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傷人國賠台聯前立委周倪安表示究責到底!
民記者:朱水文
台聯前立委周倪安表示,十分感謝義務律師團與受害者親友一路陪伴。若非義務團協助,法院判賠政府予受害者10、20萬元的賠償金,其實是難以支付五年多來的律師費。此判決最大意義是表示國家有錯,但至今真相未明仍難以服眾。是象徵性的遲來的正義。本案另有刑事仍在高等法院上訴中,周倪安表示不追到真相不善罷休。
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2019年10月30日下午五點就「324行政院驅離事件」,23位民眾對臺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請求國赔事件,進行一審宣判。判決結果駁回部分原告之請求,惟臺北市政府、市警局應給付部分原告百萬餘元。義務律師團代表尤伯祥律師、郭皓仁律師、蔣听佑律師、郭德苗律師、劉繼蔚律師、許名志律師、吳耀庭律師及當事人代表前台聯立委周倪安、陶漢先生、李孟融先生、鄭運陽先生隨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部分原告能夠獲得國家赔償,表示欣慰,但對部分原告之請求遭到駁回感到遺憾。
2014年3月24日行政院驅離事件裡,警方廣泛地對和平集會、抗議的民眾施暴,導致眾多
民眾受到輕、重程度不一傷害的事實,不但中外媒體廣泛報導,而且經過台北地院刑事庭勘驗警方自己的蒐證光碟後,獲得進一步確認。雖然濫權施暴的事實與證據極為明確,但迄今沒有一個施暴的員警因此受到行政懲處,沒有檢察官主動展開偵查,被害人對指揮鏈上應負責之首長所提起的刑事自訴,也大部分迄今仍未能獲得實質審理。
尤伯祥律師表示肯定法官審理過程中的用心,法官花了相當時間,鉅細靡遺地親自勘驗蒐證光碟裡警察打人的影片片段,清楚記下了當晚警察用警棍、警盾攻擊民眾的事實。並於審理過程中進行當事人訊問,讓原告能說出當晚受害的事實。
法院在本件國賠訴訟判決部分原告勝訴,不僅確認了民眾被害的事實,更重要的是,也確認了國家就是加害人。人拉到警方盾牌後方,讓蒐證難以進行,顯已符合舉證責任減輕或是倒置之情,原告等實已盡到舉證之能事。
在大規模國家暴力事件過去之後,國家的過錯是否能夠被承認、追究?是否能建立人權國家應有的集會遊行執法尺度?相關問題的釐清,才是當事人與律師團打這場官司的初衷。台灣已經是將兩公約國内法化的國家,公政公約第7條明白寫到,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的處遇或處罰。而鎮暴警察毆打和平示威者,就是國家對人民施以酷刑,從近日香港警方濫權動武的情況即可知道,用暴力對待陳抗民眾,就是壓制人民參與集會的意志,一旦人民因此害怕集會,自由民主的重要基石也就隨之瓦解。
針對部分原告請求遭到駁回部分,律師圑將會與當事人研究及討論上訴事宜。至於勝訴部分,呼籲市政府、市警局理解、承認324當晚暴力驅離的錯誤,虛心赔償、放棄上訴,並在未來的街頭陳抗事件中,不再使用違反人權、戕害集會自由的方式驅離民眾,確保像324那晚在行政院所發生的黑衣警察任意針對手無寸鐵的陳抗民眾逞兇、施暴的事件,不會、也不能再次在台灣發生。我們衷心期盼,在未來,沒有人在上街集會前需要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唯有如此,我們的民主與法治才算是有了穩固的根基。
事件源起
2014年3月17日的立法院聯席會議上,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張慶忠宣布《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審查超過90天,依法視為已經審查,強行送交立法院院會存查。此舉引發部分公眾的不滿,3月18日晚上9時,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學生、群眾、公民團體,突然佔領立法院議場,並用座椅封鎖門口。隨後在立法院議場內的成員建立行動決策核心,展開大量的組織分工合作,在立法院外則有大量支持者聲援,3月23日上午,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針對學生運動發表談話。同日晚間,抗議群眾試圖轉而佔領行政院,隔日便遭警方強制驅離,導致台聯前立委周倪安等民眾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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