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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欠稅罰很大 最高達非洲的百倍

2010/04/2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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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近來國內產創條例三讀,對於減稅是否能達成吸引外資,帶動經濟成長亦或只是有違社會公平正義、拉大貧富差距等的爭議不斷,由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經法學中心、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四月二十六日早上九點起在台大舉辦「納稅人權益保護與第十二屆兩岸稅捐行政法制改革研討會」暨新書發表會中,海峽兩岸多位學者也提出討論。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表示:我國租稅改革都聚焦在「降稅」,「降稅」對外來投資者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確保其租稅負擔,要做好納稅人保護,納稅人保護做得越好的國家競爭力越強。

韓國在過去十年來修了六次法來保障納稅人,他認為韓國經濟之所以追上台灣,最重要的一點是在法律與制度上的進步超越台灣,納稅人保護代表政府服務的觀念以及官員的作風。葛克昌不諱言:全世界對於納稅人處罰最重的就是兩岸,這也是台灣給大陸最壞的影響。有一次非洲學者問他台灣欠稅罰多少,他回答兩倍以上。然而非洲最高只有0.2倍,當場他就被非洲學者恥笑。他形容在台灣罰欠稅就像搭捷運逃票,抓到一次就推定逃了二十次、要罰二十倍!在兩岸還是很多人相信欠稅人是無法無天,要重罰,這也是兩岸納稅人保護最不如別的國家的地方,這樣的觀念應該要改變。
現場來賓反應熱烈,有業界代表提出:台灣的印花稅罰則還有高達二、三十倍的不合理現象。另外五月一日財政部將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在台灣稅務稽徵品質高度受爭議、而法官判決又傾向稽徵機關的情況下,公開名單做為處罰、逼人民繳稅的做法可議,有侵犯納稅人名譽權之虞。葛克昌教授指出:公開欠稅名單要注意到欠稅人是否在救濟程序中、公布之前要給欠稅人陳述的機會、欠稅是否已進行保全措施等。另外如果欠稅人已經沒有財產,那公布又要做什麼呢?葛克昌表示:研究指出處罰越重的國家,稅收越少,美國經過三次的稅改,稅收大幅增加,就是一例。
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台大法律學院院長蔡明誠、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以及大陸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湯貢亮院長率領十多位財稅學者共同參與此一會議,台大法學院國際會議廳中二百多個座位座無虛席,與會來賓對於兩岸的租稅人權保護議題有相當熱烈的討論。翁岳生院長致詞表示:很樂見兩岸學者齊聚一堂,探討兩岸財稅問題,這在以前是很少見的。財稅問題牽涉到社會發展,期許兩岸財稅法學者在不影響國家競爭力與經濟發展下,將研究成果影響我們的國家成為富有正義的社會,差距貧富拉近,將福利國家的理念實現出來。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表示:「依法納稅是義務、合法節稅是權利、主動退稅是責任、合理減稅是策略。」政府希望隨社會進步提升功能與角色,希望大家一起來建構一完整有競爭力的稅制,也能做到充分保障納稅人的權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營運長吳德豐表示:行政、司法、立法體系都要重視納稅人權,那是憲法賦與納稅人的平等原則與人權的重要依據,國內很多租稅法令立法會從產業政策著眼,比較欠缺關懷百姓的生存權,例如國內營業稅制對於一般人都會用到的民生必需品如奶粉等,課稅的方式也可以有不同的思維;而行政機關在核定時,如何讓制度運作能減少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因業績的壓力而有超出法律所允許範圍;司法上,法官對稅法的素養也必須要提升。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湯貢亮院長表示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俄羅斯等國早在1980年代即紛紛立法保障納稅人,納稅不只是人民的義務,在課稅過程中仍應保有納稅人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權利、誠實推定的權利、納稅資料保密、不受歧視待遇、陳述權、申辯權、控告、檢舉稅務機關權利、稅收徵收的監督權等。台灣在今年一月公布「稅捐稽徵法」第一章之一、2009年十一月大陸國家稅務總局也頒發「關於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告示了十四項權利與十項義務,完整的立法則還在修定中。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盛子龍副教授則指出:聽完湯院長提到大陸對納稅人保護,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尤其是「誠實推定權」,這是在台灣納稅人保護上被談論較少的議題,如何不要使納稅人繳太多錢,也不能讓國家收不到稅金,租稅正當性建立在公平,誠實推定的範圍有多大,在法制的設計,可以好好討論的議題。他贊成處罰逃漏稅上,應採「誠實推定」,稽征機關要證明有處罰的要件成立才能處罰,不能用推定的。台灣的稅法罰鍰常高於本金、高達一倍到五倍,常是抄家滅族、公司要準備關門。一個對處罰這麼重的租稅秩序法也可以容許推定的存在,台灣號稱法治國家,自己都會不好意思。如;現在父母將現金存進兒女帳戶,實務上推定為贈與成立,納稅人必須自己舉證不是贈與關係,對納稅人來說已經很痛苦,更慘的是一旦無法舉證,依這推定出來的本稅,再加一倍罰鍰,這樣一來,財產就去掉一大半。
研討會中還將對電子商務對稅務管理制度的影響、納稅人權益保護與理論根基、加值型營業稅之漏稅罰結果要件、納稅人隱私權保障等,諸多議題進行討論,兩岸稅捐行政法制改革研討會今年已是第十二屆,兩岸學者將持續就租稅法與人權保障方面的交流,促進兩岸納稅人權利保護之提升。

圖一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湯貢亮、台大法律
學院院長蔡明誠、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出席「納稅人權益保護與第十二屆兩岸稅捐行政法制改革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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