個人。本以為是鬼但還是閃了過去,正當我停路邊要回頭罵人時,他們指著地上一攤東西⋯
「他死掉了」眼前的女生指著地上一動也不動的動物屍體說著;我心想,唉又是貓⋯。但仔細看了一眼,這並不是貓而是麝香貓,一種我第一次親眼見到的野生動物⋯
在請他們其中一人到入彎點指揮來車閃避後,我迅速到後廂拿了塑膠袋將它包裹打算寄到特生中心,在那段短暫的時間,跑山的人們呼嘯而過,我深深的感覺到站在路中央的危險性。
「溫溫的」處理屍體的當下我的觸覺告訴我,這是剛離開這世界的軀殼了,有著餘溫但已經沒了靈魂。當下心中的心情很複雜,但在半驚訝的情緒之下很快的把他寄出後繼續往縣界前進。
夜晚過的很快。
在縣界等待日出的那幾個小時,心中所想的事到今天為止沒有太大的改變,路殺依舊,而市區貓狗竄出導致人畜傷亡的案例也沒有消失。
直到今年夏天在梨山郊區輾斃山羌後我理解到一件事:「路殺,的確有可能完全沒有察覺」。
在車上三雙眼睛的注意之下,極低速的會車是如此稀鬆平常,一道黃影閃過不到幾秒的時間,底盤傳來不尋常的震動與回饋,我知道我大概壓到東西了,只是從沒想過會是山羌。
不分同溫與否很多人會說,山路開那麼快做什麼!你如果開慢一點就能預防了;事實上我可以明確的說,「慢」在某些距離有可能提升閃避機會但不可能杜絕防範,然而這是「道路」所衍生出非常難以避免的既定事實。
寫這篇文章的我感受能夠更貼近真實的原因在於,我參與了生態保育的一些活動、理解相關的知識與科學研究,同時我也接觸快車文化、跑山文化。
因為如此的背景,我曾經提出一個論點:
「快跟慢未必是路殺的絕對因素,路殺是基於道路。而開快車的速度,撞擊動物都有高機會損壞零件甚至導致失控,關鍵往往不是多快多慢,而是就算撞到了也不以為意的心態。有這樣的心態,就算看到了也會毫不猶豫的輾過去」
這是道路開闢導致棲地破碎再加上不以為意所造成的路殺現況,很遺憾,但除了科學儀器的環境警告音之外,也仰賴著用路人能預防時願意預防的心。
這是野生動物的部分,我們可以說,當初道路不該存在於此。
然而在市區的貓狗寵物等,是截然不同的情況,他們本不應出現在馬路上,而所謂的放養、餵養,其實正是這些動物被撞擊死亡的最大兇手。
一再推崇放養、餵養的偽善者,比起不以為意的人們更加可惡,因為他們是選擇蒙蔽自己的雙眼欺騙自己與別人,更欺騙那些流浪動物們。
但可惜的是,能夠獲得能見度的,永遠是那些懂得如何包裝的偽善者們,將一切變得冠冕堂皇,把生命的重量當成一種故事與宣傳。反而一再的去忽略流浪動物在流浪時數量不斷失控的慘劇。
如果,TNR或TNVR本身有效,流浪動物的數量就不會如此暴漲了!
在看到這些動物的死亡之後,我絕對不會說我很懂,反而是不懂。不懂為何人們總是情願相信那些聽起來漂亮的故事,而不著手去發現真實的模樣。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