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港警分局為貫徹政府反毒政策,打擊毒品犯罪,防制聚眾滋事及影響治安情事發生,於10月23日、27日,特結合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交通旅遊處、消防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由分局長楊龍祥率隊,針對轄內特定營業場所及易涉及毒品案件之汽車旅館、KTV、複合式釣蝦場等場所執行聯合稽查勤務,期能結合公部門力量,對不法業者加以查處與約制。
依據「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特定營業場所是指實際從事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或住宿之業務,曾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自該查獲之翌日起三年內之場所,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該辦法第3條規定,書面通知該場所負責人執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各項毒品防制措施,包括業者應於入口明顯處標示毒品防制資訊、指派一定比例從業人員參與毒品危害防制訓練、備置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名冊、發現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之人,通報警察機關處理,如未執行各防制措施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令負責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負責人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本次聯合稽查,針對轄內特定營業場所,里港分局分局長楊龍祥特別籲請業者依法辦理各項防制措施,遵守法令經營事業。
本次里港分局結合屏東縣政府相關業管單位實施聯合稽查,除查獲2件業者疑違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由屏東縣政府權責單位進行後續查處外,另查獲違反菸害防制法3件,續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依違反菸害防制法對業者及違規抽菸之民眾辦理裁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楊龍祥表示,為防制毒品、滋事鬥毆及其他影響治安情事發生,警方將持續辦理擴大臨檢及相關查察作為,也希望業者及民眾,如發現疑有毒品犯罪情事,請立即向警方反應,共同營造無毒、安全的生活環境。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