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石鄉親抗議嘉義縣選委會不公
東石鄉親抗議嘉義縣選委會不公
【記者郭政隆/嘉縣報導】有200多位東石鄉親6日上午到嘉義縣選委會抗議選委會不公,質疑東石鄉長參選人黃石吟參選資格,懷疑在幕後有黑手暗中操控,若縣選委會未即時回應,最後結果,可能讓黃石吟作白工,而最大輸家是被愚弄的東石鄉親。
現場嘉義縣黨部主委陳明振、縣議員李國勝、縣議員參選人蔡奇璋等人均到場聲援。一群人不滿縣選委會的回應,隨即前往地檢署聲援縣選委會委員之一,顏文正按鈴聲告縣選委會總幹事吳芳銘與其他委員有背信、洩密之疑。
國民黨主委陳明振表示縣選委會明知 黃石吟 先生因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於98年7月22日中高分院98年上訴字966號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未受緩刑宣告,且於登記截止日(98年10月9日 下午5時30分)尚未執行完畢。依中選會97年1月8日87中選法字第75067號函:犯選罷法第26條第1款至第3款以外之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未受緩刑宣告,而於候選人登記期間截止時尚未執行者,依法自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卻還在審議資格案時,錯誤引用中央選委會87年6月4日87中選法字第77014號函,候選人聲請登記期間截止後,法院始判決有期徒刑確定,候選人名單公告前已執行完畢,才准予登記。黃石吟遭判刑3個月確定日期為候選人登記期間截止日前,明顯不符該含要件,如核准與登記?
李國勝議員更表示:據可靠來源資料,相關專責審查機關送經縣選委會已先核定黃石吟不具候選人資格,詎料總幹事吳芳銘竟片面簽具並接受黃石吟來電要求請高分院及地檢署釋疑後再送委員會審議認定,且吳並沒有請示高分院及直接送交嘉義選委會。試問原本不公開審議,黃某竟可預先知悉、打電話?故吳芳銘恐有洩秘、背信、圖利罪嫌之疑。又後選委會召開審議委員會竟有委員刻意曲解法令並採無記名方式表決同意黃某資格,實有違法之虞,令人看不下去。
現場更有鄉親質疑那位幕後黑手到底是誰,為什麼目的一意護航而不能早日確定其參選資格,最後若是黃石吟日後當選,又因當選無效再次補選,浪費更多社會資源,結果讓黃石吟作白工,而東石鄉親被愚弄是最大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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