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分局說明「禮納里部落抗議及民眾自焚送醫案」
張O相先生對禮納里部落抗議直播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100001236844885/videos/3652200958164430/
有關電子及平面媒體報「屏東男『揹十字架自焚』!禮納里部落抗議變調 送醫搶救中」案,屏東警分局說明如下:
109年10月13日於屏東縣政府前,縣議員蔣月惠於本(13)日10時整,假屏東縣政府前人行道召開違建陳抗活動,動員村民約80餘人,訴求希望屏東縣政府能暫緩拆除禮納里永久屋「違建」(縣政府暫訂10月15及16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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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員蔣月惠、霧台鄉民李姓代表等民眾約80人,10時陳抗活動開始,縣議員蔣月惠、鄉民李代表等人唱聖歌、致詞,續由台○教授演講時;10:07分盧民(約70歲)從自己背包拿出不明液體倒在上半身,隨即以打火機引火自焚起火燃燒,現場由本分局巡官薛○呈及3至4名熱心民眾立即上前合力將盧民移至水池內滅火,草地上餘火並由本分局員警使用滅火器撲滅,並通報119將盧男送部立屏東醫院急救,後轉送高雄長庚醫院繼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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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局長劉清俊因本次陳抗活動未經申請,立即舉牌警告,隨後由原民處蔡姓副處長接受李姓代表等人遞交陳情書,陳抗民眾並由縣政府人員引導入內休息,12時許陳抗人士搭車離開,屏東分局在此呼籲民眾表達訴求時,皆應遵守相關法律表達意見,不宜採過激方式陳情,以免傷及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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