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威卜 菸草減害網路媒體 VAPE Taiwan》報導,歐盟最近一些成員國要求歐盟委員會將新型菸草製品,諸如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產品,納入到歐盟的菸草產品指令(TPD)中,使政府對此類產品像傳統菸草製品一樣進行課稅。
據悉,雖然歐盟出台的新的菸草產品指令中含有對於新型菸草製品進行管理的條款,然而,目前還沒有像對傳統菸草製品那樣進行課稅,即:在全歐盟成員國的範圍內,仍未對此類產品徵收消費稅費。
對此,分析師認為,歐盟單一市場的情況也相當的分散,一些成員國已經對電子煙和加熱菸草製品徵收了不同的稅率,但某些國家則根本不對此類產品課稅。
電子煙支持團體新尼古丁聯盟(NNA)英國分會早在2018年就曾發起「歐盟拒絕電子煙稅活動(STOP THE EU VAPE TAX) 」,顯示在歐盟仍有不少電子煙使用者對於電子煙抽稅或抽稅標準仍有不同意見。
無煙台灣基金會FSFT,台灣菸草減害協會TTHRA,WHO FCTC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表示,衛福部此次公告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第四條新增了健康福利捐的徵收新標準,即是「每千支課徵一千元健康捐」,多數人認定這項修正是加熱菸未來合法課徵健康捐的標準,意味著加熱菸的合法上市或是不可逆的政策方向。
然而,政府針對電子煙則是打算使用「類菸品」的定義達到全面禁止電子煙的作用。台灣政府對電子煙規管的方向,明顯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適當規管」背道而馳,此舉對長期控菸的目標,恐有不利的效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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