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給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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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特派員於香港中文大學直擊,訪問香港民眾及學生對於死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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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吃人凶手」陳金火未被執行死刑,被害人施金池父親表示,有些人只顧殺人歹徒的人權,「死的人,難道就沒人權」,他們體會不了被害者家屬心裡長期的煎熬。

http://www.nownews.com/2010/05/01/138-2598289.htm

mark

說了這麼多,還是不敢去問台灣本地人,每個國家國情不同,別拿同個標準來到處套,你要當聖人,那是你家的事,如果連殺人都可以原諒,那你家的財產要不要,發給大家,然後你再原諒大家說,我都知道景氣不好,你們找不到工作,所以我決定發錢給大家花。

山

那些死刑犯可以"擅自"把人處死刑
為甚麼法律不能處他們死刑?

路人a

社會已有太多實例證明大部分的犯人都是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死性不改!"
廢死 = 害死更多無辜的受害者(因為殺人,姦淫擄掠..都不用死,誰會怕?!)
這些廢死聯盟的人根本沒有遭遇過被害家屬的痛
也不是被害人 也不可能懂被害人的痛
我只能說 你們過的太優渥 不懂民苦
沒有資格再說什麼

飛翔

我想請問你們幾個問題
1.萬一你們成功了.死刑廢除了.社會上又會出多少殺人犯?社會會更安全?進步?
2.如果殺人犯甲把你們廢死刑聯盟的家人殺了.你們要原諒他?請他到家裡吃飯?
結論
你們縱容殺人犯不是不是道德.就跟耶穌說的:縱容犯人的人有罪

飛翔

請問一下
你們(廢死刑聯盟)口口聲聲要人性道德
今天被殺的是你們的家人小孩你們感覺如何?
你們不殺那些殺人犯縱容他們.以後如果那些殺人犯跑出來繼續殺人
你們願意為那些殺人犯扛罪嗎?
聖經說過不可殺人.但你們放認殺人犯你們也是殺人犯的一份子
不怕耶穌懲罰你們嗎
說穿了你們廢死刑聯盟也是殺人犯的一份子.不要裝做自己清高

krod

to 恩...

所以你認為殺了他就能解除被害者家屬要承擔的東西嗎?

我認為被害者家屬所要承擔的未來太過沉重

但死刑不會讓他們過得更好
(請仔細思考除了那短暫的心理安慰外,然後呢?)

ans:你們除了廢死,對被害者家屬有什麼貢獻?叫他們放下仇恨?

國家不去注意被害者家屬才是更過分的事

ans:你們呢?如果你們表明是廢死聯盟,看看被害人家屬會有什麼想法?

不過用個死刑就能讓家屬獲得短暫安慰與社會的讚許

這種方法可真是兩全其美

而且只要死刑存在,國家勢必不會去思考太多什麼給被害者的交代

因為死刑就給交代了。

ans:你認為怎麼交代?不要把責任推給國家,你能交代嗎?

吠死在野黨

拍謝喔我想說說我的意見
這個社會上還有許多更重要的人事物值得大家關切
實在輪不到積極保護死囚犯
貴聯盟難道都只做在死刑犯戕害被害人之後做這些消極的事嗎
如果一定要幫助這些確定剝奪受害人人權的死刑犯
倒不如未雨綢繆先教育我們臺灣一千七百萬同胞不要犯罪
如果要廢死
倒不如請貴聯盟和歐盟的凱薩琳女士一起捐個上百億
製作教材幫全臺一千七百萬人民上幾次課防範犯罪動機於未然
以免出了人命後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看到你們在鏡頭前高聲疾呼費死
你們為被害人家屬又做了什麼事
對於無辜的被害人家屬因為親人失去生命導致家庭的巨變挫折
你們應該要強調你們如何伸出了心理上和經濟上的援手
而不該只是著眼於美化犯罪者犯後心態並要社會大眾寬恕
到底哪些才是你們應該積極做的事情呢??

