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樹木不保?

2010/03/25 18:23
5,574次瀏覽 ・ 2次分享 ・ 1則留言
PeoPo推 2
檢舉

【樹木不保?】

採訪/撰稿 林燕如
攝影/剪輯 陳忠峰


 從去年的徐州路護樹,到天母磺溪綠帶面臨開發危機,還有最近的新店居民陳情大豐國小移樹爭議,台灣的樹木,在各地發出求救警訊,然而各地的樹木保護條例,到底能不能保護樹木?開發與護樹之間,是否只能彼此對立?樹木不會說話,但卻有人為了它展開一場又一場的戰役...

我們的島 節目

首播:2010-03-29(一) 22:00
重播:2010-04-03(六) 11:00

緣起

 我們的島這兩年來,陸續接獲民眾陳情,從去年的徐州路護樹,到天母磺溪綠帶面臨開發危機,還有最近的新店大豐國小,為了興建體育館可能會移樹,台灣的樹木在各地都發出求救警訊,各地方自治的樹木保護條例,到底能不能保護樹木?透過不同案例,讓我們一起來思考,人和樹木之間,是否能有更好的發展?

內容

 台北市,敦化南路上,樟樹正迎接春天的到來。

 在新店市的大豐國小,這棵大樟樹,卻因為興建室內體育館,可能遭到搬遷的命運。根據當地居民回憶,這棵樟樹起碼有八十五歲了,因為他們擔心老樟樹移植後將無法存活,於是組成大豐國小護樹隊,與校方召開協調會。

 大豐國小護樹隊向新店市公所申請樹木保護,今年三月初,新店市公所以老樟樹符合珍貴樹木的定義,向台北縣政府提報,列管為珍貴樹木,目前正在等待專家學者會勘。

 參與多次救樹行動的潘翰聲認為,從江翠國中計畫移樹蓋游泳池,到大豐國小的移樹蓋室內體育館,幾次事件下來,顯示教育部的經費補助方式有很大的問題。

 當學校建設,無法避免遇到樹木搬遷的爭議時,私人產權更是在樹木保護上最常遇到的難題。像是這片位在台北市天母西路的綠帶,是城市中珍貴的自然景觀,其中有二十六棵樹木,已經被台北市政府列為受保護樹木,由於長期沒有開發,裡面的生態非常豐富。

 地主準備開發興建三棟12層樓高的大樓,卻在整地過程中,砍除了5棵受列管的保護樹木,遭到文化局開罰35萬元,連帶帶出各地樹木保護條例的盲點。以台北市樹保條例而言,將樹木致死,一棵罰款7萬,5棵也就是35萬,相較於房地產的利潤是九牛一毛,但在沒有中央母法之下,最高也不能超過十萬元。

 潘翰聲認為,應該把各地的樹保條例拉高層級到中央立法,並透過刑法來制定罰責,才能有效地保護樹木不會遭到不當砍伐。
 當樹木被砍之後,天母居民才驚覺,這片綠帶有可能會因為開發導致破碎,於是四處展開陳情,連居住在天母的外國人也加入行列,並提出國外經驗,呼籲政府是否能提出其他的方式,補償地主權益,保留下這片城市綠意。

 但在台灣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台北市文化局表示,換地跟徵地涉及的層面較多,需要做跨部會的配套,目前正在研擬的,是未來打算將容積獎勵納入樹保條例,以增加地主保留樹木的誘因。
不過在擁擠的城市中,容積要如何移轉?才不會造成其它地區的環境品質下降,也還要更多謹慎的思考。

 在樹保條例尚未修法前,台北市文化局認為,建築師在環境保護跟開發利益之間,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如何讓樹木獲得保留又不損及地主開發,考驗著建築師的巧思,如果能設計出兩全其美的方法,就能避免掉許多紛爭。

 有時候,真的只要變更設計,事情就會有轉機。2009年台北市徐州路護樹事件,鬧得風風雨雨,就是因為停車場的興建方式,關係到老樟樹是否能現址保留。最後建商從代理執行的角色直接拿下主導權,以不遷樹為目標重新變更設計,雖然因此增加了成本,但雙方都得到了滿意的結局,成為美談。

 經過這次風波,徐州路案的建商認為,政府在法令上,也該避免模糊空間,對於地上物的規範,老樹的認定及保護,甚至哪些土地不能開發的限制都要更明確,才不會讓爭議出現。

 走在城市中,不管城市發展得如此快速,樹木總是靜靜地,順著風、搖動枝葉、聽你說話,樹木的存在就像是空氣一樣,讓我們在地球上,多了一份安心與自在,而我們也該想想,是否能為它們做得更多一點。

側記
 
 
心情不好的時候,走在樹林裡,看著陽光從葉尖灑落,容易讓人感到舒服自在。即使是繁華的台北街頭,只要有了綠意,城市的擁擠車流和煩悶,似乎就被趕到一旁,植物就是這樣神奇,可以安定人的心靈。

 但弔詭的是,我們太容易把樹木當成盆栽,當要開發時,很輕易地決定移除它, 事後再去買其他的樹木或是繽紛的花卉來補植、布置花園,這種把樹木當裝飾品的心態,並不是真正的尊重大自然,而只是彰顯人類的能力罷了!如果能從建造設計就把樹木的考量納入,我們的建築型態也將會更加多元,城市風景將更具有特色。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tiger (未驗證) ・ 2010/03/26 08:08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tiger (未驗證) ・ 2010/03/26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