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W】「公民監督兩岸和平協議聯盟」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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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台灣關心兩岸未來發展的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在12月29日這天,假台灣最高民意機構立法院群賢樓門口,宣佈正式成立「公民監督兩岸和平協議聯盟」,現場與會接力唸完宣言,並宣布四階段行動計畫,最後高呼「兩岸和平協議」公民要監督,兩岸要「和平、對話、雙贏、共識、透明」,順利完成成立大會,前後歷時三十分鐘。

籌備成員之一何宗勳表示,成員代表從十月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共計召開六次預備會議,會成立這樣組織主要是基於兩岸未來可能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情況下,為了保障台灣公民、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原住民基本權利、並堅守台灣優先、開創台灣人民最大的利益與福祉,從台灣非政府組織的觀點,藉由持續、實質的對話,激盪出兩岸和平協議的民間版本。「兩岸和平協議:NGOs共識備忘錄」預計將透過四階段來完成。並在 2010年5月20日馬英九總統就職兩週年前夕公佈。

「公民監督兩岸和平協議聯盟」成立宣言全文如下:
  
18世紀末,哲學家康德(Kant)在〈論永久和平〉(Zum Ewigen Frieden)一文中,闡述和平的理念:「和平」就是一切敵對行為的終結。
  
兩百多年過去了,世界仍然紛擾不堪:一戰爆發,為在啟蒙運動中所建立的理性與進步觀念投下一顆震撼彈;二戰,將世界區分為彼此對立的陣營,政治對立、種族敵視與文化歧見越亦明顯;冷戰時期的世界分為東西兩側、自由與共產、民主與極權。二十世紀歷史剛寫完,我們人類卻已傷痕累累。戰爭彷彿在實踐歷史中反覆出現,而和平卻僅能以理念呈現自身。

台灣上世紀下半葉經歷了高度的經濟成長與民主轉型:高度的經濟成長,奠基了公民社會基礎,而成功的民主轉型將憲政思想、人權保障、公民參與和民主社會觀念帶入我們的生活之中。今日,台灣擁有穩健的公民社會與豐富能動性;然而台灣,她也是世界一份子,對全球、對東亞有著一份無法抹滅的責任。全球交流已呈現一種高度複雜性的今日,台灣-這個經歷滄桑的美麗哀愁-要如何確立自身的目標、願景與責任呢?這依賴於公民社會自我反思與實踐。

台灣人民對和平協議的了解與監督是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我們是一群教育、環保、人權、婦女及青年等領域的台灣NGOs參與者。在兩岸交流愈趨頻繁的現實下,我們相信兩岸關係的穩定對於台灣自身、東亞區域安全與全球政治交流有極大重要性。目前政府積極與中國互動之際-從行政管制手段的放鬆到正式協議的商議與簽訂,如「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MOU)、「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等。馬英九總統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不約而同提出和平協議構想後,我們相信,台灣人民對和平協議的了解與監督是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啟發公民社會的自我能動性
  
令人遺憾的是,台灣並未積極建立公民參與以及擴大共識基礎的正當性。過去幾年的政府作為中,我們所看到的是被貶為被動接受的公民社會;就MOU、ECFA甚或美國牛肉的商議過程中,政府完全忽視公民參與民主政治的重要性;而兩岸的對話過程中,因資訊未充分揭露,使得兩岸政策在國民黨作為執政與立法合一的現實下,不僅欠缺了民主制衡、資訊揭露、公共思辯,進而削弱了公民參與的法治基礎,此外更忽視了公民社會的自我組織、意志形成與意志實現之能動性。公民社會的功能,雖然一方面繫諸於國家、政府與政黨(對於公民社會)的主觀重視程度;另一方面卻也奠基在憲政法權秩序(對於公民社會)的客觀權限規定。

須先有共識基礎,始有推動兩岸交流的民主正當性

有鑑於此,我們這群NGOs參與者相信,作為多元文化之實踐場域的台灣,對於兩岸關係、台灣願景與基本價值有著豐富的想像潛能。關鍵在於,如何將這股想像潛能激發出來,為封閉的政府運作邏輯提供更多元的對話內容。作為台灣公民社會與世界公民的一份子,我們相信兩岸關係涉及台灣未來世代的幸福與永續發展,因此不僅僅取決在政黨的協商與政府的對話之中。我們相信,在台灣內部必須先具有共識基礎,政府始具有推動兩岸交流的民主正當性。我們相信,台灣內部的多元價值必須被表達出來,在當前行政與立法合一的政治局勢中,作為公民社會重要基礎的多元文化與基本價值,才不會被權力競逐的政治運作所犧牲。
 
因此,我們宣佈成立「公民監督兩岸和平協議聯盟」(以下簡稱:督和盟),除了希望發揮公民社會監督政府權力運作功能外,督和盟將更積極地為可能簽訂的兩岸和平協議提出論述觀點與NGOs共識,作為政府在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上的重要參考依據。我們預計採取四個階段來構築台灣公民社會共識基礎,並提出和平協議的行動綱領:

一、預備階段:進行預備會議,召集核心參與者並組織工作團隊。

二、溝通階段:進行數場和平協議座談會,透過傾聽、意見蒐集與理解,呈現台灣內部多元聲音。

三、論述階段:召開會議,針對此議題進行意見交換與知識反思。

四、共識階段:向政府與各政黨提出「兩岸和平協議:NGOs共識備忘錄」,包含和平協議的程序要素與實質要素,及公民共識意見。
 
在和平的實踐上提供一個由公民參與的新典範
  
督和盟的核心理念在於:和平協議的詮釋權不應被國家、政府、政黨甚或利益相關人士所壟斷。我們相信透過公民參與的方式,更能對和平協議提出豐富的想像。「兩岸和平協議:NGOs共識備忘錄」不僅僅以想像發揮功能,當政府進入協議的正式籌備階段時,這份來自民間的公民主張將更具有實質正當性。我們希望在〈論永久和平〉發表兩百多年後,台灣,身為世界的一份子,能在和平的實踐上提供一個新典範,一個由公民參與而建立的典範。

發起人:何宗勳、周聖心、高茹萍、高國浩、陳弘儒、陳建甫、陳曼麗、陳復思、陳敬學、張國城、許逢麟、黃育旗、黃健峰、賴芬蘭、顏美娟、簡赫琳、葉紘麟、鄭婷文(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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