台灣人

又是香港,請問台灣人的意見呢?外國的總是比較好,外國人比較尊重人權,那你們讓那些殺人強姦犯都去外國殺人阿,這樣台灣就不會有人判死刑啦。吃飽太撐沒事做的話,何不去訪問"台灣"受害者家屬的看法。選擇原諒或不原諒,只有受害者有資格,你們不要在這邊裝清高說大話,看了就噁心

美國最多

我舉個現實還會發生的事
世界各國發生夾持人質事件時
第一方案是叫狙擊手一槍暴頭
這算是直接執行死刑嗎?
這也算是死刑吧

不殺又怕他殺人質
不要說可以打其他部位這種鳥話
不一槍打死還又幾秒可以動那就夠殺人質了
各為愛好生命的偽善者
這種狀況你叫警察回家吃飯等收屍好了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中立人

1.廢死聯盟是否願意自己出錢來養死囚?

2.假若廢死聯盟自己全家人被殺你是否能原諒?

3.廢處死刑是否為每個死囚意願?

4.留著那些死囚的意義在於?尊重生命?

5.為何不關心生態或其他弱勢團體只關心死囚?

6.為何影片只敢訪問外國而不訪問台灣人?到底你是身在台灣還是身在大陸、香港?

7.各地風俗民情不同,這點是否有思考過,單單拿國際趨勢有說服力?

請回答我以上七點問題,謝謝!

人頭豬腦的吠屎團體

對阿~~廢除死刑嘛
好讓那些畜牲假釋之後
再出來多宰幾個無辜的人嘛...
反正神經病也不用被判死刑阿

為什麼法務部要跟這些神經病一起聞雞起舞阿..

別人的孩子死不了

奇怪ㄟ...
你們都看不出來台灣人不吃你們這一套嗎??
我說ㄚ
台灣還沒有文明到可以廢除死刑啦
你們喜歡自命清高
那就去德國阿
來這邊雞歪些什麼阿
你們以為你在積陰德阿

吃屎吧

GY+想不透的米阿里

對阿!!被殺的人都活該就是了唷!!你們這些高官ˋˊ
家裡00"平安無事才醬說嗎?!無理無理ˋˊ
受害者家屬就該容忍是嗎?!
%$^%$&$%&*#%@#$!@^$%&^%OOXX

絕望

假清高啊~假清高~
犯人有人權的話...
那..那些被殺害的被害者呢?
他們的人權在哪?
他們是自願被殺的嗎?

如果,你們講,犯人有生存的權力
那...被害者呢?
當犯人要殺他們時..怎麼沒有想到他們生存的權力?

將心比將心...
心是肉做的..
會痛也會流血...

我看了

我很認真的看了你們的影片唷~

請問

被害人家屬的說法在哪?

GY+想不透的米阿里

1.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2.治亂世用重典
3.為何要用國家資源去養死刑犯/死刑犯對社會無貢獻
4.以牙還牙/應自力救濟
5.行為人有可能逃獄/再犯(關死刑犯如同和天賭命)
6.無死刑行為人會有僥倖心態
7.替受害者家屬伸張正義,平撫受害者家屬情緒
8.行為人已泯滅人性,無可救藥,為何還要以人的方式對待
9.廢死會提高犯罪率
10.刑罰要有足夠痛苦性
11.無死刑則道德淪喪
12.廢死是盲目跟隨世界潮流
列入廢死方論點
靠~~你覺得勒!
什麼叫"合法報復" 我不太懂
政府罰我闖紅燈 就叫"合法報復"嗎?
知法犯法的人 不用人民想報復 國家就該做點什麼
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吧

有了你們所謂的"人權",那國家還會有秩序嗎??

