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整平,成效差,浪費公帑,該究責
公民記者humanrights報導
本文是案主真實案例,記者查證無誤,特發文報導!
案主資訊
上圖是案主通報記者,請記者到現場實勘,記者看到的現狀當場拍下,
騎樓與路面高低差、四戶連棟騎樓僅作一戶,四戶有高低差、騎樓與路面高低差,成了攤販置物區、騎樓成了停車區、騎樓成了用餐區、整排連棟騎樓有的作有的沒作,存有高低差,難看、騎樓到底違章、整排建物二戶作一戶、整排連棟騎樓有的作有的沒作,存有高低差
事實一,高高低低路障重重,輪椅族及視盲者肯定無法行走。
事實二,騎樓違章沒有拆。
事實三,未有完整的施工溝通計畫,徑自施工,如何通過驗收,非常可疑。
以上,這種平整,顯然沒什麼成效。
案主陳述
案主說施工就感覺非常奇怪,施工後成了這般樣子,很不了解騎樓整平其目的是甚麼?
整平資訊
1.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專區,看到新北市騎樓整平計畫,有陳列漂漂亮亮的網站,卻沒什麼資訊可看。建置網站不花錢嗎?
2.google搜得各式狀況的騎樓,樣式都很多樣性。令人不解,難不成沒有統一的規範嗎?又該如何統一採購發包呢?
3.新北市政府施政成果網有一則2020.07.08 騎樓整平 還給行人良好通行品質 (施工中)。,沒什麼內容。
4.內政部營建署專題「市區道路人行環境推動現況與展望」,顯然與現況落差極大。
法令查證
1.依中央法令「市區道路條例」第九條規定。
2.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權責相關人
工務局
記者見解
1.騎樓整平,花公帑卻沒有強制權,這種政策,不能通過卻通過,沒人該負責嗎?
2.騎樓整平,可以將建物使用執照拿出來核對,不符就報拆,依法執法。
3.記者現場會勘,完全無法理解,視盲及輪椅者該如何行走呢?
記者採訪心得
會勘現場處處都可看出,一個政府機關的公務權責從業員的素質和公務品質,此等騎樓算是整平了嗎?
不,該重新命名為「整平的路障騎樓」較符合施工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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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humanrights聲明
民眾有監督公務不法的權力,因政府公權力執法的無能,導致民眾受公法保護的權益受損,事事陳請檢舉皆被以「無作為」的回覆文吃案了事,甚至以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直接吃案從此不回覆,各案主四處求助無門,記者「如實揭露」,由全民公評論斷,作者特此聲明願負法律責任。
地方政府權責機關,報導內容之相關人等,身為政府組織之從業員,本職在保護守法民眾免受侵害是與全民有關的議題,並非單一的私人個人糾紛案件,你們的無視置公權力為廢法,確實需被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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