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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暴力!人人有責!

2007/08/2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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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家暴有分很多種類型,只要是傷害身體妨礙自由、精神上、性侵害,這些都是家暴,如果發生可以打電話到113婦幼保護專線尋求諮詢與法律問題。

               【記者邱小慧/採訪報導】

何謂是家暴呢?其實家暴是指傷害身體、妨礙自由、精神虐待、性侵害,不單只是肢體暴力,更可怕的是精神虐待,家暴最基本的產生是因為雙方權力的不平等,使得認為用暴力就可以平等。

而詳問高雄縣社會局社工課課長劉美淑,她也說明在家暴中的婦女,沒在一開始時提出抗議之聲,是因為她對另一方還有期待,感情的牽絆,許多的婦女也是因為小孩子...等許多其他原因,而沒在第一時間提出,多數婦女等到十年之後才會求助,原因往往都是小孩子被打了。

而且在家暴中,小孩子是有很多挫折的,自己認為可能是自己害的,或者是如果自己變的更堅強點,就可以保護自己想保護的人,往往有這樣想法時,若不是從正向走,他們就會想用暴力解決,因為從小看到大,只要用暴力是可以解決的,這樣家暴就會一直循環著。

其實受家暴的婦女第一時間不是打電話到婦幼保護專線113,而是打電話給親朋好友,其實我們在這各時候對他們伸出援手,是給他們了避風港,不要責怪,也不要怒罵,聽他說,給意見,讓他有安心才是真的!

民間及政府都有幫助的資源,當發生嚴重家暴時,我們週遭的人可以打電話到婦幼保護專線113,社會局有提供免費的律師諮詢和庇護所,庇護所可提供緊急生活的補助,短期房租,還有更重要的是社工的陪伴。

在全國防暴聯盟電話調查中發現有百分之七聽過,看過家暴的行為,其實認識暴力,人人有責!民間組織也有很多求助的諮詢,每個人都是防暴天使,只要大家願意,我們要給那些受害者,除了陪伴還有支持,更重要的是給個關心,如果發生嚴重家暴事件,我們也可以挺身而出打通電話,讓他們可以找出方法解決。

打電話給婦幼專線,並不是要家暴中的人離婚,他們重要的是一起協調處理事情,給很多意見,找出家暴的原因,劉美淑課長說他處理的一個案件中,一位先生打了她的妻子,妻子求助於社會局,在當時他們找到一個原因,為何先生會喝酒打人,是因為失業造成,那時他們社工提供些就業服務,幫助他們,而後來那位先生有了工作之後,沒在酗酒打人,其實不見得通報就會離婚,這是找個可以解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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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醜 (未驗證) ・ 2007/08/23 16:49
邱小慧 (未驗證) ・ 2007/08/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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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醜 (未驗證) ・ 2007/08/23 16:49
邱小慧 (未驗證) ・ 2007/08/23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