我曾經在你們廢死聯盟的網站上面看過這樣的一段話:
『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
死刑,就是讓國家殺人。國家的職責是維護人權,而不是剝奪生命。政府該做的是努力保護每一位國民不受犯罪的侵害;當犯罪仍然發生時,讓受害者或家屬得到適當的補償與照顧,而非將一切責任推給罪犯,將他處決了事。』
請問你們,這樣子的說法是否就是先割斷你的手,然後再賞你一顆糖吃?最後再跟罪犯講說"下次不要再犯了唷",你們是否想過,生命不是用補償與照顧就能夠安撫的!而且這顆糖還是全國納稅人買單?!更糟的是,我們還要賺錢養這些泯滅人性的罪犯!還是說你們廢死聯盟肯養這群人呢?國家的職責的確是維護人權,但是對於那些不尊重人性,殺了人的罪犯請問還應該與全民一樣享有這些"人權"嗎?請你們設身處地替那些受害者的家屬以及受害者想一想吧!當你們也有相同遭遇的時候,你們是否可以很冷靜的談原諒呢?我想,現在唯一會贊成你們廢死聯盟的大概就是那些被關在牢獄中的死囚了吧!若有朝一日,真的廢除死刑了,請你們小心,萬一囚犯放出來又手癢了就拿你們開刀...
PS.世界上真正需要被關懷的人真的很多,請你們把那些力氣拿去關心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這才是上上之策!"我反對你們所謂的狗屁人權,因為人權不是這個樣子用的!"

小雞

您好,我發現,您有一篇文章,標題是"日本法院宣判十八歲殺人犯死刑創最年輕紀錄",你們裡面,少了好多東西....

少年兇手福田孝行殺害了一對母女,甚至姦屍...雖然,他跟家屬鞠躬說,「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然後,就被判了無期徒刑...
重點來嚕!!你們沒提到的...

犯人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讓人震驚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寫道:「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信中甚至充滿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惡人獲勝...多諷刺啊...
司法...
是保護我們老百姓...
還是在保護惡人?
對!沒錯!
死的都是別人的小孩...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憤怒的人

今天在報紙上看到你們去抗議的照片
看到你們一而再再而三自命清高的嘴臉
當時只覺得你們又來了煩不煩啊
但下班回家後上網瀏覽今天有關死刑執行的新聞
又看到你們的廢死聯盟四個字
我一肚子火又上來了
更火的是
搜尋到了你們的網頁,連結到了你們的facebook
最後到了這邊.....
為什麼所有留言板都是關閉的啊?
我想罵你們都找不到地方罵
會關閉就代表太多人罵,不管有沒有情緒性的字眼
你們大概都無法承認排山倒海而來的壓力
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你們真的這麼有信念
就該用你們的誠意去回覆每個留言,去試著傳達你們的理念
關閉了留言板,只是不斷張貼跟你們理念相同的文章
對於外界質疑的聲音,不認同的聲音你們則選擇視若無睹
這樣很沒說服力吧?
我支持死刑,百分之百支持,不用說原因
有太多太多回覆都說的比我還好
我只知道每次看到新聞,看到凶殺案當中被害人家屬的眼淚
我都很難過很難過
死刑犯有人權,那麼,被害人的人權在哪?
廢死聯盟,你們能回答這個問題嗎?

krod

獄方說,兩兄弟在看守所裡絲毫沒有悔意,還說過不甘願沒有將兩人都砍死,如果有機會出去,絕對會再上門報仇,甚至到槍決前,還是看不到悔意,但是,在獄方及家屬的規勸之下,他們卻願意簽下器官捐贈卡,將他們的大體全捐出來。

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陸東原:「他不是對社會不滿,對社會,他還是希望將他的器官捐贈出來,他們兄弟兩位的器官,醫生說受益者大概有七位。」

4年的看守所生活,加上死刑的判決,解不開這兩兄弟對鄰居仇恨的死結,在死後捐贈他們的器官,在家屬的眼裡,這可能是他們對社會做出最後一點的貢獻。

這是加害人家屬的想法:

krod

to 恩...:

目前台灣有死刑犯被放出來後又殺人嗎?

ans:有.

又或者我會想問他為何會又殺人?

ans:不爽!

國家在他關入監獄時難道沒有做任何處理嗎?

ans:政府機器如果那麼有效的話,再犯率就不會有七成了!

另外他虐殺我的家人
這是個困難的問題
因為真實情況與假想情況終究不同
不過我會說至少在第一時刻我一定不會原諒
但是時間久了呢?我不能保證

ans:那你有什麼立場廢死呢!

重點是我不會希望他死
因為那太便宜他了。

ans:所以你也不是重人權,而是要報復,讓他更不得好死!

