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躲藏在社群及法律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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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可能被偷拍了嗎?

試想,當你走在路上,一個陌生人用不尋常的姿勢,將手機鏡頭一直對著你,此時你心情如何?是否會確認自己的外觀哪裡「出了狀況」?穿著是否「適宜」?還是會覺得不舒服?科技的發達帶來便利性,人手一機,讓每個人可以隨時記錄生活的點滴;社群網絡蓬勃發展,讓大眾更容易找到同好並分享資訊。然而,這些方便可以變成另一個人的夢魘。

2020年1月初,網路論壇Dcard陸續出現幾篇不滿偷拍社團的文章,引發不小的討論,許多人都表達這些舉動令人不舒服。因為儘管照片無涉及隱私部位,但明顯多聚焦在腿或身形,貼文及留言中更有許多性暗示或物化他人的用語。那些社團打著「街拍」的名義,社員們上傳自己在路上未經他人許可所拍攝的「作品」,對象包含路人、店員或是機車騎士等。而這種現象不只發生在臉書,在知名網路論壇PTT上也出現過,一名被稱為「圖王」的網友,曾在八卦版上發佈多張偷拍女性的照片;以討論小孩為主的Kodomo版上,也有多篇為偷拍小朋友的照片。

其中兩個仍持續運作且主要分享偷拍照的臉書社團中,社員分別約七萬三千名及八萬名,平均每天有約13至28篇貼文,每篇貼文至少有兩百個讚數,有時讚數甚至多達兩三千個。由此可見,偷拍事件每天都在發生,而且有不少「粉絲」。

偷拍社團內部有大量偷拍照。(圖片來源/廖玥茹重製)資料來源:截圖自臉書

能看不能拍?偷拍如何被合理化

雖然在討論偷拍社團雖然在討論偷拍社團的文章留言中,多數人表明排斥此種行為,但也有支持者跳出來說話。積極的辯論包含:「敢穿就不要怕拍」、「那路上的監視器也不要裝」,或是直接表示:「不喜歡不要看」、「檢舉死全家」等。Dcard上一篇標題為《干粉頭屁事》的文章,從支持者的角度辯駁,甚至表示知道偷拍是有「問題」的,但還是希望大家不要管他們,畢竟社團是非公開的,偷拍不要被發現就好。

對於偷拍者行為背後的原因,及他們是如何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國立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助理教授陳維平表示,簡單一點看,就是物化他人。照片常聚焦於特定身體部位,且通常不會拍到臉,或許是避免法律問題,但也等同僅僅是把對方當成一個「物體」來觀看。此外,陳維平提到大眾對「性」的認知變得開放也是其中一個原因。「現在整個消費社會的氛圍,就是你要是能夠侃侃而談『性』這件事,你才會是一個所謂的『獨立進步的人』。」這造成許多敵意的言論藉此見縫插針,她舉愛開黃腔的人做為例子,這些人可能會認為自己很開放,但黃色笑話確實是在貶低特定族群的人。

而有越多人會上傳自拍照至社群網站,陳維平也提醒這都是有關連的。她表示,社交網站的演算法,某種程度上強化了影像和視覺的重要性,造成「影像至上」的風潮,而被性別化的女性身體更有可能不斷自我展現、被凝視等。這現象或許讓部分人誤會成:「女性穿短袖短褲就是要被人看」,進而合理化偷拍的行為。不過這些僅從社會學的角度解釋,偷拍及觀看者心理層面的真正原因及需求,仍有待探討。

偷拍照常聚焦在腳、胸部等部位。(圖片來源/Pixabay

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

支持偷拍者另一個言論即為:「不喜歡就去告啊」。難道真的沒有法律可管制嗎? 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的律師施雅馨表示,偷拍案件主要以「拍攝的部位」及「地點」判定。通常拍攝隱私部位角度會是由下往上,而若在非公開地點拍攝,不見的是隱私部位,只要拍到他人具合理期待隱私權之部位,都可能會牽涉到《刑法》的妨礙秘密罪或《社會維護法》第83條;若有拍攝到臉部,則會有侵犯《民法》肖像權的嫌疑。假設上述條件都不符合,只能轉向《性騷擾防治法》。若在公開場發現有人進行拍攝,建議當場制止並通報警察,請求當場刪除照片;若拍攝照片涉及隱私部位,立即保留證據才較有機會成案。

面對目前的法律機制,施雅馨認為台灣立法者應檢視法律是否因應科技進步,能對拍攝自由做出有限度的解釋,保障被拍攝之權益。數位女力聯盟發起人張凱強對此則直言法律保障仍欠缺,儘管有《性騷擾防治法》,但沒有拍到臉及隱私部位下,成案的機會不高。他也提到目前法務部有在規劃一份《平等法》草案,若是通過,對網路上的仇恨言論、偏頗文章等會有相關規範,保障範圍也包含宗教、種族、性傾向等。

傳播科技是帶來黑暗還是光明?

儘管臉書具有檢舉機制,但主要僅針對留言或貼文。張凱強認為,社群平台既然能審查留言,對於有不當內容的社團也應該要管制。有許多網友們曾檢舉那些臉書社團,不過多數僅是更改設定成非社員無法搜尋到,或是直接轉往Twitter、Telegram等,隱密性更高的社群平台,讓人更無從管制。但這是一體兩面的,陳維平說道,雖然具性隱私性的社群平台會讓仇恨言論出現,卻也讓平常在社會上無法發聲的族群有自己的天地。

心靈上的傷害 誰來保護我

偷拍者不限於男女,每個人都可能是受害者。為了私人慾望而針對他人拍攝,都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更何況是將其放在網路上,讓別人評頭論足、甚至是意淫。另外不可否認的是,多數被偷拍的人為女性。而與一般人認知不同,並非只有穿短袖短褲才會被拍,偷拍社團中的女性,不乏穿著長裙、長褲等。且就算當事人已明顯表露出不願被拍的樣子,拍攝者卻還是照樣拍。像是在社團內的一篇貼文寫道:「聰明的女孩子,知道我在偷拍趕快用手擋,可惡的厚外套,否則就拍到紅小丁。」

網路上有不少文章是分享發現被偷拍時,不知所措及不舒服的心情。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的施詞萱同學就表示,曾在捷運上疑似被偷拍。刻意的手機位置,及不斷來回於手機及她身上的眼神,讓她感覺不舒服,立即離開現場。而張凱強提醒,如果現場有不舒服,或是性方面的侵擾,即可尋求警方,並提告性騷擾。也可撥打113求助專線,此專線除了受理熟知的家暴事件外,也包含性騷擾跟性侵害的案件。

是否能邁向更好的社會

若更廣義的來看偷拍一事,還包含了廁所偷拍、偷拍性愛影片等許多面向。這些行為背後的脈絡十分複雜,包含了性別教育、情感教育及法治教育的不足。在法律也有不周全的地方,像是張凱強提到,以散佈性愛影像來說,現行法律對被害人的保障仍不完善。雖然現在已完成一份相關草案來彌補不足,但通過也至少要等到明年。

不管是從教育或法制層面的補足,都會是一條漫漫長路。在各個團體的努力,及大眾對於性別教育知識更健全下,相信有一天我們都可以尊重彼此為獨立個體,能不用提心吊膽、自由自在地走在街道上。

人們不應該隨時擔心自己被偷拍。(圖片來源/Pixabay

記者:廖玥茹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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