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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哈尤溪秘境要管制付費 當地部落逕行公告實施 這還有政府嗎?

2020/03/11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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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哈尤溪秘境要管制付費 當地部落逕行公告實施 這還有政府嗎?

 

※ 屏東瑪家鄉舊筏灣部落保有完整的石板屋建築,沿途瀑布、群山相擁景致秀麗,是攀登旗鹽山的必經道路,近日有山友反應,前往旗鹽山的道路遭封,必須先向部落申請、購買遊程才能入山,怒批「變相用活動綁入山」。…山友怒訴,兩年前到旗鹽山不需收費,但最近入山遊客每人必須花500元以上,選擇石板屋住宿或導覽遊程,不參加相關遊程或住宿的登山客,沒有事先向協會申請就不能入山,屏東的好山好水變成私人旅行接待團專用。(2018.06.18./自由時報) 我們不禁要問,屏東怎麼了?屏東還有政府嗎?屏東是台灣法律的化外之地嗎? ※

 

天底下有比圈地收過路費還好賺的事業嗎?地是國家的,因為有一條溪谷,谷壁有著天然的七彩岩壁而著稱,這裡就是現今正火紅的景點~哈尤溪秘境。此秘境鄰近大武部落(大武村),該部落人口約有516人,主要語言是大武魯凱語。每年大約在11月至隔年4月這枯水期間,正是旅遊賞景之季節。

人紅是非多!但景紅是非也不少?是非在於該景點似乎已淪為部落的「肥水區」,屏東縣霧台鄉(2020年2月,該鄉總人口數約3295人)申請畫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2019年8月獲審議通過。這個哈尤溪彩壁景點就是整個景觀區的其中一處景觀點。講好聽的畫定成「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就是要「管理及約束遊客行為,未來遊客必須經過申請、由專業解說員統一導覽,才能進入畫設區,希望讓觀光與環境皆能永續。」講難聽點,就是設置管制哨收取過路費?百岳老查向來不反對觀光景點收費,只是收費「行情」要合理、要於法有據!既然是國有土地,當然是由官方來經營,至少也要「公辦民營」啊!豈可任由一個地方的社區發展協會發出一個公告,就要管制人員進出並收取費用?這還有政府嗎?還需要政府嗎?

這山不是你開的,這樹也不是你栽的,我想要這裡經過,你卻要我們繳交過路費(也有說是清潔費),這合理嗎?民主的台灣一切的繳費(稅)都有一個合體制、合法治的機制作依據與運作,否則就像古典小說所寫的山賊打劫那樣的「規矩~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難不成又是另類的「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吃相」?

百岳老查一再強調合理合法的收費、人數乘載管制、且有一個健全而依法行政的管理部門,才是確保一個景點永續經營的必要手段?況且這個景點區域,土地是國家的,地景也是天然的,但就座落在你家附近,你就把腦筋動到這個天然環境上,就擅設柵寨且「光明正大」的收取過路費?試問,這根據中華民國哪一條法令?中華民國政府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政府會默許或允許嗎?業管官員這事就發生在你眼皮下你轄區內,你難道沒有瀆職之嫌嗎?在《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不就規定了:「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而《刑法》第120條,「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公務員「瀆職罪」的刑責是非常重的,地方官員你敢這麼輕忽嗎?公務員你在職前訓練時,長官或法律專家不都一再提醒,「公務員不應該有任何僥倖心理,應該謹慎對於處理有關人民公共安全及涉及通案重大財產保護事宜的案件上,應格外謹慎小心以免誤觸刑罰法律的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身在公門好修行,但要安心修行的前提就是要依法行政,不要有包庇、縱容或廢弛職務等情事發生?

雖然《原住民基本法》第23條明載,「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但這條文似乎不宜過度解釋到,隨處就可以設柵寨收過路費或門票?再說,政府現在不是說要山林解禁了嗎?除了一些軍事或特別管制區之外,國人不都可以自由進出山林野溪了嗎?