我猜測你問這個是要問我為何不能同理被害者家屬

ans:要等到你成為被害者家屬就知道了!

那難道我也不同理加害者的家屬嗎?
(只因為他們是加害者的家屬所以活該嗎?)

ans:如果是明理的加害者家屬就知道本來就是要付出代價!

我當然不能容許人殺人,但我也不能容許國家殺人

ans:國家如果無理當然不行,如果是要保護善良的人民呢?

也許你會認為這是他要付的責任,可是死了就能負責?
真是一件簡單事。

ans:請把你想要怎麼做說出來,不是一味阻礙國家執行公權力!

另外我有個疑問是你為什麼會認為殺人犯都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他們必定都是為了某些原因而殺
這原因不外乎是錢、色
但為何又會有這些問題?國家不用去處理嗎?

ans:錢-你給他錢嗎?國家有那麼多錢嗎?色呢?你花錢給他處理性需求嗎?人如果失去理智就是野獸,如果他不爽或情緒失控殺人,可以事先處理嗎?

那些問題不只是他們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制度的問題

ans:這個才是你們應該關心的!

你知不知道被判處死刑的人的有很多社經地位跟教育水準相當低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國家資源分配不均,這是不爭的事實。
ans:很多人不是因為這個問題,而是細故......

如同前篇回應所言,死刑犯的產生絕不是他個人問題,如果要負責
不是只付出他的生命就可以了事的,國家有必要協助。

ans:請問陳進興事情如何解釋?愛殺人就殺人,你只會推給國家,他們還沒殺人時,你們又為他們做了什麼?

點點

其實也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廢死聯盟要求廢死就聽他們的
但條件
a.死囚出來他們管
他們需管理死囚(政府不需承擔廢死聯盟任何成員死亡之國賠)
一位死囚推派一位擔保人
死囚出來又殺人=>死囚處死.擔保人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廢死聯盟需負擔
被害家屬八百萬以上賠償金
b.死囚無期徒刑
廢死聯盟向社會大眾募款承擔死囚所浪費社會資源繳納給政府
沒錢是廢死聯盟的事=>政府只是執行槍決
(我支持死刑存在.我不同意廢除.死刑有它存在必要.這個社會有大部分的人看法是與我相同的.但如果廢死聯盟敢搭應政府上述條件.不只是嘴巴說而不管後續問題.我相信大部分的人跟我一樣會支持廢死)

點點

其實也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廢死聯盟要求廢死就聽他們的
但條件
a.死囚出來他們管
他們需管理死囚(政府不需承擔廢死聯盟任何成員死亡之國賠)
一位死囚推派一位擔保人
死囚出來又殺人=>死囚處死.擔保人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廢死聯盟需負擔
被害家屬八百萬以上賠償金
b.死囚無期徒刑
廢死聯盟向社會大眾募款承擔死囚所浪費社會資源繳納給政府
沒錢是廢死聯盟的事=>政府只是執行槍決
(我支持死刑存在.我不同意廢除.死刑有它存在必要.這個社會有大部分的人看法是與我相同的.但如果廢死聯盟敢搭應政府上述條件.不只是嘴巴說而不管後續問題.我相信大部分的人跟我一樣會支持廢死)

krod

高雄一對林姓兄弟跟鄰居口角,把鄰居殺成一死一重傷,他們被判處死刑,兄弟倆決定將遺體捐贈出來,彌補過錯。

這是4年前,林姓兄弟在行兇後被抓進警局的畫面,為了小事跟鄰居起衝突,將鄰居的一對兄弟砍成一死一重傷,4年後,行兇的兩兄弟被法官判處死刑,並遭到槍決。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陸東原:「他很恨,嘴巴會講不原諒他們,不諒解他們的仇家。」

獄方說,兩兄弟在看守所裡絲毫沒有悔意,還說過不甘願沒有將兩人都砍死,如果有機會出去,絕對會再上門報仇,甚至到槍決前,還是看不到悔意,但是,在獄方及家屬的規勸之下,他們卻願意簽下器官捐贈卡,將他們的大體全捐出來。

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陸東原:「他不是對社會不滿,對社會,他還是希望將他的器官捐贈出來,他們兄弟兩位的器官,醫生說受益者大概有七位。」

4年的看守所生活,加上死刑的判決,解不開這兩兄弟對鄰居仇恨的死結,在死後捐贈他們的器官,在家屬的眼裡,這可能是他們對社會做出最後一點的貢獻。

給廢死聯盟:這也是你們所謂的人權嗎?

