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8月清潔日箭指新來義
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登革熱係衛生福利部依傳染病防治法公告之第2類法定傳染病,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登革熱/屈公病/茲卡病毒感染症防治工作指引」,針對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症等病媒蚊進行成蟲化學防治,雖可短期快速降低病媒蚊密度,但並非防治良方,清除病媒孳生源才是預防的根本方法,提升全民防治知能,將正確的防治觀念深植於民眾日常生活習慣之中,才是防治的根本之道;再加上建立社區動員機制,民間力量也自發投入防治工作,將更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條規定,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應配合及協助辦理公共環境清潔、消毒及廢棄物清理等事項。平時辦理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檢查、髒亂點清除及列管、稽查及教育宣導等事項,當有病例或疑似病例發生時,即配合衛生機關同步進行戶外公共環境噴藥作業。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防治登革熱疫情,將登革熱防治規劃分為平時預防、防止擴散及緊急防治等3階段,分別以不同防治策略進行登革熱防治工作,並訂定「全國登革熱(含茲卡病毒)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專案計畫」,透過宣導民眾家戶自我檢查清理、地方環保衛生機關檢查及中央環保衛生機關不預警抽查作業,持續加強定期進行「巡、倒、清、刷」等登革熱防治作法,並納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推動「容器減量」之觀念,確實清除住家戶內外積水容器,有效控制登革熱疫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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