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食品營業場所工作人員 今起強制佩戴口罩
〔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民眾一日三餐都離不開食品業,為防止飛沫傳染,引發疫情緊張,彰化縣衛生局今(14)日宣布,即日起所有食品營業場所,包括餐飲業、冷飲店、小吃店、烘焙業、超商、超市、大賣場及傳統市場攤商等食品販賣業之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一般口罩即可,如布口罩、紙質口罩、活性碳口罩、海綿口罩等),即日起為期一週的勸導期,4月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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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食品營業場所工作人員 明起強制佩戴口罩(圖彰化縣衛生局提供,以下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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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於工作時間倘手部不小心觸碰到口罩的外層,要立即洗手,以防止受污染的手部再觸摸其他的地方。另外也請鄉親配合,做好個人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有發燒、上呼吸道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排隊、用餐時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若無法保持請佩戴口罩;用餐時不要交談,並避免共用餐具,如於用餐高峰時間,可考慮外帶,以降低病毒傳染機率,期望大家攜手防疫,嚴守社區感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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