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氣爆肇責在欣欣天然氣公司所敷設的共用表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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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氣爆肇責在欣欣天然氣公司所敷設的共用表外管

●公民記者humanrights報導

記者基於「政府公開資訊法第一條」之立法宗旨,全力監督政府公權力不彰之缺失。針對公法保障的權益被公權力侵害的民眾,報導發聲並追蹤直到改善為止。
本文是記者查察核對,特發文宣導!

 

●共用表外管(法令沒定義)
我國天然氣管線資訊的不公開,令全民無所適從,記者對管線了解也有限,因此以學習心態,從相關資料查得的資料一一分享在「宣導-認識天然氣管線」分類中。

上圖管線是新店氣爆發現的燃點處,從圖可看出是 一支「共用表外管」。

管線敷設的牆面是非常可議的,這面牆的另一牆應該是住戶室內,但整體看來,顯然並非位在廚房處,從牆面處上爬,顯然是種圖謀「快速、節省工時、省成本」便宜行事亂敷手法,憑藉「民眾善良不懂」「欣X退輔會退役軍人」的為王土匪作風,怎麼幹沒人敢管,亂敷任誰也不知,愛怎麼敷就怎麼敷。

新店氣爆3死13傷管委會沒事也真是可疑,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決定敷設在此就是錯誤決定,誰決定就得負責,另亦可向地方政府工務局使用執照科,申請調閱天然氣管線配置圖,查證管線是否真的是當初就規畫在牆面上,若不是,算是亂敷,欣欣該將管線重新施工回復原來使用執照的範圍內。

「共用表外管」意思是一棟公寓或大樓,一層若兩戶,則共用表外管只有一支,由兩戶中間空間豎立,此管線再各別於各層,分接小尺寸的表外管,再銜接至用戶計量表,屬於「共用表外管」施工手法。

「共用表外管」施工手法,記者查閱眾多法令,確定並沒有天然氣管線有「共用表外管」之定義,顯然敷設施工手法是不符施工規範,且「共用表外管」缺點是管線維護困難,沒有固定在一個隨時都可維護和檢測的「公共空間」,連用戶度數都得請用戶配合登載,可見施工手法非常粗糙,管線驗收能通過也非常有問題,這群拿雞腿換證照的施工人員和驗收人員,應該都算是新店氣爆的主犯。

記者已報導的「天然氣本支管民眾一定要懂,切勿隱忍被欺侮。與欣泰及新北市政府和經濟部勢不兩立~」一文,已被案主證實是違法敷設的本支管,施工者原本都得有甲種證照,但從按主拍攝的人像,應該不是具有甲種證照的專業技師,充其量就是個草莽工人罷了。能敷上建物本體的離譜事件肯定是長期被業者授意,土匪搶匪封號一點都不為過。

現行施工採用方法就有遵照法令,請用戶參考自來水管敷設管線之方式。

倘若你家天然氣管線是「共用表外管」施工法,或是管線敷設尺寸奇怪,請你直接陳請地方政府經發局。

歡迎大家一起來貼圖,讓全民參考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敷設手法。
請將圖片網址貼於留言板,謝謝你的參與。

●公民記者humanrights聲明

民眾有監督公務不法的權力,因政府公權力執法的無能,導致民眾受公法保護的權益受損,事事陳請檢舉皆被以「無作為」的回覆文吃案了事,甚至以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直接吃案從此不回覆,各案主四處求助無門,記者「如實揭露」,由全民公評論斷,作者特此聲明願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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