飛進了雨中

1.你說不能保證沒有誤判的可能,但你能保證假釋後不繼續犯案的可能?你說別人不能保證,你自己也不能保證啊。今日死刑審判已經相當嚴謹,誤判的機會幾乎等於0,但當然每件事的機率都不是絕對,明天地球毀滅著機率也不是沒有。如果要執著於"可能是誤判啊"這樣的思維,我覺得是無謂的擔憂。

2.除了殺人償命的問題外,這些被處死刑的死刑犯都是惡性重大的,一來,他們當初的犯案動機殘忍。二來,他們犯案後沒有悔意。三來,她們不是不知道殺人的下場,卻故意殺人,也就是謀殺。如果一個殺人犯,他不知道殺人的後果,或他並非"執意"殺人,他是不會被判死刑的!

3.為甚麼我們只關注你們要爭取死刑犯權力?為甚麼不關心你們其他的訴求?因為你們表達出來的就是這樣啊,根本沒有聽到你們其他的訴求啊,你難道還要求大家主動來上你們的網站嗎,況且你們的網站根本也沒有一個詳細而具說服力的說明為甚麼要廢死,我要知道原因還要去別的網站查哩。

4.你知道陳進興在描述殺人過程的時候是略帶興奮且毫無悔意嗎,他當初是如何蓄意要殺死被害人嗎?如果不是這樣就算他殺人,也未必處死刑,不是殺人就該死,而是他惡性重大,無悔意,殘忍,明知而故犯,按照目前刑法審判,這樣的人處死刑是不容置喙。

5.我看了上面的一些廢死留言,我覺得真的好天真可愛,死了是痛苦的解脫?那你怎麼不去死(抱歉我沒有惡意)?至於你說國家應該做甚麼可以解決死刑犯假釋再殺人的問題?1.資源有限,慾望無窮,想做的是無線多,但你不覺得應該把資源分配在更有建設性的事上嗎?2.國家可以做甚麼可以請你具體說明嗎?沒有人可以強迫或改變其他人做甚麼,而且按照你的說法,就算國家真的做了,你能保證那些假釋犯沒有”機率”再去殘害別人嗎?(就像你說,沒有”機率”誤判嗎?你只注重誤判的機率,有沒有注意到再犯的機率,而你說你不清楚有沒有死刑犯假釋再犯的例子,你怎麼不會自己去查呢?你要求大家來廢死聯盟看你們的訴求,卻不願意去查這些例子,這樣合理嗎?(TO好奇怪?)

  你們的說服力還是太薄弱,要知道要推翻一個秩序需要有比原秩序更大的合理性才有辦法,你們有你們的道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但我覺得你們的重點放錯地方了,妳們這樣做永遠也達不到妳們要廢死的訴求,反而讓大家更覺得死刑存在的必要而已。

simply

從死刑案例解讀歐洲社會的人文思考

吳志光教授 / 司改雜誌第041期

日期:2002/10/15

主講者︰吳志光教授
現任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
德國漢堡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東吳大學法學士,專長有行政法、基礎法學德文、被害者學、德國法概論、歐洲聯盟法等相關法學領域。
時間:2002年7月23日
紀錄整理:徐偉倫(民間司改會志工)

我今天演講的內容,仍是延續上個禮拜的觀點,就是從歐洲人的觀點來看死刑存廢的問題。
在台灣,探討死刑存廢,其實並不是一個新的話題,它已經是一個長年的老話題了,但是它仍然不是一個多數人關心的話題,是在偶有特殊案件發生的時候,大家才會猛然想到︰台灣是一個有死刑,且每年執行數十次的國家。但是似乎並沒有根本去質疑它的價值何在;以我感覺,在我們國家,似乎一個問題一旦做出決定之後,好像就不再是問題了,不會再去思考它的好與壞。