近些時日在臉書上看到諸多山友對一則由屏東縣霧台鄉大武社區發展協會於2020.02.01.的公告,頗有微辭甚至很反感?說是依據「部落會議決議事項」以及「原住民基本法第23條」辦理。也就是進入火紅的哈尤溪體驗行程要收費(公告如附圖),收費標準略以:1.每人每次入溪繳1500元(內含部落基金200元、保險100元、便當100元、哈尤溪接駁車800元、溯溪導覽300元),2.若徒步進入管制哨要繳200元清潔費。先別說這個價格公不公道,倒要問問這個收費合不合法?誰能出面說分明?若合法,願進入體驗的就繳錢;若不合法,一毛錢都不能收,收了可能有事?若有人在柵寨(管制哨)前硬是要收費,登山客的你試著就地立即報警看看?看看執法的員警怎麼處理?(現在只能網路預約,這又根據什麼?)

若依這則公告內容,民眾入溪體驗行程的安全誰來把關?萬一出事了又誰來負責?因為這個公告收費的細節有著太多爭議處?山友們,你若有興趣來替這個景觀區把關,讓它的經營乃至運作合法化、正常化,你也可以另撰篇章,發表看法,透過合理論辯,越辯越明,目的只有一個~讓來這個得天獨厚的野溪彩壁秘境旅遊者,歡歡喜喜、安安全全的享受大自然的美景饗宴!(真的,針對這處、這個議題,應該還有很多意見可以提出來討論的,熱愛且勇於維護自然環境的山友們,你願意提供卓見嗎?各種收費項目及額度的合理性也很有討論空間?誰願意試著分析看看嗎?)

~ 百岳老查 2020.03.11.

 

附 記:

1.政府公部門一切運作皆要「依法行政」,尤其不能將這個全國通用的法輕易的就被「因地制宜」掉?只要不是位於私人土地內的大自然任何一個景點,都應該是屬於國家所有,更是全民的公共財!絕不容許私人或私團體「據為己有」,尤其不允許將其納為私領域的「金雞母」而予取予求?百岳老查所處的里,分成24個鄰,里民約8974人,每年市政府給的里預算是30萬元。反看看哈尤溪所在的屏東縣霧台鄉大武村(部落),共4個鄰,村民共516人,先不談縣政府每年給幾萬元的行政預算,就其進入哈尤溪體驗一次繳1500元(體驗一趟全程6小時),其中有200元納為該部落的「基金」,試算一下,一年體驗期(枯水期)約為半年不等,每天乘載人數300人,所以該部落每年約可進帳基金182天×200元×300人次=1092萬元。如果把每年進帳的這筆基金平均發給516個村民,每個村民每年可以分得21162元,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這比高雄市韓國瑜市長的發大財「夢」還真實、還實際、還可行、還不太需要成本!奉勸各縣市、各鄉鎮、各村里想發大財得靠自己,就以百岳老查所處的里來算,一年每個人分得33元,靠政府預算可能連一杯飲料錢都不夠?屏東潘孟安縣長、行政院蘇貞昌院長,這是你們執政所允許的「據地發大財」嗎?在取得法律依據前,不該停止此收費行為嗎?本照片一引自2020.03.04.自由時報(記者蔡宗憲攝),是屏東祕境「哈尤溪」不受疫情影響,人潮天天爆滿。照片二引自山友在臉書上之貼圖,是屏東縣霧台鄉大武部落試辦推動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哈尤溪體驗行程公告。

2.呼籲,位在入志佳陽大山前的環山部落,以及登白姑大山前的紅香部落,趕快有樣學樣,設柵管制收費,早點搶進「能撈就撈」之列,保證財源滾滾,也保證村民各個會眉開眼笑,同時呼籲「原住民委員會」不要大小眼?

百岳老查回應01:

山客傷心山被綁,群山設柵收錢忙,綠林打劫古今同,屏東如今無「法」擋!  百岳老查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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