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環保署召開中部NGO座談會議,反彰火的廖志偉總幹事提到,政府在推舞動資訊公開,但是在環保署的環評會議上卻不能錄影。
環保署綜計處的葉俊宏處長表示,這涉及肖像權所以不能攝影。
與匯的環保團體對於葉處長的回應,更表示不可思議,環評會攸關民眾的健康安全,委員有責任將審查過程公開,但是環保署卻用肖像權為由,顯然是硬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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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環保署召開中部NGO座談會議,反彰火的廖志偉總幹事提到,政府在推舞動資訊公開,但是在環保署的環評會議上卻不能錄影。
環保署綜計處的葉俊宏處長表示,這涉及肖像權所以不能攝影。
與匯的環保團體對於葉處長的回應,更表示不可思議,環評會攸關民眾的健康安全,委員有責任將審查過程公開,但是環保署卻用肖像權為由,顯然是硬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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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無能的官僚啦
有肖像權不知有無姓名權.應該開會時請他們帶面具用筆名.
公領域怕露面就不要出來.
有權決定就要受得了公評.
不知曾幾何時開會決定事情的人.這麼愛護尊容.
我們是應要求"警政署"把馬路上的監視器關機.
因為它侵害了我們的"肖像權"
台北市的環境評估也是不可以錄影,甚至連錄音也禁止。
請問你們那兒可以錄音嗎?
上帝應該知道在哪裡可以錄影(音)
上帝也應該知道如何處理
這些肖像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