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管單位為進駐單位之一,公平難存~ 2.一份計劃書裡面只是寫到公司名稱,就被說我們拿此地資源做宣傳自己的事,且被要求凡事全面公開,如此都可被說為有自肥嫌疑! 3.營管團隊需要協助所有藝術家所有事物,這是營管團隊的義務! 4.每個月定期需要有展覽甚至是F3需想辦法辦活動填滿! 5.每個月一定要開營管會議!專案經理人一定要道不然又要被罵翻! 6.要提出年度計劃每月要做的計劃,且要與藝術家合作不可以沒有藝術家! 7.專案經理人每天都要在,不可以由多元人力或者其他人力代勞! 8.每個月一定要有展覽或者活動!
既得利益者如何公平分配資源,不讓我做我沒有意見,但要讓人心服口服!
1.當時常被說我們拿了營運管理費用所已就該做點點滴滴所有的事,只要打電話去服務中心非專案經理接,將受到各項責備,甚至承辦人員定期查勤。
--期待有一樣的對待與標準!
我提出專案人選,為在枋寮藝術村曾擔任多元就業方案人力為枋寮藝術村服務人員,六個月。 被已過去是多元人力,當地已有所認知,屢次退件。 質疑: 徹底失望,屏東文化如此踐踏,文化只是一種工具與交換! 不要只是資源分瓜~ 為地方做事,讓這個地方更好,這是一路來從來沒有停的,當然不斷的面對挑戰,也讓我們受到很多的攻擊,畢竟維護自生利益為優先,踩線者必死! === 各位藝術村的老師-
之後為團隊留用繼續擔任相關服務並處理藝術村所有事物,四個月。
前三次,很辛苦走著這條革命之路,刁難當然是必然的,嚴選的確嚴選,我看是針對我們嚴選!
因為我們不是最配合的單位,有太多的想法與理想,這些我們都清楚。
當然到底好在哪?對在哪?都是所謂的評審來訂之,一切尊重裁判!
第一、既得利益者成為分配資源者如何公平對待此地?公平何在?
第二、優質團隊,此團隊於2010年01月至今,請提出優質為何?
我說過~不管是誰作,只要是真的在做事,我們都願意全力相挺~反之!我們也將全力抵制~因為這是家鄉唯一的藝文特區~!!!~
這段路我們已盡力去做,當然,出錢的是老大,但不要忘了政府拿的是人民的納稅錢。為民的我們只能期待公平正義。當然並非易事。
提出以上幾大紀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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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一切都已成定局,誠心祝福,只希望大家可不斷關切,並到此參觀~如有活動希望大家可以共襄盛舉~
並不是要破壞而是希望被重視~
三月底跟家人去那裡,走完一圈後,不瞞您說,朋友的弟弟講了一句相當不客氣的話,他說:這根本就像是廢墟了嘛!
當然這話太重太過情緒,可是藝術節應該才剛過,未參與活動的我們都相信活動應該是辦得熱鬧非凡,可是活動才結束不到一個月,藝術村儼然已經如半拆過似的,令人不勝唏?
雖然只有短短四秒喊加油,不過還是很感人。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