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天后宮升格國定古蹟 彰化國定古蹟再添一處
〔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於106年11月20日向文化部提報縣定古蹟「鹿港天后宮」為國定古蹟,鹿港出身的彰化縣長王惠美上任後,對本案更是相當重視,經文化部108年8月30日通過文化部第7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會第15次會議決議指定為國定古蹟,彰化縣國定古蹟增為7處,包含鹿港天后宮、彰化孔子廟、鹿港龍山寺、元清觀、道東書院、馬興陳宅(益源大厝)、聖王廟,鹿港天后宮升格為國定古蹟後,期盼獲得中央更多的經費挹注,未來能夠更完善的保存文化資產。
文化部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及召開多次審查會議後,最終由縣府辦理縣定古蹟鹿港天后宮重新公告,藉以釐清其保存範圍及指定理由後,歷經近2年的齊心努力下,終於順利讓鹿港天后宮升格為彰化縣第7處國定古蹟,未來將獲得中央更多的經費挹注,亦能更完善的保存文化資產,更期望能藉由中央、地方、民間一起致力文化資產保存,讓珍貴文化資產存續,並融入人民生活中,成為體驗人文歷史、探索民間信仰的瑰寶。
鹿港天后宮於74年11月27日由內政部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後,配合86年5月14日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改為彰化縣縣定古蹟,縣府在85年完成鹿港天后宮調查研究計畫,近年來考量廟宇建築本體逐漸老化、恐有年久失修之虞,特於108年向文化部爭取修復工程規劃設計計畫經費,並已獲得核定,在相關預算程序完成後,將儘速辦理相關作業程序,以維護彰化縣重要文化資產。
鹿港天后宮建築的大小木作、石雕、彩繪皆出自於名匠之手,如大木作為匠師王益順、吳海桐、王樹發及黃連結等人施作,石雕則由惠安匠師蔣馨一族承包,彩繪由郭新林及柯煥章施作,皆為一時之選的名匠,在鹿港天后宮管理委員妥善的管理維護之下,建物及相關名匠作品得以完整保存,鹿港天后宮管理委員會更自主成立文物文化管理維護組,以維護及活化現場具保存價值之文化資產。
鹿港天后宮除見證鹿港鎮早期貿易興盛、文化薈萃及聚落發展歷史的密切關係外,也具有與港口、河運不可分的地理特色,對於鹿港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實體表現,有很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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