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不少媒體報導「加熱菸通過美國FDA菸草減害產品審核」,引發眾多網友在各大論壇掀起熱議。反菸團體為反駁該訊息,於近日加強置入「青少年吸加熱菸已超英趕美」等新聞,各大主流媒體於紛紛發稿。因結論過於偏激,許多網友自主查證後提出許多疑點,並發現該報導的內容極可能經由惡意的扭曲造假,因此各大論壇已引發激烈討論。
成年加熱菸使用者直言:青少年難道有通天本領?
因武漢肺炎的關係,目前各種走私加熱菸均難以入境,台灣的加熱菸民要不買不到,極少數的購入價格一包也在250元以上,再加上每台3000元以上的加熱設備,使得針對該統計的媒體報導更顯荒謬。該研究認為青少年吸菸者具有家庭收入低,但零用錢高的特質,而在紙菸價格為加熱菸一半的情形底下,為滿足菸癮,有「高達四分之一」的青少年都會選用「連成年人都買不到」,且相當昂貴的加熱菸使用!此種荒謬情境恐怕是加熱菸民在網路上群起憤慨的根源,也是通篇研究受到扭曲解讀的顯証。
研究也會搞穿越? 「最新研究」竟根據兩年前的舊資料
反菸團體首先提出:「最新研究:台灣青少年加熱菸使用率高於美國」的嚴重指控,貌似驚人。經網友在搜尋近期論文後,無意發現有一位李玉春教授與他人合著符合該新聞標題之研究,該研究於說明其原始數據資料來自於107 年度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報告」,而李教授的論文主要的補助來源是來自於衛福部的菸害政策分析諮詢服務計畫(108年—109 年)。
該網友批評道:「這明明就是兩年前的計畫,怎麼會是最新研究?拿兩年前的數據批評今日的美國FDA也未免太荒謬。該媒體未盡查明的責任也應該檢討。」尤其荒謬的是美國是在108年底才允許加熱菸上市,媒體不知是如何取得美國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的比例?還能做出原研究中都沒有的比較結論!?台灣的研究配合不求甚解的媒題標題黨,再加上見獵心喜的反菸團體,顯然是在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有失公信到令人啼笑皆非。
不惜無中生有 特定社團惡意污名化加熱煙
或許是該網友批評過於毒舌,自該日後便無任何媒體引用「最新」一詞,取而代之的是幾乎一面倒的所有媒體大篇幅置入。反菸團體在面對「老資料的質疑」後,直接以「國健署調查」為名針對加熱菸發出新一波攻擊,也就是上段所提及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報告」。
但最荒謬的是,經查證該篇報告中並未出現加熱菸的字樣。唯一較為接近的是,該研究第28頁的表格曾出現「紙菸以外」類別,但在其備註中已註明該類別的定義系指:「使用紙菸以外之菸品定義:過去 30 天(一個月)內,除了紙菸以外,是否曾經使用其他的菸草製品(例如嚼菸絲或抽雪茄、煙斗)。有菸絲、有雪茄也有煙斗,就是沒有加熱菸。
對於無中生有的指控,已有支持加熱菸的網友「造假」一詞嚴厲抨擊,正反意見交戰激烈。
小心!「不小心用過一兩次」你就會被當成吸菸者
反菸團體所引用的重點,無非是以下數據:「台灣國、高中學生使用紙菸比率為5.65%、電子煙為2.74%、加熱菸為2.33%。」該言論並已散見各大媒體。然而深入檢視該研究之內容,將可發現反菸團體針對研究報告的詮釋存在明顯誤導。
回顧紙菸的統計表格,紙菸部分分成「曾經使用吸菸率」、「目前使用吸菸率」兩種,「曾經使用」在問券中的定義是吸過一兩口就列入。「兩個率」分別是19.6%跟5.6%,差距為3.5倍。其實可以想像,因好奇吸一兩口跟長期使用的數據必定差異巨大,畢竟所有男性女性都應該知道,「前任」有可能很多個,而老婆老公只能有一個。
但在「紙菸以外」的類別並無此區分。因此反菸團體所指稱的加熱菸使用率「2.33%」,首先在研究報告中並無出現該數據,究竟從何而來?該不會是黃易派來的?
反菸團體積極宣稱:加熱菸的青少年吸菸率是2.33%,那是「曾經使用」加上「目前使用」嗎?如果以相同標準計算,加熱菸的使用數據可能已被反菸團體惡意高估3.5倍。畢竟台灣成年吸菸者的加熱菸使用率可能都未及2.3%,更遑論青少年。
青少年使用紙菸最嚴重,反菸團體漠視
且屏除上述諸般對原研究的誤導扭曲不提,若反菸團體真心誠意要解決青少年吸菸成癮問題,那麼該研究有另一份數據或許更值得參考:作為青少年使用紙菸中的領導品牌七星與雲絲頓加總已超過56%。遠超過所有電子煙或或任何其他菸品的加總。青少年吸菸成癮問題必須被解決,那麼更有效的手法或許是從壟斷性菸品品牌加強管制著手,而不是透過虛擬膨脹加熱菸的使用人數來解決並不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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