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業有專攻,居托中心辦術科訓練提升保母在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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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花蓮縣政府委託花蓮家扶中心承辦本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為加強、提升縣內托育人員之專業能力,特於保母在職訓練課程開設術科練習,提供保母考照術科練習機會,協助有心想考取專業證照的保母做好準備,也透過如嬰兒急救、清潔、食品調製等實際操作訓練保母危機處理敏感度及照護能力。

       所謂的「保母證照」就是「保母人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只要年滿20歲(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為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均可以報考。若為非相關科系畢業者,則須先參加主管機關或其認可單位辦理之「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即可報考。

       考試內容分成「學科」與「術科」,學科是從「職業倫理」、「嬰幼兒托育導論」、「嬰幼兒發展」、「嬰幼兒保育」、「嬰幼兒衛生保健」、「嬰幼兒生活與環境」及「親職教育」等七項題庫之中抽考選擇題筆試。

       術科則包含「清潔區」(如:清潔嬰兒口腔及洗澡)、「調製區」(如:沖120c.c.奶水、製作副食品並餵食)、「遊戲學習區」(如:教導孩子上廁所、洗手)、以及「安全醫護區」(如:嬰兒呼吸道阻塞急救法、傷口處理)等四區的實際操作,各區考試都有20分鐘的時間限制,必須於時間內完成指定任務。

       花蓮家扶中心主任施政延強調,自103年12月1日起,收費照顧三等親外幼童之保母皆應依法向各地方政府辦理登記;如未取得登記證書即進行收費托育服務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6,000~30,000元罰鍰。家扶中心提醒有心想擔任保母者一定要進行登記免得觸法。而為維護嬰幼兒托育照顧安全,應鍥而不捨的訓練,確實把關保母的職前、在職與嬰幼兒基本救命術之教育訓練,透過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調查」的透明化托育管道,核對每位幼兒的收托紀錄、定期訪查記錄幼兒身心健康狀況,才能建立督導人員、保母、家長之間的互相信任與密切合作,是為幼兒權益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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