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庄役場修復工程開工 彰化縣府爭取預算致力文化資產保存
〔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致力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協助溪湖鎮公所修復彰化縣重要文化資產「彰化縣歷史建築溪湖庄役場」,溪湖鎮公所於24日上午辦理開工典禮,彰化縣長王惠美、溪湖鎮長黃瑞珠、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組長張祐創等人出席,共同祈求工程執行順利,並與鄉親分享維護文化資產的喜悅,工期約540日曆天,預計於110年中修復完成,修復後將著重深化文化傳承與創新,強化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再利用。
王惠美說,溪湖庄役場從過去就是地方重要的行政中心,地方從上到下都非常重視其歷史意義,縣府91年將溪湖庄役場登錄成歷史建築,在完成第一階段研究調查後,爭取到文化部補助2,295萬元,縣府配合款765萬元,溪湖鎮公所編列自籌款765萬共計3,825萬元開始修復保存工程,相信修復完成後,對於地方文史工作會是很好的場域,未來也會計畫串聯周邊溪湖糖廠、公學校等,打造輕旅行新景點。
溪湖鎮長黃瑞珠表示,溪湖庄役場過去開始就是溪湖最高的行政機關,未來修復完成後,將會多舉辦相關藝文活動,並串聯周遭文化觀光景點,相信對於溪湖鎮的文化傳承及觀光發展都有非常大的幫助。
歷史建築「溪湖庄役場」位於溪湖鎮中心,其建於昭和10年(1935),1945年以後改為溪湖鎮公所辦公大樓。建築外觀為幾何造型,呈現「裝飾藝術」的建築風格,立面屋頂為山型女兒牆,山牆下方有三拱型開口並有卷草浮雕裝飾,造型典雅樸實,為當代經典藝術建築之一,在鎮公所遷移至新址以前,此建築一直為溪湖鎮的行政中心,有其歷史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伴隨許多溪湖在地民眾的成長,成為溪湖在地人重要的生活記憶。
彰化縣政府鑑於溪湖庄役場極富歷史文化價值,於91年將其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即依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程序辦理後續之修復規劃,於97年完成第一階段調查研究,後於107年完成第二階段之修復工程規劃設計,並由溪湖鎮公所完成採購發包作業程序,並於24日修復工程開工,工期約540日曆天,預計於110年中修復完成後,修復後將結合周邊文化資產景觀,如溪湖糖廠五分車站、溪湖公學校等空間,打造為溪湖鎮的文化觀光地標,再創彰化文化資產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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