廢除死刑在歐洲
在歐洲,短短半個世紀內,從一個曾經充斥、甚至發明不少慘無人道執行死刑方式的地方,轉而走向廢除死刑之路。廢除死刑在歐洲,也許各位想當然爾,應該是得到多數民眾的支持、是整個社會的共識,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今年三月,英國Peter Hodkinson教授來台訪問。Hodkinson教授是英國西敏寺大學死刑研究中心的負責人,同時也是一位重刑犯的假釋監護官,因此他對於死刑問題有極豐富的實務經驗。從他提供的資料可以看出,廢除死刑在整個歐洲,似乎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經過非常多的辯論。尤其從數據統計可以看到,某些國家在廢除死刑後,所舉行的民意調查中,贊成廢除死刑者並不當然佔多數。因此,歐洲廢除死刑運動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它並不是一個普羅大眾的覺醒;相反地,它往往是知識界的菁英、政府的高層,透過國際公約彼此約束,形成歐洲不能再有死刑存在這樣的價值判斷後,再交由各國的立法者去執行。沒有一個國家,廢除死刑是經過公民投票的;只有極少數國家,如德國,在憲法裡規定不能有死刑。大多數國家都是因為簽訂了某個國際公約,立法者便依此廢除死刑。因此有一個觀念很重要︰立法者的意志,未必等同於多數民意。當然,民意往往是流動的,廢除死刑五十多年的德國,和自1981年廢除死刑的法國,關於死刑問題的論辯,至今仍是持續進行中。
關於死刑所引起的爭論,我將舉個德國的實例,再舉一個法國的,看看他們究竟怎麼去看待生與死的問題,再探討死刑的刑罰意義究竟何在。

感想:
歐洲也是經過長期的時間,經公民投票才漸漸廢死刑,但現在台灣人大部份都還是反對廢死刑.政府就該依法行政.

krod

to @口@:
因為自首就可以減刑(8年,可能律師夠力吧.)獄中表現良好又可以提早出獄.至於監獄有沒有教化功能,應該也有,只是從出獄再犯率有七成就知道不是很夠力吧!

天理(情、理、法)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現在的國民黨是聖人孫中山的敗家子,不但敗光中國大陸廣大的領土,現在連僅存的小台灣也要敗光光。

佛祖及耶穌說:人如果犯戒從事黑道殺人放火、賭博、毒品、色情、貪污、偷搶拐騙等,死後會下地獄。

擁有最大執政權力的國民黨政府不以身作則,帶人民做善事積功德上天堂。卻慈悲為懷、普渡眾生縱容黑道開賭場詐賭讓人一夜傾家蕩產。
縱容黑道用毒品餵毒逼良為娼及殺人放火。
縱容黑道開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獲取高額暴利等等,造成今日越來越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

可惡的國民黨流氓政府與黑道狼狽為奸、官商勾結自己造孽要滅亡下地獄,還縱容拐騙讓愚蠢的人民陪他犯罪一起下地獄。
天理(情、理、法)

天理(情、理、法)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一樣的也會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資本主義制度的國家是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專門追討人民的欠稅卻不幫犯罪受害人調查追討民事判賠債務,而逼犯罪受害人違法花高價錢去僱用殺手流氓討債,故意留給討債流氓一起來分享討債利潤大餅造成暴力討債集團越來越多且生意興隆犯罪叢生或要善良軟弱不敢違法去僱用流氓討債的犯罪受害人自認倒楣自己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傾家蕩產一毛錢也拿不到,真是太可惡欺負吃定犯罪受害人。

國民黨無能黑金政府幫助好手好腳有賺錢收入的肇事犯罪者殺害受害人可脫產逃避民事判決賠償不受處罰簡直就是流氓國家政府的行為,現在更加可惡要廢除死刑讓有錢有勢的死刑犯一生可在監獄賄賂暗中偷吃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讓善良弱勢家庭犯罪受害人的法律權利刑事處罰與民事賠償兩頭空空空,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與奸人惡人狼狽為奸欺壓善良老百姓及犯罪受害人的民怨,一定要讓他敗選滅亡,替天行道、積功德,死而值得。

