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的 效能性 前期性 參考性
緣由:報導「公民參與的 效能性 前期性 參考性」
時間:109年6月3日(三)
地點:新北市
音樂:創用 CC bypop piano music 流行歌曲首鋼琴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CZUldLue1o
感謝 朱耀光技師 協助拍攝
參考資料:
台灣省水土保持技師公會 陳本康發言
建議 有環境影響評估的水土持計畫,其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能秉持1.效能性、2.前期性及3.參考性等三原則,辦理後續相關法規,制訂作業之參考,茲說明如下:
1. 效能性:需兼顧行政效能與公民參與,水土保持計畫的義務人與目的事業,包含有公部門的公共建設與私人的土地開發等等,需能兼顧行政效能,避免審查作業冗長,影響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否則將引起民怨。
因此,建議未來水土保持局及有關單位,製作相關作業辦法,應訂有檢討審查時程機制的條文,監控水土保持計畫審查作業時程,是否有顯著變化。
2. 前期性:依據棟宇法律事務所簡報資料顯示,現行環保署及內政部有關公民參與之機制,主要以公聽會、說明會或陳述意見等原則辦理;另,在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的實務上,需經1至4次不等,所以,應讓公民在前期,即參與陳述意見,提升審查效率。
因此,公民參與的時機,應僅在審查前期階段,如第一次現地會勘或公聽會時,由公民陳述意見,列入紀錄,並由水土保持義務人或申請單位回應,並登錄在資訊公開系統中。
3. 參考性:水土保持計畫,依據水土保持法,由水土保持相關專業技師,依據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製作及簽證負責,而委託審查單位,亦依照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審查,最後由水土保持主管機關核定。
因此,公民參與,亦應依照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而公民所陳述的意見,亦應比照現行環保署及內政部有關公民參與機制,以公聽會、說明會或陳述意見,僅供審查單位參考。
口白:
水土保持計畫 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
建議有關單位 應秉持 效能性 前期性
及參考性等 三個原則
我建議的 我們省公會有 三個原則
第一 個原則 就是說
我們希望 在這個資訊公開
及公民參與的 這個過程之中
我們要 兼顧到
政府的效能以及 公民參與
我們不要因為說 公民的參與
而減低了 申請單位
包含 公部門的 公共建設
還有私部門的 開發投資
把這個 審查效率 拉長了
讓我們行政效率 很沒效率
這是第一點 我們要兼顧
我們的行政效能 以及 公民參與
第二點原則 就是
我們希望 公民參與 他的時機
我們是希望 在包括 比照 大法官解釋函
或者是 環評的 相關法令
我們希望 在之前的 公聽會
或者是 第一次 現場勘查的 審查會
因為一般來講 我們水土保持計畫的 審查
不是只有 一次 兩次 三次 四次等等 不等
我們是希望 只有在第一次的
基地審查的時候 來做一個公開
或者是 公聽會的說明 陳述公民的意見
據以 做為 後續審查的 一個
一個方向 或 一個參考
第三點 我們是希望說
公民陳述意見的效果
那在公民參與的 意見
他講的話 算什麼呢 是算 聖旨呢
還是 算一個 只是 一個發言
我們是建議 參考 大法官解釋函
還有環評的 一些規範的要點
我們是希望說 公民參與的要點
他提出來是 僅供審查單位 來做參考
因為審查單位是 依據 水土保持法
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的
相關學理的規定 來做審查
我們來做審查的 有這些相關的
一個背景的 才有辦法 來做審查
那當然公民的意見
我們是希望 來供為參考
那當然 在審查過程之中
在審查單位 會把 公民的意見
來作審查單位的 回覆意見 來做一個 說明
這也是 利用公民參與的意見 是參考
但是 審查單位也會
要求執行單位 來做一個 說明
用這樣的方式 來參與
基本上 就是 一個兼具 政府的效能性
第二個 前期 公聽的一個 參與性
第三個就是 公民意見的 參考性
以上 這三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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