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長輩談“遺產”處理問題,員林市三義社區長照站聘請律師教導正確法律知識!
(周厚賢/員林市三義社區報導)
"各位長輩,你們可知:可以用手寫的方式自行立下遺屬嗎?但一定要在紙張上寫下遺屬兩字並且要有本人親筆簽名才有法律效力”、 “因為過世的父母有負債多於遺產而需要拋棄繼承者,一定要在知道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才可以避免債務轉移”、“大家都以為借錢要簽本票,事實上一張本票只有三年的法律效力,反而簽一張借據可以有15年的法律效力而更對借錢者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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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學到老"三義社區發展協會黃國禎理事長,期待長照站的大哥大姐最有智慧。
“我們常說:人在世時花到的是財產,離世實留下來的就是遺產!”在以前,跟老人家談 "遺產"一定被認為大逆不道、不敬長者,但往往卻是因為年長者在世時不懂處份遺產而離世後造成子孫爭奪遺產的人倫悲劇。其實,人都難免有那麼一天!而如果能在生前處理交代清楚就能避免爭產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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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不是忌諱的問題,卻是讓子孫得能情感維繫的重要處理。
為讓員林三義社區巷弄長照站的長輩們更了解財產的規劃需求,社區發展協會黃國禎理事長特地在周三的公民素養課程安排深具專業經驗的黃勃叡律師到站講座,將他所擅長民事案件所常見的遺產法規與實務經驗跟長輩們分享,從遺產的定義到繼承與拋棄繼承,以法規的角度讓聽講者知道留有財產及分配遺產的差異性與適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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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勃叡律師以深厚的實務經驗論述,讓年長者了解財產傳承的重要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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