天理(情、理、法)

佛劍分說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影片中的人說的是有道理
的確我也認為生命權是很可貴的
不過讓我覺得太過天真了

在此我有一些疑問
希望廢死聯盟的人能給個解答
1.有死刑的存在並不代表一定會執行,假使被執行了是誰的問題
2.廢除死刑,改用終生監禁,是否會失去對預謀犯罪之人的嚇阻
3.承上題,有人沒飯吃會故意犯罪吃牢飯,那沒死刑會如何
4.死刑是否違憲,假如違憲,第23條是什麼
5.影片裡都是善良的人,當然認為死刑不人道(在下也如此認為),但對
腦子充血就殺人的人而言又如何
6.終生監禁希望罪犯知錯並改過,要如何得知他已向善
7.假使終生監禁仍未改過,是否浪費人民納稅錢
8.假使終生監禁後且改過,對社會的貢獻是什麼

以上是我的疑問,假如都有良好的解答的話,我認為大眾(至少我會)能接受廢死聯盟的理念,不好意思,因為看到這個議題有些激動,但我真的很想知道解答(在下每天會來看,希望能有回應)

@口@

TO krod

謝謝你熱心的找尋!

我想這個例子確實說明了殺人的人出獄又殺人的情況

不過我很好奇的是為什麼他只判兩年?他殺了人還自首?(好奇怪!)

而且政府在把他關入後,是否有任何的措施來處理他的情緒控制問題

因為很明顯的是他在情緒控制力上極差,連這都沒有處理就放出來?

反而很困惑我們國家的監獄管理是不是有些問題?

路人

一堆自命清高的人!!
別人家的小孩死 都不關你的事一樣
只會追求自我感覺良好的崇高理想
哪有真正替那些飽受害怕且傷心難過的被害家屬想過
你們只會擔心那些窮兇惡極的殺人犯
怕他們吃苦了! 怕他們受委屈了!
這像話嗎!!
歪理一堆!!
你們比那些殺人犯更可惡!!
我等著你們的現世報!!

嗯!?

TO 666

所以你認為殺了他就能解除被害者家屬要承擔的東西嗎?

我認為被害者家屬所要承擔的未來太過沉重

但死刑不會讓他們過得更好
(請仔細思考除了那短暫的心理安慰外,然後呢?)

國家不去注意被害者家屬才是更過分的事

不過用個死刑就能讓家屬獲得短暫安慰與社會的讚許

這種方法可真是兩全其美

而且只要死刑存在,國家勢必不會去思考太多什麼給被害者的交代

因為死刑就給交代了。

krod

to 恩......這就是你要的例子 為了小事...........

槍擊女友嫌犯吳敏誠16年前就殺過自己的女朋友,當時他因為被女友取笑,憤而持刀刺殺女友之後棄屍在桃園偏僻山區,沒想到自首後只關了兩年就出獄,現在再度犯案又殺了一個女友讓人震驚。

這起槍擊案發生在12月1日下午1點多,在台北市內湖瑞光路安親班教書的女老師黃瓊瑤受不了男友吳敏誠在門外持續騷擾,出門跟他理論,兩人起了激烈口角,女老師一氣之下掉頭就走,沒想到黃嫌竟然拿出槍支朝著她的後腦勺連開兩槍,其中一槍的子彈卡在右腦,目前還沒脫離險境。

才剛剛對著女朋友開槍,監視器拍下吳敏誠兩手插在口袋一副沒事樣,這已經是他第二次殺害女友,民國82年吳敏誠就因為殺女友棄屍入獄服刑,關兩年出獄後,現在竟然又犯下一樣的罪。

16年前吳敏誠在桃園的一家倉儲公司當管理員,認識了當時的湯姓女友,有一天女友拜託他幫忙借錢,吳敏誠沒借到,女友取笑他沒有用,吳敏誠一氣之下持刀刺死女友,再開車到桃園鳳山巖的偏僻山區棄屍,鳳山巖住戶回憶當時情形說,「有喔!好多警車救護車,十幾年了。」

