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第一大事─中國廣州試行民主
2010-1-04中國時報地A13大陸新聞:「試行民主廣州人大可撤銷政府決定」,真是欣喜萬分。這是本世紀中國最重大的轉捩點。摘要如下:
「凡涉及到全局性、根本性、長遠性,以及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均納入重大事項範圍。比如城市總體規畫、土地利用規畫、環境保護、徵地拆遷、公共事業、公共服務價格的調整、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專案、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等等,這些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都將從「政府決定」變為「人大常委會決定」的重大事項。」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現在起,在廣州行政區域內,水、電、燃氣、公車等公用事業價格,和教育、醫療等公益服務價格的調整;對企業、農民等收費的行政機關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的調整;以及市政府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情況等與民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都應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定。對於政府越權作出的行政決定,人大常委會可以依法撤銷。
「二○○八年底,廣東省委就已將廣州確定為民主法制建設的試點城市,汪洋強調,廣州要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上率先探索、付諸實踐。而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辦法》(下稱《辦法》)曾七易其稿,是廣州民主法制建設試點的重要成果。」
在大陸youku優酷網站搜尋到江蘇電視台「早安江蘇」專輯影音新聞「廣州規定政府越權人大可撤銷」 ,可以看到大陸新聞播報人員對這新聞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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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觀察的是,這新聞在大陸也是這一兩天的事,我們報紙和大陸也幾乎同步發行。
從此環保團體、社運人士只要專心搞定「人大常委會」的委員就可以了。
以最近報導徵地拆遷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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