女友的遺體一路往山下滾,滾到了附近垃圾堆,吳敏誠這時候才知道後悔,刺了自己肚子兩刀想自殘,又因為太痛了,自己開車到醫院就醫,法官因為他自首判了8年徒刑,但只關了2年,沒想到出獄後同樣的事件再發生,又一個女友被他痛下殺手。(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陳鴻宜)

有甚麼好奇怪的

這個刑罰必定是有缺陷的,因此台灣也有好些日子沒有處理死刑法了,但不知道是哪些人又掀起這個話題,逼得官員要平息眾怒,只好"處理"一下這些死刑犯來迎合民眾了。

死刑的存在是一種嚇阻,它若還存在,在心理上至少還有一到屏障,本人對你們在提醒政府使用性和公正性上了表贊同,可惜就是有些人把話說明了,讓政府非得動手。

引用:SEAN網友的廢死刑理由,是我所聽過最好的理由,非常有說服力。可惜,在台灣那群所謂的人權鬥士,絕不敢拿這個理由來大肆宣傳廢死刑。試想,司法院長說:「在台灣執行死刑太危險了!我們的司法官審判草率,檢察官只重視證言與口供,萬一殺錯人怎麼辦??」
或法務部長和檢察總長說:「在台灣執行死刑太危險了!我們的司法官審判草率,檢察官只重視證言與口供,萬一殺錯人怎麼辦??」
這會是多麼滑稽的畫面。(引用自:http://www.pra-tw.org/view_topic.aspx?t=3774)

追根究底,有問題的不是"死刑",錯就錯在司法體制,方法端看使用者如何運用,何不把你們的資源用來改善台灣司法的公正性呢?以為廢除死刑就能改善社會風氣嗎?

有些人殺人是本性,難道你要叫獅子吃草?人類和黑猩猩有99%基因是相同的,我們不是動物,難道是神?

有些人是因為逼不得已,你要替他承擔造成他不幸的理由?社會原本就有許多缺陷,那就是我們必須接受,忍受,然後進而去改變的,哪來的一步登天,4,600,000,000年地球歷史,中華民國也才100年,追求完美世界啊?

不過,我覺得你們某些想法很棒,但你們太過理想而不顧社會上其他人的觀感了,為何不考慮把"廢死刑"改成"促進司法進步"呢?

恩...

TO zoe

關出來又殺人?有什麼例子可以說明一下嗎?

目前台灣有死刑犯被放出來後又殺人嗎?(抱歉這我不知道)

又或者我會想問他為何會又殺人?

國家在他關入監獄時難道沒有做任何處理嗎?

另外他虐殺我的家人

這是個困難的問題

因為真實情況與假想情況終究不同

不過我會說至少在第一時刻我一定不會原諒

但是時間久了呢?我不能保證

重點是我不會希望他死

因為那太便宜他了。

我猜測你問這個是要問我為何不能同理被害者家屬

那難道我也不同理加害者的家屬嗎?

(只因為他們是加害者的家屬所以活該嗎?)

我當然不能容許人殺人,但我也不能容許國家殺人

也許你會認為這是他要付的責任,可是死了就能負責?

真是一件簡單事。

另外我有個疑問是你為什麼會認為殺人犯都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他們必定都是為了某些原因而殺

這原因不外乎是錢、色

但為何又會有這些問題?國家不用去處理嗎?

那些問題不只是他們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制度的問題

你知不知道被判處死刑的人的有很多社經地位跟教育水準相當低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國家資源分配不均,這是不爭的事實。

如同前篇回應所言,死刑犯的產生絕不是他個人問題,如果要負責

不是只付出他的生命就可以了事的,國家有必要協助。

666

TO 好奇怪?

不能因為你們的一句話

不相信台灣司法的判決

就要由受害者家屬來承單這些

你不覺得你們很狠嗎

放你的狗臭屁

放你的狗臭屁,廢死聯盟的成員有被害者家屬嗎?幸福的人沒有要求受害者放下的權力,去你的感同身受!

zoe

kimi說的很好

你們要做的

應該是向下紮根

把力氣花在協助教育國家未來主人翁

做個好人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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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8.01.03

怕死特派員

加入時間: 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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